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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精华(3篇) 四城同创工作计划

2017-02-06 20:57 作者:创卫办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内容提要:一、牢牢把握四城同创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明确四城同创活动工作任务,三、把握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步骤,四、把握四城同创活动工作要求。

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精华(3篇)  四城同创工作计划
 
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之1
 
 
县发改局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  四城同创工作计划
 
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内容提要:一、牢牢把握四城同创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明确四城同创活动工作任务,三、把握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步骤,四、把握四城同创活动工作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暨“四城同创”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整合力量,真抓实干,强力推进我局各项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创建目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
      一、牢牢把握四城同创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培育文明社会风尚,紧紧围绕建设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奋斗目标,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 按照“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要求、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着力培育文明风尚、改善环境面貌,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二、明确四城同创活动工作任务
      (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重点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整体文明素质。制定《孝昌县发改局文明公约》,以悬挂条幅和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让干部职工人人知晓,并严格遵照执行。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公德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是非观念,远离恶性陋习,提升文明素质。
      2、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结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继续推行并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窗口服务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树立发改部门高效务实形象。
      3、加强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娱乐品位。大力宣扬健康积极向上的业余生活,让广大干部职工远离打牌、赌博等恶习。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不断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娱乐氛围。
      4、广泛开展争创活动。继续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和“先进工作者”等争创活动。
      责任人:
 
      (二)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重点
      按照县创建办要求,坚持“规划建绿、拆违还绿、拆房造绿、拆墙透绿、立体布绿、全民植绿”的原则,完善现有办公楼和家属区内绿地。加强办公场地的花草树木的养护,做到无病虫害、无杂草,枝叶及时修剪成型,真正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同时,在住宅小区内开展绿化、美化庭院活动,大力提倡“多种树,禁摘花,美化环境靠大家”,鼓励干部职工养花种草。         
      责任人:
 
      (三)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重点
      1、将爱国卫生、食品安全、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加强健康知识教育。结合卫生防病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我局干部职工广泛宣传防病、治病、保健等有关知识,不断普及大众卫生知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办公环境治理。通过定期卫生大检查,对各股室办公场所的内部、档案柜进行彻底的清扫,总体上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办公院内车辆停放要有序,严格按指定区域停放,坚决杜绝乱停乱放等现象。
      责任人:陈建新、刘翠芳
      (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重点
      1、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孝昌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节能降耗计划,确保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逐年下降,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对建设项目立项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积极向上争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2、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严格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检查结账。
      3、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教育列入日常工作中,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节能降耗行动”等环保实践活动,自觉做到节水、节电、污染物无害排放和垃圾分类收集,努力形成环保、节能、低碳的良好生活方式。
      责任人:
 
      三、牢牢把握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中旬)
      成立“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四城同创”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各股室按照创建方案,结合日常本职工作,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创建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指导、督促各股室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三)自查迎检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对照上级的创建细则及标准组织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达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下旬)
      对“四城同创”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分析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创建工作,接受上级部门验收。
 
      四、牢牢把握四城同创活动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股室要明确责任要求,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创建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专职领导直接抓,专班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机制。
      2、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结合我局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3、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局创建领导小组要对全局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逐项抓好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和专项治理。
 
 


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之2
 
常宁市“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  四城同创工作计划
 
        为全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充分调动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参与“四城同创”工作积极性,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浓厚氛围,市“四城同创”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四城同创’排行榜”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四城同创活动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城同创”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常宁市“四城同创”工作方案》为依据,以“‘四城同创’排行榜”为活动载体,采取对比宣传、动态报道、市民点赞的方式。通过活动,确保使“四城同创”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将全市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四城同创”工作上来的目的,为我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交通管理模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四城同创活动时间
    2016年1月初起,至“四城同创”成功止,分阶段开展。
 
