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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市2019年五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

2018-12-22 17:55 作者:创卫网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清市2019年“五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武清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武清市市区2019年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武清市2019年“绿满武清”行动实施方案》、《武清市2019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武清市2019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清市2019年“五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武清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武清市市区2019年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武清市2019年“绿满武清”行动实施方案》、《武清市2019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武清市2019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清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1日
  
武清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19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启之年。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坚持以《全国文明测评体系》为标准,按照“重在建设、重在实践、以德为先、以文化人”的要求,深入推进“三大创建”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发挥重要作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不断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着力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突出重点,求深求实,形成合力,改进创新。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志愿服务制度化上下功夫,在弘扬传统美德上下功夫,在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推动文明委成员单位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在与社会综治体系建设、市场经济发展、人们日常生活的结合融入上下功夫。2019年总体布局是“12321”,即,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培育三种风尚,用好两个载体,实施一项工程。一个目标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力争在今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大幅度进位,为力争2017年夺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铺路奠基。两个重点,即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志愿服务制度化。三种风尚是,弘扬勤劳节俭、遵德守礼、孝老爱亲社会新风。两个载体是,推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集市、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创建,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一项工程,即突出抓好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三年创建规划。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创建实际,研究制定《2019-2017年武清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及2019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力争在今明两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大幅度进位,为在2017年夺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铺路奠基。
  (二)大力开展基础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部署,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一是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按照新要求分层修订“武清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厂规校规、行业规章。二是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持续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评选和树立一批“武清好人”、“武清楷模”、“感动武清人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三是广泛开展社会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文明诚信企业(个体工商户)”、“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建立全市征信体系和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四是以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往等为重点,全面开展“讲道德、守规则、改陋习、提素质”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培育“文明有礼的武清人”。五是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以“关爱他人”为主题,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关爱妇女儿童和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关爱社会”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和大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以“关爱自然”为主题,开展“爱绿护绿”、“清洁家园”、“保护母亲河”等志愿服务活动。六是大力开展“清洁城市”迎创活动,集中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广告标牌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和绿化改造提升的“四治理一提升”行动。七是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集市、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等基层群众性创建活动。八是以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机制,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净化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评选表彰“武清美德少年”。
  (三)积极推进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路线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市科技馆、市民活动中心和襄城区、樊城区文化馆等重点文化场馆建设工期,积极推进乡村和城市学校少年宫、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持续推进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和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改造提升和配套建设,确保各重点项目建设按创建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顺利推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强力支撑。
  (四)持续营造深厚创建氛围。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作为今年“五城同创”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讲文明树新风”宣传主题,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关爱未成年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勤劳节俭、孝老爱亲、文明旅游、保护环境、依法治国”等方面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告媒介、宣传画册、公共设施、楼宇庭院和社区、单位等阵地、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教育和创建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创建办综合协调、县区属地管理、市直部门各司其职的创建体制,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创建文明城市和迎接文明指数测评列入重要日程,科学安排,严密组织,靠前指挥,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开展迎检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完善和健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保障创建经费投入,确保各项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工作指标,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橱窗板报、手机短信、LED显示屏和公共场所的宣传设施,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创建知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加强督办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和所属部门的督导检查力度。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迎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按照《武清市“五城同创”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不力、问题解决不及时以及在迎检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市测评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武清市市区2019年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
 
