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县市区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经济开发区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县市区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经济开发区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条作战、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办法,营造“人人参与创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创建优美的市容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主要任务 按照《开发区创城部门、站所包靠街路明细表》(见附件)范围,迅速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 (一)辖区街路。积极参与义务卫生大清扫活动,全面清扫路面;清理路边绿化带内的纸屑、塑料袋、杂草等;全面清理人行道、电线杆、公交站牌、指示牌、墙面违章小广告;确保实现“十无”:无明显垃圾、无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停车辆、无违法广告、无绿化缺失、无噪音污染、无设施破损。 (二)门前责任区。按照“三包”要求,清扫路面,捡拾绿化带内的烟头、纸屑及树叶,清除绿化带内的杂草,做到道路路面平整干净,墙面及公用设施表面无乱贴乱画,无落地牌匾,橱窗上无广告,各类车辆停放有序。 (三)院内。彻底清扫地面卫生,捡拾绿化带内的烟头、纸屑及树叶,清除杂草,规范车辆停放,做到院内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 (四)室内。彻底清扫走廊及桌椅、橱柜底部积存的污物,做到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有序,窗明几净,门窗、顶棚、四壁、灯具无积灰。 (五)宣传氛围。各门店电子屏要宣传创卫口号,加大播出频次。各大酒店、商场内要通过播放电子屏、悬挂版面等形式营造创卫氛围。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5月底至6月1日)。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建立“包街路”,明确各路段包靠责任人,完善组织体系,建立良性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掀起一次全面整治环境秩序卫生的高潮。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6月2日至6月30日)。开展问题排查,摸清底数,设立问题清单,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实施销号管理,逐个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升辖区环境面貌和群众获得感。 (三)监督落实阶段(2020年7月1日起)。长期坚持,不断推进完善“包街路”,巩固阶段性整治成果,建立并固化长效机制,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不断提升。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全员参与。各部门站所要高度认识推行“包靠街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和担当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真正落实到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号召。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职责明确。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大巡查、管理、督办力度,及时发现、整改、反馈问题。要注重活动实效,通过活动的开展,彻底清除本辖区的卫生死角,改变脏乱差现象。各包靠部门站所、责任人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着力推进“包靠街路”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区内将不定期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做形式、走过场的将坚决给予通报。 创卫资料汇编推荐: 2019年创卫资料汇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2019年医院创卫资料汇编(320页) 2019年学校创卫资料汇编(380页)
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水平的具体体现,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城市的亮丽名片和“形象广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对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建设幸福美丽内江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精神,巩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前期工作成果,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实现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委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市区联动、整体推进、逐项达标”的工作原则,科学组织、广泛动员,突出重点、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实现2020年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目标,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改善城区市容市貌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2018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8年12月前通过省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推荐城市验收,2020年12月前通过全国爱卫办专家对国家卫生城市的明查暗访和评审验收,2020年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实施步骤。 1.加快推进阶段(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和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的新建、改造提升,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老旧院落的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市容环境卫生、市场管理、“五小行业”和食品餐饮业管理等突出问题,大力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农贸市场、交通秩序、“五小行业”、食品餐饮业、居民小区及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和部位的监管,不断创新行业管理方法,确保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得到加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得到提升、软件资料收集齐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2.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在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和市级部门做好达标自查的基础上,市创卫办组织模拟检查,同时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各单位及市创卫办按照创卫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归档、整理、建档等工作;市创卫办整理好有关申报资料报省爱卫会,接受并通过省爱卫会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推荐城市验收。 3.迎接检查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巩固、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资料申报工作;迎接全国爱卫办专家对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并根据每个阶段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改。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 (一)主要内容。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主要包含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二)重点任务。 1.实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行动。一是完善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和城市管理服务融合,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和服务水平。二是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成市中区和内江经开区新建生活垃圾压缩站工作、东兴区改建星桥街生活垃圾收集站工作。2017年,启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完成医疗废物建设项目;2018年,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工程80%,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粪便处理项目;2020年,全面完成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加大公厕建设力度。合理规范建设公厕107座,其中2017年完成40座,2018年完成47座,2020完成20座。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民宗局、内江新城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以前。 2.实施市政设施建设行动。加快实施城市主次干道、公园、绿地建设,推进背街小巷和城市道路改造。加大城区交通治堵工程建设力度,完成大千路和汉安大道公交专用道建设和西林大桥南北桥头节点改造,启动桐梓坝大桥至寿溪河口沿江截污系统和步道系统建设;继续推进“城市变景区”,完成大洲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新坝大桥至花园滩大桥左岸滨江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启动玉峰山公园、千水湖公园项目建设,加快甜蜜花园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涉水项目建设,加快市三水厂、市二污水处理厂、市二水厂取水口上移至对口滩等城市重点供排水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开展城区黑臭水体的综合治理工作。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内江新城办、内投集团公司、内江路桥集团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以前。 3.实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提升行动。