    三、四城同创活动主题
    “‘四城同创’排行榜”活动,旨在通过新闻媒体,对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单位的创建理念和工作特色和亮点;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对“四城同创”应知知识的掌握;市民对“四城同创”工作的评价等进行对比宣传,并将“市民点赞”贯穿到活动的各个阶段,以强化广大市民对创建理念、特色工作、应知知识的认知。通过新闻宣传来推动全市“四城同创”工作有力开展,在全市营造出“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四、四城同创活动对象
    此次活动的参与对象主要是三个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城市执法局、住建局、交通旅游局、公安局、卫计局、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商务和粮食局)相关窗口单位(国税局、地税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珠江村镇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五、四城同创活动方式
    (一)排行榜分为三个方阵:
    第一方阵:分三个组。3个街道办事处(宜阳、泉峰、培元)为一组,3个社区为一组,3个小区为一组。
    第二方阵:8个职能部门,共2个组。城市执法局、住建局、交通旅游局、公安局为一组,卫计局、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商务和粮食局为一组。
    第三方阵,14个窗口单位,共4个组。国税局、地税局为一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珠江村镇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为一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为一组,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为一组。
    (二)排行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初一2月底):比创建理念,比工作打算。
以“排行榜”形式宣传报道三个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窗口单位提炼出的创建理念和工作打算。其中,创建理念以一句话(口号)体现,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工作打算控制在500字以内。同时,对街道办事处书记、职能部门、窗口单位“一把手”进行访谈,配发照片。
    第二阶段(3月初一创建成功):比工作特色、亮点,比市民(员工)参与程度。
    对三个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窗口单位在文明创建中的特色、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记者暗访单位员工、社区居民,了解他们对“四城同创”应知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其对本单位、本区域“四城同创”工作的评价。
    (三)大比拼由市民评判
    市民是“‘四城同创’排行榜”活动的评判员,“市民点赞”贯穿活动始终。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的创建理念新不新、工作打算实不实、工作亮点突不突出、市民参与度高不高,都由广大市民以“点赞”的方式来评判。
    通过三个方阵、两个阶段的比拼赛,分别评出“创建理念最新”、“工作打算最实”、“工作亮点最突出”、“市民参与度最高”的街道办事处和单位。
    常宁新闻网、“新常宁”客户端、“常宁手机报”开辟“市民点赞"专题、专页,为“市民点赞”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六、四城同创活动比拼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四城同创’排行榜”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活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此次活动作为落实创建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推动我市实现“四城同创”目标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活动部署和要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科学安排任务,落实责任分工,高标准参加此次活动,在本单位掀起创建工作热潮。
    (二)加强工作统筹,搞好协调配合。各单位要科学制订本级活动方案计划,合理区分力量资源投向投量;要加强联系沟通,密切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在创建工作中要树立标杆意识,既做到面上开花,又抓好重点和典型,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各媒体要抽调精兵强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群众高质量、多层次、多角度地做活做实“‘四城同创’排行榜”活动的宣传工作;要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传播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力求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充分调动市民参与“点赞”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市民在活动中受到教育、熏陶和启发,自觉主动地投入到“四城同创”各项工作中来。
常宁市“四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
2015年12月17日
 
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之3
 
大悟县“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   四城同创工作计划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悟县“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各人民团体:
《大悟县“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悟县委办公室
       大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
 
 
 
大悟县“四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县城总体功能,提升县城品位和文明程度,优化县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全省中等发达县,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全县之力,在城区开展全国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四城同创”创建活动。为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特制定四城同创活动方案。

一、四城同创活动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部门联动、上下联创,努力把县城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秀美城市,发挥县城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四城同创活动工作目标
        力争2015年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2016年基本实现“全国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目标。
三、四城同创活动组织机构
        成立大悟县城区“四城同创”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卫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定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县城乡建设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公安局副政委、城关镇镇长、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四城同创”活动的宣传发动、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六个方面的创建工作。
 
