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促进我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制定本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促进我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制定本制度。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儿童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儿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3. 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食品(儿童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儿童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儿童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儿童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儿童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儿童食品)不得食用。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儿童食品)。 7.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8.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儿童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儿童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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