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国家卫生城乡镇现场评价表》和线上评估指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 版)《遵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关于对2020-2021年度申报创建的国家卫生乡镇重新申报评审 > 的通知 》《桐梓县深化国家卫生县和卫生乡镇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文件精神,对照《国家卫生城乡镇现场评价表》和线上评估指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目标任务 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契机,按照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标准,以“两线两河两核心”为重点,“两线”即:松狮公路、狮瓦公路沿线:“两河”即:狮溪河、瓦房河:“两核心”即:集镇人群聚集核心区、黄坪千亩大坝核心区,全力实施“环境美化、村庄绿化、河流净化”工程,全面改善基础设施,加大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确保2024年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乡镇达标验收。 二、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协调和督查,决定成立狮溪镇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小红 镇党委书记 胡 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秦定英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宣传委员 张再波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狮溪分局局长 副 组 长: 娄 刚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程 渊 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何显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远来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元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魏 庆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梅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钦钦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钟先进 县市场监管局狮溪分局 成 员: 邓水秀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骆 偲 镇党建办负责人 张 宇 镇财政所所长 杨万云 镇经发办负责人 毛 颖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安 鹏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杨 娅 镇乡村振兴服务站负责人 卢启坤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梁松松 镇村建中心负责人 李小赟 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代永红 镇林业站站长 令狐乔 镇应急办负责人 陈志信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杨 虎 镇水务站站长 李兰兰 镇文旅办、统宣办负责人 付成涛 狮溪派出所所长 李 杰 狮溪卫生院院长 陈自豪 狮溪中心校校长 郑周刚 狮溪司法所所长 陈德贤 狮溪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祥庆 狮溪林管所所长 孙小浪 镇纪委工作人员 向明星 农商行狮溪支行行长 钱 进 邮政狮溪分局局长 各村支书、村(社区)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爱卫办,由秦定英担任办公室主任,梁松松、罗昭勇、阳小凤、田庆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业务和资料收集。 各村(社区)及各学校卫生院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各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村(支书、挂村领导)担任、各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镇卫生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中明确1人专职联系创卫工作。 (二)明确职责,突出重点。 要确保今年创成国家级卫生乡镇,既要抓好创建工作的各个细节,又要抓住创建工作的关键部位,集中力量,主攻重点,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以“两线两河两核心”辐射区域为着力点,按照各自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全力推进。 1.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重点,开展氛围营造和健康 宣教活动。全镇在7月15日前召开创卫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社区)召开群众大会,通过标语(墙体标语,杜绝红布标)、宣传车、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多途径地在全镇营造创建国家级卫生镇的强大声势和浓烈氛围。(责任单位:爱卫办、卫生院、派出所、文旅办、中心校办公室,各村(社区)) (1)印发环卫知识宣传画册:在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大型户外宣传广告;在汽车站、营运车等设置创卫宣传广告,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90%,形成了良好的健康行为。 (2)卫生院、村卫生室等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0%;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3)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宣传,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 (4)在各“五小”行业等公共场所摆设创建国家卫生镇宣传台牌,食品、饮食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以集镇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管 理。完成街道命名及路标路牌安装;清理沿街违章乱拉乱接、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规范点面广告牌;添置垃圾桶,补植行道树;全面清除影响镇容镇貌的店招店牌、过街条幅和户外广告;全面整顿市场秩序,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场、农贸市场、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使用管理;保洁员全天清扫保洁,使镇容整洁干净,规范有序。(责任单位:爱卫办、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卫生院、派出所、狮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1)集镇路标路牌规划合理,镇区道路路面平整,无裸露地面。集镇污水管网覆盖率≥80%,无堵塞现象。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清扫保洁队伍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集镇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亮灯率≥95%。 (3)设立群众投诉平台,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3.以“五小”行业的规范管理为重点,开展对五小行业专项 整治行动。“五小”行业(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网吧、小歌舞厅、小旅馆)要全面落实卫生措施,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做到卫生达标,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清洗、消毒、通风措施到位。综合执法局狮溪分局、市场监管局狮溪分局、镇安委办、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五小”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参与主动创建的意识。(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狮溪分局、狮溪镇卫生院、狮溪镇派出所、镇安委办、镇爱卫办、各村(社区)) (1)“五小”行业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各类饮食店、餐馆、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制售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3)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4.