(一)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责任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组织发动、协调督办、调研考核等工作。
工作任务:
1、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活动。(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2)健全各级爱卫会组织,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有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3)健全县、镇(开发区)、社区三级爱卫工作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站)配备专职、居委会等配备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评比活动。(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爱卫办、县开发区、城关镇)
(4)出台本县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办法,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县卫生状况满意率≥90%。(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2、加强公民健康教育
(1)建立健全全县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落实人员和经费,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正常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开发区、城关镇)
(2)全县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第二课堂大力开展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养成教育,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局)
(3)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4)城区各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开发区、城关镇)
(5)大力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等健康教育活动,城区干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各所涉行业及单位)
(6)县内新闻媒体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卫生局)
(7)在客运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公益广告,消除城区各类烟草广告。(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烟草专卖局)
3、加强农副产品市场管理
加强滨河市场管理工作,市场管理部门要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完善环卫和给、排水设施,公厕、垃圾站建设要符合卫生要求,卫监部门要在市场设立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经常性地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市场商品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经营食品的摊位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域,完善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县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加强城区其它蔬菜和农产品市场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畜牧局、县卫生局)
4、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1)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计划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编办)  
(2)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各类公共活动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定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局)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相应保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监督、监测工作措施;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3)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证照齐全,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卫生要求。(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要求其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5)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实行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畜牧局)
6、加强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编办)
(2)加强传染病防控,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现象发生,按期完成国家的重大疾病控制规划要求。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制定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对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4)规范处理医源性废弃物。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加强医源性污水的处理。(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
(5)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健全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治理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7、加强病媒生物防制
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定期开展灭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活动。(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人:
工作职责:负责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组织发动、协调督办、调研考核等工作。
工作任务:
1、大力实施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工程
(1)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明礼诚信等道德规范;以“解放思想大讨论、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为契机,对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从政纪律教育。继续组织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个人活动。(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宣传部)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健全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网络,广泛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继续举办广场爱国主义电影展映月活动,丰富青少年假期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体新局、县教育局)
(3)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开展“身边好人”网上推荐和投票活动,争取我县更多的先进典型进入中央文明网“好人榜”;做好全国、全省和孝感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深入宣传身边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的道德风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
(4)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充分利用大悟的红色文化资源,以“清明节”、“国庆节”等节假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我们的节日”、“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和红色文化旅游等活动,组织“五老”对中小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明办、团县委)
(5)进一步完善志愿者管理体制,开展关爱他人、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无私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团县委)
2、大力实施居民素质提升工程
(1)广泛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大悟人”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城区居民讲文明、讲礼貌、树立文明新风。利用移动、联通、电信等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以“全民参与文明创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继续办好大悟电视台《创建曝光台》栏目,开展电视评论,引导居民爱护城区环境。(责任单位:县“四城同创”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广电局)
(2)大力开展“遵章守法,文明行(停)车”活动,对城区出租车驾驶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和礼仪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广大驾驶员文明行车。继续实施“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印发《至城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宣传片,采取电视、广播、专栏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四城同创”办、县广电局)
(4)设立“创建热线”电话和“创建信箱”,开展“我为创建献一言”的“金点子”征集活动,设立“文明城市创建”栏目,借助网络平台发布文明城市创建信息,保证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四城同创”办)
3、大力实施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
(1)加强对网吧、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环境、互联网、荧屏声频的日常监管,加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文体新局、县工商局)
(2)坚持开展文明单位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活动,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促进作风转变。加强经营业主诚信守法和文明卫生教育,评选表彰大悟县“文明卫生经营户”,引导经营人员文明、合法经营。(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3)大力开展科技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增强全民的守法意识。(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司法局)
(4)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提高全民身体素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体新局)
 
(三)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创建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责任人:
工作职责:负责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创建工作的组织发动、协调督办、调研考核等工作。
工作任务:
1、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1)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确保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逐年降低。限制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消耗型行业发展,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实现企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供电公司、县城乡建设局)
(2)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在完成年度削减任务的同时,顺利完成“十二五”化学需氧量削减7.4%、二氧化硫削减10%、氨氮削减9.7%和氮氧化物削减9.3%的总量减排任务,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取得好成绩,具体为2012—2013年达到85分以上,2014—2015年要保证在90分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
(3)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努力做到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招商局、县环保局)
(4)加强监管和督办,确保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1)实施“蓝天工程”,提升空气质量。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满足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实施“碧水工程”,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大污水处理厂现场和城区排污管网监管力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的日常监管,确保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和监管执法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水体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和要求。(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经信局)
(3)实施“宁静工程”,营造安静的生活环境。整治文化***所,取缔无证经营***所,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适时实行“限鞭”;合理规划机动车禁鸣、限行的路段,加强对道路交通噪声管理;开展城区商业噪声治理,取缔商业揽客高音喇叭;严格限制建筑机械的施工作业时间,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文体新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
(4)实施“清洁工程”,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垃圾处理厂、城区垃圾中转站和水冲式公厕建设进度,确保城区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切实做好危险废物、放射源射线装置和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做好污染防范工作,防控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局)
3、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长效的环境保护机制,实行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人大政协指导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创模”工作机制,并确保长期有效运转。(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四城同创”办、县环保局)
(2)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及能力建设。加大投入,确保环保投入不低于GDP的1.6%;城市及所辖区域内环境监察、监测、辐射、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保系统有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财政局)
 
