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完善《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处罚行动 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市直单位,娄星区、经开区: 为保证市容环卫监督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市容环卫监督员的有效管理,更加严格、科学考评,特完善《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处罚行动考评细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看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处罚行动的活动氛围。 2、看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处罚行动的出勤率。 3、看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处罚行动的保障措施。 4、看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处罚行动的效果。 二、考评标准(100分) 1、市容环卫监督员证照(袖章、胸牌)佩戴不齐,每人每次扣1分; 2、市容环卫监督员衣冠不整(穿拖鞋、睡衣裤上岗,上班脱鞋站立,掀衣纳凉,佩戴醒目首饰等),每人每次扣1分; 3、市容环卫监督员上班嚼槟榔、抽烟的、吃零食,每人每次扣1分; 4、市容环卫监督员乱吐、乱扔、乱穿马路,每人每次扣3分; 5、市容环卫监督员上班迟到、早退、缺岗,每人每次扣1分; 6、市容环卫监督员在岗不作为(久坐超过30分钟不纠章处罚),每人每次扣2分; 7、市容环卫监督员超越职权范同乱作为,一经查实,每次扣5分; 8、市容环卫监督员在处罚过程中不撕票、少撕票,票据书写不完善,每次扣2分; 9、市容环卫监督员与处罚对象发生纠纷被殴打,每次扣5分;市容环卫监督员被殴打事件处理不及时的(事件发生24小时内处理),每次扣5分。 10、市容环卫监督员粗暴执法,殴打对方当事人,每次扣10分; 11、及时反馈当天本辖区发生的重大纠纷(以公安介入为标准),不反馈和反馈不及时(事件发生1小时内反馈),每次扣2分; 12、日检工作城管保障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13、各区每天处罚情况次日9:00前必须报市局考评办,未报的每次扣1分;发现虚报,证据确凿的,每次扣10分。 三、考评方法 1、按我局下发的市容环卫监督员定岗定人表,考评人员每天定量不定时的抽检各路段、各区域市容环卫监督员出勤情况。 2、考评人员对各路段、各区域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处罚情况定时段检查。 3、检查“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处罚行动”的相关资料和处罚台账。 四、计分方法 “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处罚行动”日检总分100分,占市容环卫考评日检成绩的10%(市容环卫考评占90%)。 五、附则 本通知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2013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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