以除“四害”以重点,全面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以整治病媒生物孳生地为重点,大力开展除害防病工作。学校、医院要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卫生院、中心校、镇水务站) (1)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有一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2)相关部门要做好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系统要正常运转,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5.以卫生村(社区)创建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围绕“水清、山绿、路净、田美、庄洁”的目标,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今年,以各村(社区)办公阵地、通村公路沿线、群众集居点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公路沿线电杆、墙壁上各类医药广告、野广告;村级办公场所杂乱无序,环境卫生脏乱差;公路沿线各农户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群众集居点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行为,进一步完善松狮、狮瓦公路沿线,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逐步推进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按需增补农村环卫保洁人员。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垃圾日产日清,河道清洁无杂物,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做到村容整洁,乡风文明。(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镇爱卫办、狮溪镇卫生院、狮溪镇派出所、镇安委办、各村(社区)) (1)各村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村(社区)评选活动。 (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平均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平均水平。各村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6.以校园环境整治为重点,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全面完成各学校水冲式厕所改建,对现有的公厕实施维修出新,长效保洁;完成各学校供水安装,确保学校用水正常;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添置校内垃圾池、垃圾箱;加大对学校食堂、厕所、操场等公共场所卫生督查检查力度,开展“健康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加强学生爱卫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卫生健康常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确保校园环境卫生整洁干净。(责任单位:狮溪镇中心小学校办公室、狮溪镇卫生院、狮溪镇派出所、镇爱卫办) (1)在各中小学校每月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及健康知识讲座。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的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90%,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中小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7.以确保验收达标为重点,完成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镇爱卫办要适时收集创卫工作的信息、图片等各类资料,各村、各学 校、各单位在创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资料的保存,创建前创建后的环境比较、创建过程中的各个动作都要留有痕迹,最终迎接验收时要提供相关创卫的资料。(各村(社区)各学校在创建国家级卫生镇初期要有创建方案,过程中要有图片,完成后要有总结,各村(社区)各学校资料交爱卫办备案)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镇的考核验收。(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爱卫办) (三)落实包保,保障投入。 实行主要领导包保重点区域,挂村领导包村,部门包段的工作机制,把创卫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完善督查检查、考评奖惩等相关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各负其责的领导格局,镇财政把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投入,加大创建工作硬件设施的投入。在原有建设的基础上,各村按需增加垃圾桶若干,全镇按须增加保洁人员,设置投诉点若干,规划临时停车点多个,为创建工作提供硬件条件。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 1.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 爱卫办等为成员的督查工作组,加大对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的督 查力度。督查组采取每月月底定期对各村、各职能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在每月一次创卫工作调度会上通报,对排名前三名的村或单位授予流动红旗以示表扬,对排名后两名的村或部门给予黄牌警告。对工作落后的村(社区)班子集体或部门干部在大会上作检讨发言。对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或部门不得参与年终综合考评,取消干部年终奖金。 2.爱卫办每月对各村(社区)各单位不定时进行暗查,在暗查过程中,实行现场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落实的村(社区)或单位,由镇纪委对其支书主任或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确保创建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3.全部保洁员实行外包,由爱卫办监管和所在村(社区)监督的双重管理办法,对督查检查排名倒数第一的包片保洁员警告,连续三次倒数第一的予以解聘。(注:保洁员主要负责包段公路清扫保洁、路边白色垃圾和低处野广告河道白色垃圾清理。村委主要负责所在村公路两边住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及高处野广告等。) 三、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防疫有我,爱卫同行”的重要举措,是我镇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迫切需要,各村、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工作。 (二)建立机制,有序推进。建立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将创建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创建责任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建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奖励制约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对不履行创建职责、未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要采取相应措施追究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照《国家级卫生乡镇标准》《国家卫生城乡镇现场评价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常抓不懈。 (三)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各学校要相互密切配合,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统筹兼顾,做到分工不分家,大家齐心协力开展环境卫生和脏乱差整治,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考核依据 全镇各村、各学校、各部门按照《国家级卫生乡镇标准》《国家卫生城乡镇现场评价表》标准进行考核。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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