完成城区24个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和3个(临时)便民服务点市场设置任务,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大于70%。2017年,完成7个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提升和3个(临时)便民服务点市场设置工作,其中,市中区完成对新菜农贸市场、新民巷市场、东站交易点设置为便民服务点的改造、规范工作;东兴区完成大千路北环线动迁还房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榕树街农贸市场、桐梓农贸市场、凤凰农贸市场、三湾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内江经开区完成城西工业园区二期动迁安置房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完成壕子口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完成10个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提升工作,其中,市中区完成白马农贸市场、桂湖街农贸市场、邱家嘴农贸市场、民族路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作;东兴区完成高铁片区动迁还房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完成蟠龙冲农贸市场、党校农贸市场高桥综合农贸市场、碑木民辰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内江经开区完成壕子口农贸市场、长河堰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内江建工集团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以前。 4.实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行动。2017年,市中区完成1个城乡结合部、东兴区完成5个城乡结合部、内江经开区完成4个“城中村”的综合整治任务。2018年,市中区完成1个“城中村”,东兴区完成3个“城中村”、5个城乡结合部,内江经开区完成4个“城中村”的综合整治任务。“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老旧院落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工作,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公厕数量达标,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设置、健康教育工作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现象。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以前完成。 5.实施白马、高桥、椑木城市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市中区、东兴区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对白马、高桥、椑木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理提升实施方案的制定,启动建设改造工作。在2018年9月以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改造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以前并长期保持。 6.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净化美化行动。紧紧抓住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把内江打造成为全省最整洁、最美丽的城市”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一是街面环境治理。建立健全网格化清扫保洁制度,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标准”的要求,确保城区每条街道路段的机械冲洗、清扫保洁和监督责任落实,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二是加大城区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城区公共设施保洁作业要每天清理、擦洗一次,做到无牛皮癣、无积尘、无明显污迹。三是开展卫生死角整治专项活动,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的排查力度,组织街道干部和社区干部、社区居民等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四是切实加强垃圾清运工作,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密闭运输。五是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店铺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地面清洁,无果皮、烟蒂、纸屑等垃圾。六是加大对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立体形象。七是加大城区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确保座商归店、摊点归市(区),宣传广告归栏,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八是进一步提高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合理布局、规划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和早(夜)市摊区、临时商业、公益宣传促销点、公益宣传点、小广告张贴栏,使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九是规范卖车行、二手车市场、洗车场、修车店、餐饮娱乐等商家店铺进店经营,无占道经营。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以前并长期保持。 7.实施农贸市场管理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实现城区农贸市场“经营有序、食品安全、环境优美”目标,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落实各方职责,确保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并有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以前完成并长期保持。 8.实施食品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方职责,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环节、餐饮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做到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数和实施量化分级单位覆盖率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有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指导餐饮服务单位的后厨改造;加强“三防”设施的配备;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有流动食品摊贩管理文件,明确监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严格执行检疫程序,设置病畜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记录保存完好,各项档案记录齐全;市场无注水肉和病畜肉。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食安办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以前完成并长期保持。 9.实施“五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规范行业卫生管理、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开展城区内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公共场所持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率达到95%以上;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各项卫生设施(防蝇、防鼠、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齐全;从业人员均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以前完成并长期保持。 10.实施市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依托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大众媒体、医院、学校等单位的作用,多途径、多渠道,因地制宜地大力开展健康干预措施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实施《健康素养66条》、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和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素养知识宣讲,倡导健康生活理念,传播卫生防病知识,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文明素养。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实现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宣传,保证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建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内江日报社、内江广播电视台、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以前完成并长期保持。 11.实施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行动。以理顺病媒生物防制体制、完善设施、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树立依法防制、科学防制理念,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环境治理、物理和化学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消除四害孳生场所。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组织统一消杀行动,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并在2020年通过达标验收。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车站、医院等重点场所“三防”设施合格率大于95%。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建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以前完成并长期保持。 四、组织机构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内委办发〔2017〕37号)精神,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晓春为组长,市委副书记牟锦毅,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中区党委和政府、东兴区党委和政府、内江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上下联络创卫工作,筹备创卫相关会议,调整细化创卫方案,汇总上报创卫申报资料,起草综合材料,编发督导通报、信息简报,汇总整理各项指标等。