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热门安全生产文章推荐

主页 > 安全生产 > INTRODUCE

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精选)

2023-06-06 07:08 作者:创卫办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精选):县统计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县财政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主题,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

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精选)
 
 
 
县统计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龙安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县统计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安全生产月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启动仪式、安全宣传咨询日、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文化展示、安全体验、案例警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和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紧扣主题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排查治理,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积极参与全县“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一是积极参与在6月1日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通过现场观摩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二是开展一次知识测试。组织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知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于6月20日前上报县安委办。三是张贴一幅宣传海报。利用在宣传栏上张贴一幅安全生产海报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四是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聚焦基层基础,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组建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向挂钩村村民职工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进家庭活动,宣传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相关知识。
(四)突出责任落实,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活动。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最重要举措,积极谋划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思路,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统计公众号、新媒体网站等线上平台,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不断拓展知晓度,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活动效果。活动情况结果按要求按时上报国安办。
(此件公开发布)
县统计局
2023年6月1日
 
县财政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河池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大安委〔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局安全生产月方案。

一、安全生产月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增强安全法治意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及隶属管理机构持续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方式,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向基层财政所、局属二层机构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3.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一细则两规定”。组织学习《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池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
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局主要领导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安全生产法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强化意识,落实责任,提高能力。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6.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普法,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安全意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7.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深刻吸取教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8.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在单位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鼓励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9.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前后,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鼓励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等活动,积极参加“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10.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及隶属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联动,结合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党员志愿者、干部职工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组织参加“全区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继续深化“安全大讲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特色活动,共同推动应急安全常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1.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宣传。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做好安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加强子女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三、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和落实措施,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局机关各股室及隶属管理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活动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大院和办公楼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标语等,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活动图片等材料报送至县财政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报送县安委办。
 
 
推荐:
 2020年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资料汇编 
2021年创建平安校园资料汇编 学校安全生产台账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汇编 
 
(责任编辑:创卫办)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谈谈您对该文章的看
      表  情:
      评论内容:
      点击我更换图片
      * 请注意用语文明且合法,谢谢合作 审核后才会显示! Ctrl+回车 可以直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