(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工作职责:负责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的组织发动、协调督办、调研考核等工作。
工作任务:
1、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
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建设,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标准,高标准修订《大悟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大悟县生态多样性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
2、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
(1)加快绿化建设。通过“规划建绿、拆违还绿、拆房造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布绿、全民植绿、创建促绿和依法治绿”等措施,增加城市绿化总量。(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
(2)加快道路景点绿化建设速度。抓好滨河公园“一河两岸”滨河风景的规划设计和绿化建设。配套完成城南绕城公路、火车站规划路等道路绿化建设。继续抓好缺损行道树的补植。抓好立马水泥厂门前道路渠化岛和京珠高速公路出口处空地绿化建设。加快老城区主干道以及转盘、景点和背街小巷的绿化更新改造,形成一街一品。充分利用街头、路边、城市拆违和搬迁腾出的零星空地,搞好见缝插绿、见空补绿工作。(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县交通局)
(3)加强公园、广场绿化建设。加快改造建设现有大型公共绿地,形成以乔灌植物造景为主,以藤、花、果、草相搭配为辅的景观,使绿地面积不低于占地总面积的70%。大力实施1515工程(即用1年时间,在主城区达到市民每500米出行半径里有一个1500平方米左右的小游园或小广场、块状绿地),力争到2013末,城区再新增3-5个街头小游园或小绿地,扩展居民休闲活动空间。继续完善滨河公园、烈士陵园绿化及泉水寨森林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开发区、城关镇)
 
(4)搞好庭院绿化建设。对城区所有庭院绿化责任单位进行普查,核定庭院绿地面积。城区所有具备条件的临街单位一律拆除围墙,形成开放式绿化。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把庭院、小区绿化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力争到2013年底,获省、市命名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占城区单位总数的5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5)抓好居民小区绿化建设。督促业主对已建成的小区加快绿化,做到“黄土不露天”;规划、建设部门在建设工程审批和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同时,积极开展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等绿化美化活动。(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局、县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开发区、城关镇)
(6)狠抓城市大环境绿化。认真组织开展城区及周边山体义务植树活动,对城区周边可视范围内山体和国道、省道公路及其连接线等两侧进行绿化提档升级。在通往各风景区、工业园区主要道路两侧建设宽3至10米的绿化带,形成视线清晰的“园林绿化景观大道”。(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绿化委办公室)
(7)抓好植物科研和苗圃建设。加大苗圃生产资金投入,提高苗木生产的科技含量,以大量生产繁殖本地乡土树种为主,大力生产适销对路的苗木品种,有计划的引进、培养驯化城市绿化所需的苗木新品种,苗木自给率力争达到80%以上,其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要求。(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
 
