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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住建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20 11:23 作者:创卫办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关于印发县住建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局务会研究,现将《县住建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县住建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
    经局务会研究,现将《县住建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17日
 
县住建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贯彻落实《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宜春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垃圾分类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 同志任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 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震山同志兼任,负责机关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
 
    二、设施配置、投放要求及流程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楼层公共区域各设置一组垃圾分类回收桶。
2、办公室: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双拼垃圾桶。
3、食堂:设置厨余垃圾桶一个。
4、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
(二)投放要求及流程
1、厨余垃圾:日常办公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大院内公共区域厨余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各楼层公共区域其他垃圾桶内。
3、可回收垃圾:(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到各办公室可回收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各楼层各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各楼层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
5、集中投放:每天由保洁员将各楼层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的垃圾集中收集投放到机关大院内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
 
三、垃圾分类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3月份开始,结合我局工作场所、工作环节、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侨银公司将安排专业人员为我局干部职工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面做一次专题讲解,使垃圾分类工作深入人心。在办公、居民区域明显位置张贴宣传画,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标准,确保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二)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五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1)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负责人: )
(2)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负责人: )
(3)督查员:根据每周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 )
(4)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集中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机关各股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机关各股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
(5)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厨余垃圾并投放至大院内集中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厨余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负责人:邓千强)
 
(三)严格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四)开展检查考评。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工作考核。以局机关各股室为单位,采取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评分一次,考评成绩年终进行累计,一年内累计不合格率达到20次的股室,该股室所有人员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3月份起,局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机关各股室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局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二)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三)资金保障。局机关及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机构和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所需经费由局财务室保障。
附件1:垃圾分类标识及示例
附件2:机关垃圾日常检查考核办法
附件3:机关垃圾分类检查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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