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罗建阳兼任,执行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波、市爱卫办主任彭庆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十个工作组: (一)督导检查组。 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目标督查办主任 成员:由本组责任单位派员组成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目标督查办 责任单位:市目标督查办、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创卫办 工作职责: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对各级、各部门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所开展的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制。 (二)宣传教育报道组。 组长: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市委分工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由本组责任单位派员组成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江日报社、内江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 工作职责:制定创卫宣传计划;负责创卫工作的宣传、教育、报道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德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创卫专栏;协调相关单位通过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移动通信等多种渠道宣传创卫工作;开展舆论监督,共同抵制不文明陋习活动。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资料收集、归类、整理、建档等工作。 (三)卫生管理组。 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员:由本组责任单位派员组成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 工作职责:牵头开展市城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建成区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市城区健康教育工作和公共场所管理、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工作;落实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依法开展控烟工作;抓好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置、处理。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中各自承担的任务完成创卫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归类、整理、建档等工作。 (四)城市建设组。 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由本组责任单位派员组成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公司、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内江华润燃气公司、电信内江分公司、移动内江分公司、联通内江分公司、广电网络内江分公司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市城区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工作;完成老城区街道硬化和管网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中各自承担的任务完成创卫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归类、整理、建档等工作。 (五)城市管理组。 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由本组责任单位派员组成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供销社 工作职责:牵头组织配合市中区、东兴区和内江经开区查处城市建成区、城区段321国道以内的10号路至607所建成区域违法违章建筑行为;负责城市牛皮癣、交通秩序、废品收购、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等市容专项整治;负责建成区犬只管理;开展城市公共绿地及公厕、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除四害工作;完成老城区公厕及旱厕的整治和改造;负责规划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开展社区、单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创卫工作。牵头部门和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中各自承担的任务完成创卫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归类、整理、建档等工作。 (六)食品安全组。 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员:由本组责任单位派员组成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负责农产品现场监测;负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业主搞好除“四害”工作;负责各类肉食品的检测检疫,确保无病死畜禽上市销售。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中各自承担的任务完成创卫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归类、整理、建档等工作。 (七)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组。 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由本组责任单位派员组成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内江建工集团公司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完成城区农贸市场的合理规划选址、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确保城区农贸市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范化市场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中各自承担的任务完成创卫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归类、整理、建档等工作。 (八)市场管理组。 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由本组责任单位派员组成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交易秩序管理;负责拆除农贸市场内所有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督促市场内个体经营户和市场搞好除“四害”工作,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督促市场业主负责商业区内健康教育公益广告、专栏设置、各类公益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中各自承担的任务完成创卫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归类、整理、建档等工作。 (九)环保工作组。 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由本组责任单位派员组成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中各自承担的任务完成创卫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归类、整理、建档等工作。 (十)资金保障组。 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联络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牵头研究议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所需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办法,安排落实应由同级承担的项目建设资金及创卫工作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三区及市级部门应加强创卫工作的领导,完善创建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创建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创建机制。两区政府及内江经开区管委会为创建主体,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落实本辖区创建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省属单位、驻内部队等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加大投入力度。市、区两级财政要增加对创卫工作,尤其是创卫硬性指标达标的经费投入。其中,新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取市、区共担的方式,资金筹集方案由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环卫车辆的购置、新建公厕垃圾库等环卫基础设施和老旧院落改造按市、区5:5的比例分担;环卫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按市、区3:7的比例分担;园林绿化按项目分类,分级负责;农贸市场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所需经费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方案的通知》执行;大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创建专项整治未明确经费筹集方式的,本着“一事一议”原则,按市政府审定方案执行。市、区两级财政要通过调整资金存量和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好资金增量加大创卫工作的经费投入。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努力寻求多元投入的方法,充分发挥PPP的融资功能,破解资金、建设等难题。 (四)营造良好环境。市委宣传部和市创卫办组织力量,制作一系列创卫宣传影视、音像、平面资料和创卫宣传手册,进家入户,动员全民参与和支持创建工作;组织协调各种宣传媒体设立创卫栏目(节目),播放创卫宣传片,大造创卫工作宣传声势;各行业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对创卫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氛围。 创卫资料汇编推荐: 2019年创卫资料汇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2019年医院创卫资料汇编(320页) 2019年学校创卫资料汇编(380页) 乡镇办事处居委会2018年创卫资料汇编(全套290 创建省、市级卫生村资料汇编(全套240页) 2018年创卫资料汇编(全套298页) 创建卫生城市 2018年学校创卫资料汇编(全套280页)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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