3、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管护水平
以推行绿地“建养分开”为切入口,强化城市绿地管护工作,落实养护费用。积极开展绿地认养活动,严格执行和落实“绿线管制”制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章、侵占、破坏绿地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推动我县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市场化、精细化、社会化迈进。到2013年底,县城区公共绿地、主要道路景点绿化全部达到省定二级养护标准。(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4、加强城市景观的保护和管理
(1)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遵从“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挖掘和弘扬大悟历史文化底蕴,重点搞好保护和开发尽可能展现大悟历史文化古迹、保存完整的历史脉络和风景。同时,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的文化设施,使之成为城市新的亮点。(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文体新局)
(2)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出台《大悟县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做好古树名木管护工作,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优势。(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五)城市管理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工作职责: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发动、协调督办、调研考核等工作。
工作任务:
1、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老城区道路改造,完善城区主干道的配套设施建设,拉通老城区断头路,硬化城区所有背街小巷,及时维修城区破损路面;科学改造城区下水道,确保城区排水畅通。(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开发区、城关镇)
(2)加大公厕和清扫清运设施的建设力度,逐步建成城市公厕20座,建成垃圾中转站5座。(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3)加强城区进出口环境管理,对城区四个出入口实施美化、亮化改造,建设绿化景点、公益广告宣传牌。加强城区进出口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对破损路面及时维修,禁止城区进出口道路两侧建筑物门前乱堆乱放、乱停乱靠、摆摊设点;规范城区进出口道路两侧设置的交通标志牌和宣传标语,拆除违规建(构)筑物,取缔城区进出口道路两侧废品回收店、占道经营摊点、洗车加水点。(责任:县城乡建设局)
 
(4)加强城区停车场建设,在河东和开发区各规划建设一个停车场,鼓励主干道临街单位的庭院对外开放停车。今后新建的大型商贸设施,都必须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缓解地面交通压力。(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公安局)
(5)加快专业市场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建材、物流、汽车维修、洗车、废品回收、货运六大专业市场,引导城区主干道经营业主进入专业市场内经营,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县经信局)
(6)加强城区主干道美化亮化建设,鼓励临街商户对门面进行装修,更新广告招牌,安装霓虹灯,美化门店形象,同时,对城区主干道两侧破旧裸露墙体进行粉刷,建成文化墙。(责任单位:县“四城同创”办、县供电公司、县城乡建设局)
 
2、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1)大力开展“千人洁城”活动,加大路段长负责制、周五单位庭院卫生大扫除和周六路段创建等制度的落实力度,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四城同创”办)
(2)加大“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力度,临街单位都要设立“门前四包”监督岗,监督员经常在责任范围内巡查,确保本单位和出租门店门前范围实现“八无”目标即无垃圾渣土、无“牛皮癣”、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乱停乱靠、无乱牵乱挂、无设施损坏。(责任单位:县“四城同创”办、县城乡建设局)
(3)实施垃圾不落地工程。加强环卫清扫保洁人员的管理,建立经常性的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城区主次干道及时清扫、按时洒水、全天保洁。加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垃圾容器建设,加大垃圾清扫清运力度,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垃圾无积压。(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4)进一步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对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进行集中整治,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做到不留死角;坚决扼制在主次干道墙面和公共设施上制造“牛皮癣”和在城区主次干道上乱泼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对主干道广告牌和门店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设置合理、内容健康、字体规范、美观大方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5)切实加强城区集贸市场管理,对滨河市场、长征路集贸市场、兴悟市场、汉大市场、二郎街市场等几处集贸市场进行合理改造,配齐必须的环卫、交通、消防设施,对市场内经营业主组织开展诚信守法和文明卫生教育,引导其合法经营、文明经营,禁止摊主乱扔垃圾和蔓延到市场外占道经营;抓好市场日常卫生管理;督促集贸市场内熟食经营户安装防蝇防尘设施,努力做到市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安全经营、卫生整洁、管理有序。(责任单位:城关镇、县经信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
(6)切实加强城区建筑市场管理。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城区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硬质围栏拉网作业,严禁建筑材料占道和污染路面,禁止在围挡区外安置机械设备占用人行道和街道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人行道彩板和拉丝板。硬化工地进出口路面,安装清洗槽,建筑材料和渣土运输要建立“准入许可、源头控制、运输专线、消纳专点、管理专责”的建材和渣土管理工作机制;指定渣土清运路线、时间及处理场所,杜绝建材和渣土运输超高、超载、漏撒等污染环境现象,加大渣土运输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7)加强夜宵摊点管理在背街小巷选取一处集中经营场所,取缔兴悟南北路、西岳大道、建新街、兴华路、府前街等主干道的夜宵摊点和烧烤点,将经营业主引导到选定的经营点集中经营;将长征路、金三角、二桥东的夜宵、烧烤店搬迁到汉大市场内经营。要求经营人员爱护环境,自备垃圾容器,不得乱泼污水、乱扔垃圾,收市后将经营场地打扫干净。(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8)大力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网格员队伍,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3、加强社区创建工作
(1)城区各社区和城郊周边的村要创办社区(村)“四城同创”宣传栏,利用市民学校和各种形式加强居民文明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四城同创”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城关镇)
(2)城区各社区和城郊周边的村都要成立“四城同创”活动专班及市容卫生监督员队伍,配备监督员服装和保洁工具,加强岗前培训,明确市容卫生监督员的责任,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督促市容卫生监督员经常在辖区内保洁和巡查,监督辖区内的单位、居户、门店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制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占道经营等破坏城区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城关镇)
(3)指导小区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队伍,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以社区为单位,扎实开展“文明卫生小区”、“文明卫生庭院”、“文明卫生楼栋”、“文明卫生户”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加社区文明卫生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城关镇、县房管局)
(4)城区各社区和城郊周边的村每周五都要组织居民开展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房前屋后及庭院卫生大扫除活动,并开展检查评比,评比情况在“四城同创”宣传专栏上通报。(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城关镇)
 
