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卫生系统创卫计划方系列案集锦。为了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公共卫生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卫生部门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创卫资料:创卫计划方案 为了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公共卫生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卫生部门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铜川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改善环境、关注民生、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的,以提高文明素质、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集全局之智,举全员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完成卫生系统承担的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通过宣传动员、综合整治、整改提高、巩固迎检等阶段,努力提高我市爱国卫生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水平,2012年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更多创卫计划方案,点击栏目“方案总结”http://www.cww114.com/wenmi/fanganzongjie/)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 1、落实各级爱国卫生办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制定全市爱国卫生规划,实行委员部门目标责任制。 2、履行控烟职责,制定《铜川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全市所有公共场所有控烟标志。 3、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坚持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4、开展创建各级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并对卫生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5、制定全市除“四害”(鼠、蚊、蝇、蟑螂)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监督监测数据可靠,资料完整,三项指标(灭鼠、灭蝇、灭蚊)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配合农业等部门对申报杀鼠剂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行逐级审核。 6、单位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积极组织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活动。 (二)健康教育组 1、全市健康教育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总结、有评价,工作任务落实。 2、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设备、经费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创卫宣传任务。抓好健康教育网络建设。 3、各级医院的门诊部、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栏目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并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资料齐全,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候诊室、诊室、病房等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 4、指导社区围绕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指导各行业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5、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应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栏目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 6、配合媒体开设健康教育栏目或专题节目,针对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认真贯彻落实《铜川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并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 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组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旅店业、理发业、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及游泳池、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2、各类公共场所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加强对“五小”行业的监督管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行业符合卫生要求。 4、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环境清洁,有排气通风装置,场内禁止吸咽(设有吸烟室),清洗消毒设施齐全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措施落实。制售的食品、饮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5、理发美容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清洁面部时需戴口罩,理发美容用具要一客一消毒,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烫发场所设有机械性通风装置。 6、旅馆应设有专用的消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要做到有专人管理,操作规范。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时应做到不互相污染,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保持客房内清洁无尘。 7、公共浴室(池)及游泳场所要有禁止皮肤病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志;卧具、用具、衣服一客一换一消毒。游泳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有查验游泳者健康证制度。 8、自来水水源地设有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定期进行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监测,水质符合卫生标准,监测资料完整。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9、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10、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1、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90%以上。无有偿献血。 12、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四)食品安全组 1、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创卫工作。 2、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有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餐饮安全事故发生。 3、餐饮业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场所布局和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原料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 4、餐饮单位有有效许可证件,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5、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和保洁工作规范。 (五)传染病防治组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措施,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资料齐全。 2、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和导致死亡事故。 3、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开设有肠道门诊,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落实,无交叉感染事故。其他医院应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4、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活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限期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镇(乡)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区级以上100%,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95%以上,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不含2%)。 (六)病媒生物防制组 1、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建立健全各级除“四害”专业队伍,加强监督管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对除“四害”专业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使之能真正担负起除“四害”任务。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灭鼠、灭蝇、灭蚊三项指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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