摘要: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为了切实配合我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的总体部署,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现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附件:兰州市卫生系统201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及任务安排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配合我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的总体部署,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现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兰州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促进健康”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载体,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原则,把创卫工作纳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创卫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不断加强我院创卫工作建设,全员动员,广泛参与,扎实开展创卫工作,为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 (一)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工作有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总结、有评价,工作任务落实。 2.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设备、经费落实,认真落实各项创卫宣传任务。 3.各门诊部、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和资料,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4.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结合本院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5.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积极在医院职工和病人中开展吸烟危害宣传,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吸烟与被动吸烟危害性的宣传,创建无烟医院,做到医院有禁烟制度,候诊室、诊室、病房、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有效控制吸烟。 6.做好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完善健康教育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记录资料,通过医务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的测试,对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与总结。 (二)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传染病防治法》,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法规,相关资料齐全。按照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传染病漏报率<2%。 3.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和导致死亡事故。 4.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设立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落实,无交叉感染事故。 5.计划免疫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6.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医疗废物管理落到实处。 7.严格血液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95%以上。无有偿献血。 (三)食品卫生安全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医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达100%,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 2.食堂设施、工艺流程及布局达标率达100%,标志清晰、准确、有效。“健康合格证”达100%。各种卫生设施齐全,保持食堂环境的整洁,做到无“四害”。 3.加强法律、法规等学习,不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到生、熟食品及成品分类,避免交叉感染,餐具和用具每天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符合卫生要求, 4.加强食品中毒预防及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及蔓延。 (四)病媒生物防治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防治人员、经费落实,防治措施符合规范。 2.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除“四害”工作,完成本单位下水口“四防”装置的安装,做到定期消毒和突击消杀相结合,食堂和院内定时喷洒灭蝇药水,投入灭鼠诱饵、消灭“四害”孳生地,严格控制“四害”数量。 3.在化学防制中,不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4.通过综合防治,“四害”得到有效控制,灭鼠、灭蝇、灭蚊三项指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五)环境、生活饮用水卫生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积极组织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如医院庭院实现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创建卫生标兵单位。 2.医院环境整洁卫生,院内各种标识规范统一。 3.院内道路通畅平坦,车辆停放整齐;无乱搭建、无残垣断壁情况;楼道内整洁,无乱放和乱堆乱挂衣物现象。 4.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及时清理。 5.污水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二次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管理规范,资料齐全,清洗、消毒每年不少于2次。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职责分工 环保科:医院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卫全面协调工作和资料、报表报送上传下达等综合性日常工作及环境、生活饮用水卫生。 党 办:负责医院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院 办:负责医院控烟工作。 信息科:负责医院创卫宣传工作。 感染管理办:负责医院传染病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公共卫生科:负责医院健康教育工作。 总务科:负责医院创卫后勤保障工作。 营养科:负责医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保卫科:负责院内秩序和车辆停放工作。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广泛动员(2013年1月至4月) 按照市卫生局综合目标责任,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医院创卫组织机构,部署创卫工作任务,通过制作宣传栏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创建宣传发动工作,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5月至12月)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全面启动各项创卫工作。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创卫任务指标,落实责任,抓住重点,专项整治,全面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三)第三阶段:对照检查,正式申报(2014年1月至3月)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各相关科室通过自查、督查、模拟检查,发现问题,一一对应,逐条反馈,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四)第四阶段:全面整改,接受验收(2014年4月至12月) 各科室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收集整理各方面的资料。医院创卫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进行检查考评,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达标,做好迎检工作。 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凝聚人气、共谋发展、共建美好家园的重要途径,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功能的有效手段,是树立政府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平台,是实现城市转型跨越发展的助推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一工作,把创卫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积极营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浓厚氛围。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和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发动,扎实苦干,在全院上下迅速掀起创卫工作的热潮,确保如期完成各阶段创卫工作目标任务。 (二)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活动 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宣传发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从始至终地贯穿整个过程。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创卫”宣传活动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知识讲座、举办培训班、制作学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召开职工大会等形式,加大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调动全员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创卫工作做到人人皆知、个个参与。 (三)层层落实,夯实责任 创卫工作要坚持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实施方案,层层分解量化,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各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形成密切配合、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创卫工作格局。医院创卫领导小组要对全院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限期纠正,着力解决创卫工作中不落实、不作为的突出问题。同时,医院将创卫工作纳入科室考核之中,对任务完成较好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不重视创卫工作,任务完成较差而影响创卫工作的科室,要追究相关科室责任人的责任,把创卫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科室和科室责任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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