(六)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人:
工作职责:负责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发动、协调督办、调研考核等工作。
工作任务:
1、大力实施城市道路保畅工程,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日常管理,勘划好主次干道的交通标识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车位,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严格控制主干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严禁人行道停靠货运车辆。加强行人乱穿马路、骑摩托车不带头盔及不按规则行车、停车等违章行为的整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实行重点路段交通管制,在城区学校集中地段建立禁鸣路段,城区西岳大道、兴华路、府前街、城中南北路、建新街等道路早7时至晚7时禁止货车通行和停放,确保城区交通“畅通有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加大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闯红灯等违法违规交通行为的整治力度,对无牌无证车辆、假牌假证车辆、套牌遮牌车辆和老旧报废车辆严查严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对城区“黑的”严厉打击,开展联合执法,实行重点路段设卡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整治措施,坚决遏制“黑的”泛滥现象。(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5、开展客运站及周边环境和营运秩序整治,确保站内外清洁卫生,站容车貌整洁;加强营运人员教育管理,严禁客运车辆在站前及主干道上候客、在城区巡回兜客;加强出租车和公汽经营人员的教育管理,大力整治出租车乱停乱靠、随意转向、调头、抢客、拒载和公汽不按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6、严厉打击“麻木”载客营运,严禁“货麻”安装篷布载客,防止“麻木”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四城同创活动工作要求
“四城同创”活动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方面,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四城”创建活动的责任领导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相应的考核体系和本方案,吃透上情,弄懂内情,进一步明确任务,充分估量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城乡建设局要发挥创建工作牵头部门的作用,充分履行工作职责,调动各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四城同创”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四城同创”,定期研究和安排部署“四城同创”活动,经常深入创建一线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为“四城同创”活动深入开展提供坚强后盾。要建立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对“四城同创”的重点工作,既要明确具体负责领导、主要负责部门,又要提出具体进度要求,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方案,加快推进
各牵头单位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对每项创建工作拿出详实的落实方案,明确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逐级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分解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四城同创”的各项工作;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四城同创”活动,带头维护城区各项秩序,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的创建责任体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的重要意义,运用多种形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闻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深入开展“四城同创大家谈”、“文明创建曝光台”和动画宣传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采取阶段报道、系列报道、追踪报道等形式,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激励先进,揭短亮丑,形成舆论声势,营造“四城同创”活动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评,明确奖惩
县委、县政府将“四城同创”活动列入对县直各部门和城关镇、开发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把创建工作成效与各级领导工作实绩考核挂钩。县“四城同创”办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和要求,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指导和督查,定期召开联席会、情况通报会、现场观摩会,集中反馈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抓好整改,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县“四城同创”办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六项创建工作的详细考核办法,每个月对各创建专班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分,评分结果在县电视台上排名公布,同时,加大奖惩力度,对每月考评排名第一名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颁发“创建先进单位”流动红旗,并给予2万元奖励,对考核评分60分以下的单位,给予1万元的经济处罚,责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电视上对下阶段创建工作做出公开承诺。城关镇、开发区要比照制定对社区和城区周边村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推进社区和城乡结合部创建工作的落实。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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