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卫文件,市商务局创卫工作考核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总分为100分,9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总分为100分,9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组织机构(标准分6分) 挂点联系的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人员分工明确,签订了保证书或责任状,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查资料缺一项扣1分)。 (二)宣传发动(标准分6分) 挂点联系单位召开了专门会议,悬挂宣传标语,举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查资料缺一项扣1分)。 (三)资料归档(标准分8分) 挂点联系单位有专业工作人员名单,有环境整治工作资料汇编,有电子及影像资料,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工作会议有记录,有经费保障措施。(查资料一项不齐全扣1分)。 (四)专业工作(标准分80分) 1、挂点联系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位计20分,上级检查被点名通报的扣2分,受到上级表扬的加2分。 2、挂点联系的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分阶段实施到位计20分,未按要求实施到位的扣2分。 3、挂点联系单位除“四害”工作到位计20分,上级检查不合格扣2分。 4、对照创建和整治工作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计20分,工作不到位扣2分。 二、创卫工作考核组织及考核频率 由市商务局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卫网编辑组织相关人员按《武清市商务系统城乡环境整治四年(2012-2015)行动实施方案》分阶段进行考核。另外,根据市委、市政府迎接工作需要组织专项考核,并将每次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和上报市整治办。 三、创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1、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年从出勤奖中500元作为保证金,年终考核被评为合格者,保证金全额发放,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其保证金扣除上交机关财务。 2、局属二级单位每年各交1万元作为保证金,年终考核合格者保证金作为奖金全额返回,考评不合格者其保证金作罚款处理。 3、被通报2次以上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督查后仍不落实的,按照《市人民政府三个创建奖惩办法》中的“较大过错”进行处理。 四、本考核细则由市商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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