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街道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实施方案:上虞区迎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道墟街道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各办(中心): 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将接受全国爱卫会组织的第五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全面有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审顺利通过,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4号)、《绍兴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绍市国卫复审〔2021〕2号)、《绍兴市上虞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迎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街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分解细化任务,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组织有力,任务明确,责任落实,配合密切,确保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取得实效,顺利通过国卫的复审。 二、总体安排 (一)3月底前,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准备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规定的考核要求。 (二)3月31日前,通过上虞区复审领导小组和区复审办的专项督查及省爱卫会的明查考核。 (三)4-6月,巩固提高复查准备工作成效。 (四)7-12月,接受全国爱卫会专家组暗访检查。 (五)12月底前,通过全国爱卫会复查考核。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21年2月) 调整道墟街道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审领导小组”),召开复审迎检工作动员会议。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以及省、市、区爱卫会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制订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办(中心)、基层站所部门的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3月) 1.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要求,制订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设计丰富多彩的载体,营造复审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环保意识。 2.做好档案台账整理工作。相关办(中心)、基层站所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完成八大指标资料收集和汇报材料撰写工作。街道复审迎检办按照要求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总结。 3.组织开展“集中治理提升月”活动。开展以市容市貌、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五小行业”、社区和单位、建成区所在村、窗口单位等场所为重点的综合整治活动。结合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春季灭鼠、病媒生物防制及各种形式多样的环境卫生志愿服务活动。 (三)整改提高迎检阶段(2021年4—12月) 根据省、市、区爱卫会复审考核反馈的意见,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认真做好整改提升及巩固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迎接全国爱卫会暗访检查和复审考核。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爱卫机构,落实专人和经费,各村(社区)、基层站所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责任单位:街道爱卫办、各村、社区、基层站所部门) (二)加强市容环卫城市综合管理。街道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路面平整,基础设施完好,主要街道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并及时清运,无垃圾积存。沿街立面和牌匾管理规范。集镇无卫生死角。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加强“牛皮癣”、非法小广告整治。(责任单位:街道农办、城建办、宣传办) (三)加强沟渠和绿化带卫生管理。加强河道水面、两侧岸坡和公路绿化带管理,清除垃圾杂物。保持河道、小微水体等公共水域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无直排污水现象。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责任单位:街道农办、城建办) (四)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转运站规范管理,重点做到转运站设施完善,管理到位,垃圾日产日清,地面及门前无渗液,基本无苍蝇。环卫保洁人员着装规范,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未见扬尘作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容器清洁。(责任单位:街道农办) (五)加强公厕管理。公厕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全部公厕必须做到免费开放,卫生整洁,基本无臭味和苍蝇,指示牌规范。建成区内第一代简易厕所适时进行改造升级。(责任单位:街道农办、城建办) (六)加强“门前三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做到基本无臭味、无苍蝇;对于“门前三包”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责任单位:街道农办、行政执法中队) (七)加强店外经营、流动商贩、早夜市管理。加强对流动商贩、早夜市的管理,确保其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经营,不得占路为市。做好流动商贩、早夜市指定经营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运垃圾。商店不得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现象。无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流动商贩。(责任单位: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 (八)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有关规定,规范市场各项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划行归市、熟食摊档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的配套和除“四害”工作;市场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垃圾清运设施设备维护完好,市场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做好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周边占道经营、乱摆卖等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市场“里空外卖”现象。(责任单位:街道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中队) (九)加强除“四害”工作。要规范设置防鼠、防蚊蝇设施,降低“四害”密度,使“四害”防制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要加强防鼠。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餐饮店、农贸市场等要规范开展防鼠工作,农贸市场、建成区内(社区)有规范设置的毒鼠屋。要加强防蝇。垃圾中转站、公厕要加强垃圾、粪便管理,农贸市场、食品餐饮店等重点场所要设置防蝇灭蝇设施,防止苍蝇孳生,确保上述场所内基本未见成蝇。要加强防蚊。采用清除孳生地、药物喷杀相结合的措施,确保水体、缸罐瓶、废旧轮胎和其他积水容器未见孑孓。公厕等公共场所要设置纱窗,确保无蚊虫叮扰。要加强防蟑。采用药物喷洒、投放药饵和人工清除蟑螂粪便、卵囊、死体、扑杀活体相结合的方式,切实降低农贸市场、食品餐饮店、居民楼的蟑螂密度。(街道爱卫办、各村、社区) (十)加强环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指标符合有关要求和标准。(责任单位:街道工贸办、开发区环保分局) (十一)加强建筑工地、建筑工程管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建筑工程的环境卫生监管。包括施工工地设置的隔离护栏、围墙符合相关要求;施工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有车辆冲洗设施和出入口降尘设备,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工地除四害工作符合标准要求;杜绝私搭、乱建、乱倒垃圾现象。(责任单位:街道城建办) (十二)加强建成区所在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整治。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辖区内公厕符合卫生要求。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完善污水排放设施。路面硬化平整,绿化带内无垃圾。辖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排乱倒、乱堆乱放、车辆乱停放等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十三)加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做到环卫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清扫保洁制度及除四害工作落实,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责任单位:各物业小区) (十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设立健康教育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街道和村、社区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比如预防艾滋病、结核病、人感染禽流感等传染病和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及老年人保健、中医药养生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内容要及时更新,使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落实控烟措施,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张贴禁烟警语和标识。进一步规范健康教育建档工作,健教工作有计划、记录和总结。 (十五)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街道社会事务办、卫生院、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调整街道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六组一办。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树立信心、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营造氛围,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好攻坚歼灭战,落实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必需经费,全力以赴攻坚冲刺,使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卫生城市的复审。 (二)宣传发动,落实长效管理。加强创卫宣传发动工作,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街道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和配合,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环保、卫生等知识,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三)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国卫复审迎检工作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街道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督导检查组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和有关办线、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和有关办线、单位要及时落实整改。对在国卫复审迎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考核验收失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酌情扣分。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复审迎检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并落实主管领导和联络员,于3月5前将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上报街道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社会事务办)。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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