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一、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二、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内容,三、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要求
2021年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
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1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今年4月是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省委、市委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动将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以高品位的城镇形象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决定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时间 2021年4月至12月。综合国家卫生城镇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镇品质提升、美丽城镇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全域秀美”创建、垃圾无死角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我自爱桐乡·清洁家园”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嘉兴市爱卫办要求,延长“爱国卫生月”为“爱国卫生年”活动。 三、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为主题,落实“五大行动”为重点的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一)健康科普行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的宣传力度,以《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文明健康始于心”为主题的科普活动,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式开展宣传科普,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二)低碳践行行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一次“低碳环保践于行”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通过体验的方式开展“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乐跑”等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三)环境整治行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卫生城镇巩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和巩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建设,列出工作计划,组织人员队伍,集中力量开展“绿色家园齐守护”为主题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共建绿色家园。对单位内部、各类环境场所不定期进行大扫除,清除死角和垃圾杂物;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卫生问题,聚焦校园、市场、公园、车站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基层单位和市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认真梳理并解决一批集中的环境卫生问题,不断优化层次和结构,推进环境整治全域化、精细化和常态化。 (四)病媒防制行动。结合今年我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B级评估的要求,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病媒生物孳生重点场所和部位,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媒介疾病发生;各村(社区)要举办一次病媒生物防制进社区(村)公益活动,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给有需要的家庭免费放发除“四害”药品或上门开展除“四害”服务等;抓好“无蚊村”“无蝇村”等建设与新时代美丽乡村同步规划设计,并建立病媒生物防制“村(社区)自治”机制;不断扩展深度和广度,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创新提升。 (五)健康素养行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推进健康素养知识上电视、上广播、上网站、上微信、上公共交通工具,进农村文化礼堂、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事业单位、进家庭“五上五进”活动;打造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升级版,让健康元素在农村文化礼堂看得见、摸得着,比例达到100%;探索开展健康素养进社区文化家园活动,采用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健康知识水平,倡导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抓好健康步道、健康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与绿道、公园等建设同步规划设计,进一步将健康元素嵌入市民健身、休闲等场所,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推进健康素养深入农村文化礼堂和社区文化家园。 四、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认真研究制定爱国卫生活动方案,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推进计划,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二)广泛动员,强化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成效。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持续引导市民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正确规范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卫生习惯。 (三)归纳总结,提炼亮点。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挖掘,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相关材料于4月25日和12月25日之前分两次报送材料至通过微信发环卫管理中心:黄浩东,联系电话:6809566。 (四)其他事项:宣传海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http://www.nhc.gov.cn/guihuaxxs/gongwen1/202103/62b9c9ac036b4f77b1740c0cd4927544.shtml),请自行印制,配合各项活动开展。 河山镇人民政府 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2
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各部门: 今年4月是第33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加强全街道爱国卫生工作,巩固杭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卫生屏障,以饱满姿态和进取状态迎接杭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根据《关于全区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余爱卫办函[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开展以“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为主题,落实“三个一”行动为重点的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一、广泛宣传,大力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广泛宣传动员是推进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将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与“国卫”复评迎检、健康杭州、健康余杭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公益广告、宣传阵地和文体活动等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加强对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正确规范洗手、使用公筷公勺、保持社交距离等文明卫生习惯的宣传,加强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使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和爱国卫生月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行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方式。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出发,针对本辖区、本单位环境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和各类卫生创建等工作,广泛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在全街道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人人动手,城乡联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卫生死角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蚊虫孳生场所,预防病媒传染病的发生。 重点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学校、车站码头、“八小”行业、农贸市场及周边、流动人口集聚地、河道、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是结合近期市区“国卫”复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老旧小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周边、建筑工地、社区居民楼道等突出的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八小”行业无证照问题。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分析和梳理存在问题的重点、难点,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着重抓好问题的整治和落实,力争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在农村要重点清除各类积存生活垃圾、卫生死角、杂物、露天粪缸、简易棚厕和旱厕,平整道路,疏通河道沟渠,整理柴草,清理坑塘、积水坛缸,搞好庭院及其周边卫生,改善村容村貌,切实改善城乡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各爱卫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在做好自身爱国卫生工作基础上,组织本行业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全面搞好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卫生,做好单位绿化美化,规范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4月5日至11日为全街道统一环境卫生整治周,街道要组织发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的广大干部、师生、职工、群众,采取军民共建、志愿者行动、党团员义务劳动等形式,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治理。 三、科学防制,扎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 “除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春季是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开始大量繁殖的季节。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责任制,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抓住有利时节,认真组织开展以春季灭鼠和早春蚊蝇控制为主的除“四害”活动,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严防“四害”传播疾病的发生,确保在“国卫”复评中不失责任分。要加强对消杀药品的购买、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投放到位、使用安全、除害有效。 四、爱国卫生月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高水平推进健康余杭建设、保障市民群众健康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将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开展作为今年杭州市“国卫”复评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按照要求,联系实际,制定好活动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发动群众。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从维护群众健康的切身利益出发,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动员方式,广泛组织发动驻地单位、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团体等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在全街道范围内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热潮。 3.加强督导检查。在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期间,街道爱卫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先进和典型事例要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消极应付的,要督促整改,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请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并于5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照片报街道爱卫办陈月华,联系电话:86179923。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附件:《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 卫办发〔2021〕1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31日 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3
教育局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市直各学校、局属二级单位: 今年4月,是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健康十堰建设,引导全民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努力提高全民文明卫生水平,全力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根据《十堰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十爱卫办[2021]3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4月份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 1、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围绕“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电子屏、广播、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师生文明健康意识,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 2、全面开展文明健康科普活动。局属二级单位要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行为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宣传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弘扬健康文化,创建无烟机关。市直学校负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关于举办2021年“健康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十教发〔2021〕9号)要求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培养师生良好健康卫生习惯。 (二)开展“低碳环保践于行”社会实践活动。 1、树立绿色环保观念。加强生态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理念,引导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2、全面开展低碳环保人人参与行动。加快推进环境卫生治理,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打造绿色健康校园环境。引导师生安全文明绿色祭扫,大力破除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以“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乐跑”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活动。 (三)组织开展“健康校园齐守护”共建活动。 1.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各学校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做到“三个一”,即:每周上好一堂健康知识教育课,开展一次口罩佩戴规范洗手教育活动,开展一次“清洁校园”大扫除行动。对食堂及教学区域进行全面打扫,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清理小型积水。切实做好教室、垃圾临时存放地、体育场馆、学生宿舍、厕所等地的卫生保洁、清洗消毒和灭蚊蝇工作。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对保安进行业务培训,严格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排查,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学校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阻断病毒外来入校途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隔离室、保健室建设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消毒液、洗手用品、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物资储备。完善学生晨午晚检、体检、病情报告及跟踪管理制度。 2.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各单位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要注重专群结合,既要动员师生自己动手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又要组织专业防治队伍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要结合气候特点和春季病媒生物的活动情况,重点开展蚊虫孳生地清理和成蚊灭杀工作。 三、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卫生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的活动重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订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深入开展知识宣传,各单位要做到“四个一”,即播放一条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办一个宣传栏;组织一支队伍;完善一套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周五卫生日制度,搞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 (三)督导检查,抓好落实。市教育局将组建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爱卫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爱卫月活动总结(含图片等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胡东霞,邮箱:794395206@qq.com,电话:8699813。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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