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县城建成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个体工商户责任,确保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对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实行网格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县城建成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个体工商户责任,确保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在严格执行《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路长街长园长湖长山长“五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办发〔2017〕70号)基础上,对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实行网格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为网格组织体系,将县城划分为若干区域网格,按照“片长”负总责、村(社区)牵头、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县城建成区内的路、街、园、湖、山、河、公厕、垃圾箱(池)、污水处理厂、农贸市场、学校、医院、车站、商场、餐饮店、百货店、商店、个体经营户、酒店、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社区实行网格管理,形成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的县城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县城人居环境,确保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目标。 二、管理范围 在“五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责任区(详见附件)。 三、工作职责 (一)配合村(社区),全面宣传发动片区群众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 (二)每个片区由责任单位安排干部职工开展每日巡查整治工作,巡查整治内容:一是片区内街道、住宅小区路道、绿化带、农贸市场无积存垃圾、无暴露垃圾,垃圾箱(筒)整洁密闭,垃圾无渗漏、无泼洒、无堆尖。二是片区内街道绿化带、住宅小区绿化带、公共活动场所绿化带无菜园地、无瓶罐积水、无坑洼积水、无废旧轮胎积水。三是片区内住宅小区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拉挂,小区进出口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上墙。四是片区内公厕卫生保洁到位,公厕禁烟标识、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三)督促片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居民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对道路、绿化带、树池及道路侧沟内的垃圾进行清扫,保持干净、卫生。 (四)督促片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整治内部环境卫生,盯紧单位食堂“三防”设施改造规范。 (五)督促片区内建筑施工单位、相关部门抓好施工区、拆迁空地、待建工地围挡设置,围挡设置整洁有序。 (六)督促配合相关部门对片区内泼洒运输砂石及渣土行为进行整治。 (七)协调相关部门对片区内街道、住宅小区机动车、助力车、自行车停放规范管理。 (八)督促相关部门对片区内绿化带进行裸土补种补植(裸土面积不得大于1平方米)。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网格化管理主体为村(社区),片区责任人对责任单位负总责,统筹村(社区)力量,研究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片长”、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凤山镇人民政府、12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情况互通机制,共同抓好创卫工作,形成创卫合力,推动创卫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检工作督查方案》要求,3个督察组将县城建成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情况纳入督查重点开展督查,8月1日起(含双休日),各片区每天工作开展情况请于当天下午18:00前报送县创卫办。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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