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为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特制定本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陕西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的通知》(陕爱卫函〔2020〕4号)安排,今年我市要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延安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延政办函〔2020〕3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特制定本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实现爱国卫生工作与健康促进深度融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首轮复审顺利通过,助推健康延安建设。 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范围 复审范围总计建成区面积为59.35平方公里。延安主城区建成区36.8平方公里(含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园区所辖范围),四至界限为:北至河庄坪、南至二十里铺、东至姚店、西至裴庄;延安新区管委会建成区17.75平方公里,四至界限为:东至延州大道、北至新区伏龙山,西至杜家沟西侧山体,南至长青山;安塞区建成区4.8平方公里,四至界限为:北至金明街道办惠园小区,南至白坪街道办白坪南广场,东西两侧至山根。 三、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完善检查记录、总结工作过程性资料。(牵头领导:王高平;牵头科室、单位:健康促进科、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2.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全球洗手日、世界厕所日、世界卫生日等宣传日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牵头领导:王高平;牵头科室:健康促进科;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 3.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向社会公布电话、信箱、网络等投诉渠道。认真核实、详细记录群众投诉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牵头领导:王高平;牵头科室:健康促进科;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4.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完善工作记录、宣传、总结等过程性资料。(牵头领导:王高平;牵头科室、单位:健康促进科、市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5.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网络,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开设健康教育栏目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牵头领导:王高平;牵头科室:健康促进科;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6.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草危害健康的教育宣传活动。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形式多样的禁止吸烟警语和统一规范的标识。(牵头领导:王高平;牵头科室、单位:健康促进科、市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三)重点场所卫生 7.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行业标准要求。每年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专项检查,督导从业单位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旅店、宾馆、酒店等行业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消毒、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等管理措施落实。(牵头领导:刘雁冰;牵头科室:法监科;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8.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牵头领导:刘雁冰;牵头科室:法监科;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牵头领导:刘雁冰;牵头科室:法监科;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10.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监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采样点选择、水质检验项目及检验频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检验记录完整、清晰、真实可靠。(牵头领导:胡骏;牵头科室:疾控科;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牵头领导:胡骏;牵头科室:疾控科;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各医疗机构。) 12.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指导促进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牵头领导:王高平、胡骏;牵头科室:健康促进科、疾控科;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制度。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本底资料,并规范管理达标率为75%。(牵头领导:胡骏;牵头科室:疾控科;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市三院) 14.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制定无偿献血管理制度。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牵头领导:翟建军、刘雁冰;牵头科室:医政科、法监科;责任单位: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监督所) 15.规范产科建设。制定产科医护人员培训、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辖区婴儿死亡率≤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孕产妇死亡率≤15/10万。(牵头领导:胡骏;牵头科室:基妇科;责任单位:市妇计中心、各助产机构) 16.制定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工作职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理等环节规范,并有详细记录。医源性污水处理站建设处理工艺流程符合标准,定期监测、详细记录。(牵头领导:刘雁冰;牵头单位:法监科;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各医疗机构。) (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7.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制定病媒生物预防工作年度计划,宣传、培训、检查、总结等档案资料齐全。健全病媒生物预防工作网络,实行病媒生物防制单位责任制,建立日常防制规章制度,措施有效,定期检查,记录完整。开展冬春季灭鼠、夏季灭蚊蝇消杀活动。消杀药物、器械运用科学合理,并规范专业消杀机构参与防制工作。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活动。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牵头领导:王高平;牵头科室、单位:健康促进科、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8.掌握本单位职责管辖范围内病媒生物孶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孶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牵头领导:王高平;牵头科室、单位:健康促进科、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六)健康细胞建设 19.开展健康延安建设工作,加强健康城市建设和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的相关工作(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军营),以健康主要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政策规划,健全推进机制,普及健康知识,将健康城市建设打造成国家卫生城市的升级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牵头领导:王高平;牵头科室:健康促进科;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三、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时间安排 (一)对标自查阶段(2020年3月至4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对标自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广泛动员各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二)全面整改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按照任务分工,对照各项创建指标,完善工作资料,围绕主要问题全面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6月-10月)巩固整改成效,建立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卫水平,做好迎检准备。 四、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卫生健康部门既是复审工作的牵头部门,又是工作落实的主责部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办理,推动本系统复审工作扎实开展。 (二)细化任务。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倒排工期,建立台账,确保将任务和责任都落到实处。对影响复审工作的单位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资格,追究问责。 (三)完善资料。要强化资料留存意识,认真对照工作任务要求,收集整理近3年相关工作资料,如实反映工作过程和各项具体指标完成情况。 (四)加强宣传。广泛宣传做好卫生城市复审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的有力抓手,是助推健康延安建设的基础保障,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复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县卫健系统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景宁县国家卫生县城复评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和创建标准,特制定卫健系统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景宁之干”担纲“景宁振兴”,围绕“健康景宁”建设,持久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复评迎检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步实施,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主要工作任务与要求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意见》,卫生健康局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有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系统内部单位卫生和台账资料收集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卫生健康局是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主要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必须通过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和巩固提升活动,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细化目标、完成时限,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考核验收。 三、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步骤 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实施。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迎接省考、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上旬前) 成立卫生健康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营造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6月底前) 各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卫生、控烟、秩序、台账资料整理等工作。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抓好对标落实,开展专项治理,组织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三)迎接省考阶段(2019年7月) 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防细节疏漏、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迎接国卫县城省级考核组的复审考核。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8月-12月) 对照省级复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落实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迎接全国爱卫会的国卫复审抽查考核。 四、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国家卫生县城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了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卫生健康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复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多媒体方式和黑板报、电子屏幕、宣传窗等阵地,广泛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复审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国卫复审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国家卫生县城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人,保质保量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加大督促,确保到位。各单位对已明确的目标和分解的任务,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符合要求。卫生健康局将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列入本系统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建立复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消极应付,相互推诿,特别是造成人为失分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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