  2019年我市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创建经验,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健全机制,进一步优化城区卫生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确保创建成果长久惠民。
  一、工作目标
  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完善责任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各城区(开发区)、各职能部门职责,持续抓好日常工作达标管理,扎实开展对标查漏补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卫生整治,防止反弹和滑坡,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始终符合国家标准。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2、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3、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爱卫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4、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市长热线、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二)健康教育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卫计委。
  2、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民航办)、市火车站、市城管执法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湖北文理学院、武清职业技术学院、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直各单位。
  4、 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火车站、湖北文理学院、武清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单位。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建委、市房管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局(市民航办)、市交通运输局、市火车站、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城管执法局。
  7、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城建委。
  (四)环境保护
  1、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重点场所卫生
  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市文新局、市公安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湖北文理学院、武清职业技术学院、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城建委、市卫计委、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湖北文理学院、武清职业技术学院、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卫计委。
  8、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卫计委。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城建委、市卫计委。
  3、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建委、市卫计委。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职能部门要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强化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成果的措施。要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于2019年3月10日前报市创卫办)。要细化分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主动抓、分管领导要专职抓、职能科室要专门抓,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城区、开发区与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建立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巩固提高措施顺利实施。各城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要做好相关活动资料收集整理。
  (二)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环卫设施、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等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支撑性项目建设,2019年市区计划改造农贸市场7个,维修破损路面71条,改造泥巴路17条、旱厕改造50座,垃圾池408个,封闭垃圾通道533个,添置垃圾容器5597个,改造下水道82处(计划表附后)。各城区、开发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计划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和行业的卫生整治。各城区、开发区、市城管、商务、食药等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火车站和学校周边、“三无”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环境整治和卫生管理,防止卫生管理滑坡和反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着力抓好小餐饮店、小食品店规范管理;市卫生计生、文新、公安部门要着力抓好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规范管理;市商务部门要着力抓好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市城管执法部门要着力抓好临时疏导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市公安部门要着力抓好交通和停车秩序规范管理。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容秩序井然。
  (四)进一步加大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健康武清”全民行动,巩固社区、单位、广场和游园等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建健康教育知识讲师团,定期到社区、学校、工厂等开展健康知识宣讲活动;加强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大力开展健康学校、健康社区以及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评选活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编印健康知识手册、制作居民合理膳食自我管理包,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居民健康素养。
  (五)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评问责。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创建主体和属地管理责任,市直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培训督导和行业管理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查漏补缺,明确专班加强督办,跟踪工作进展,建立工作台帐;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动每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市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检查,对推进工作成效明显,取得良好效果,并在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或完不成工作任务、影响复审通过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武清市2019年“绿满武清”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结表彰暨“绿满武清”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现就2019年“绿满武清”行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山上抓提升,山下抓延伸”工作思路,以实施绿色城市、绿色乡村、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植树造林活动,实现道路绿化全覆盖、村庄绿化全覆盖。2019年全市完成植树造林15.2万亩、中幼林抚育35万亩、四旁植树827万株,建设绿色示范乡村100个、林业苗木花卉3.18万亩,道路沿线周边绿化率达到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控制在4.2‰以内。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绿色城市工程。加强城市“山、水、城、洲”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建设城市景观道路、沿江景观带、森林公园、园区防护林、小区绿化网,形成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森林生态体系。一是抓好城区与郊区间绿化隔离带建设。突出抓好城区、城区与郊区、工业区与生活区等区域间的防护绿带和组团绿地建设,增加乡土乔木树种绿化比例,构建林荫型、景观型、休闲型城市绿地系统。二是抓好城区、社区和单位绿化。加快建设综合性植物园和专类公园,着力提升城区公园建设水平。结合老城区改造和“两改两迁”,引导工矿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居住小区加快绿地建设,大力实施立体绿化工程,深入推进建筑墙立体绿化、立交桥和停车场绿化、单位和社区绿化,构建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生态绿化结构,创造“推窗见绿、出门进园、抬头望山、举足亲水”的宜居环境。三是抓好城区山体的景观改造。重点抓好岘山、古隆中、鹿门山、万山等山体的景观优化与改造。
  (二)实施绿色乡村工程。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平原村、丘陵村、山区村三类不同类型进行规划和建设,主要选用乡土树种和经济林果树,重点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道沿线及其2公里范围内村庄绿化和省与省交界、县与县交界的门户村庄绿化,对村庄范围内村旁、路旁、宅旁、水(沟、渠、塘、堰)旁及零星闲置地等需绿化区域,采取连片绿化、整村推进的方式,大力建设环村绿化带、村庄风景林、水源涵养林,建成森林入村、绕路、依水、围田,通村道路两侧绿色长廊,河渠池塘旁边滨水风光,房前有景、院中有果、屋后有林,常年绿树成荫、四季花果飘香的绿色乡村,确保2019年全市建成100个绿色示范乡村。
  (三)实施绿色通道工程。按照《武清市骨干道路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实现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道绿化全面达标,乡村道路实现绿化全覆盖。一是抓好提档升级。在常绿树种和大苗全冠的基础上,加宽绿化带幅,对前期只栽植单排树木的路段要加排、加密,切实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特别是对骨干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要采取包点包片、工程造林和聘请专业绿化公司造林相结合的办法,加大造林力度,形成树成片、绿成荫的森林景观。二是抓好补植补造。对绿化受损、绿化质量较差和因道路改造前期未能绿化等路段,要及时开展补植补造,消灭缺垄断档,确保绿化连点成线。三是抓好道路绿化延伸。坚持“路修到哪里、树栽到哪里”和“有路必有树、有树必有荫”的原则,按照一路两行树的建设标准,对全市乡村道路进行全面绿化,实现绿化全覆盖目标。
(四)实施绿色屏障工程。以村庄、道路、河流两侧可视范围内宜林地为重点加强和提升林分质量,构建汉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带、襄北“省界门户”生态防护带和西南山地防护林带“三道绿色屏幛”。汉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带把涵养水源、保护水土、防浪护岸、防沙治沙等防护林建设与生态旅游景观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以汉江及其支流生态防护林为廊道、以沿江山头坡地绿色植被为基质的防护林带和生态旅游景观带。襄北“省界门户”生态防护带依托襄州区、枣阳市和老河口市16个乡(镇办场)省界120余公里,以通道绿化、宜林荒山荒滩、农田林网和四旁植树为重点,建设生态防护带,阻隔北方风沙和干热风直接入侵。西南山地防护林带就是建设山区生态公益林区,恢复植被、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山区生态系统,营造农业高产稳产的生态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高位推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全面深化国土绿化、加快推进“绿满武清”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齐抓共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明确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和兑现奖惩,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农业、交通、水利、土地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机制创新,确保多元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绿化所需苗木等建设资金的筹集,确保工程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投其资、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发改、国土、农业、水利、移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涉林资金用于造林绿化;整合林业工程项目资金打捆支持骨干道路绿化、乡村道路绿化和绿色乡村建设。将绿色乡村建设资金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范畴,鼓励和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积极鼓励机关、企业和社会力量捐资造林。
  (三)抓好苗木调剂,确保苗源充足。要结合建设任务,深入调查,摸清所需苗木的品种、数量、规格,分类准备,积极做好余缺调剂,确保多元化种苗需求。要建立苗木调剂台账,积极做好绿化苗木的供应准备和技术服务工作,确保苗木供应规范有序。本地苗木供应不够的,在本市或本省范围内调剂,尽量杜绝远距离调苗。同时,对苗木要进行严格检疫,杜绝带病苗木上路,严把苗木质量关。
(四)坚持依法治林,巩固建设成果。各地要积极探索长效管护机制,不栽“无主树”和“无主林”,对新栽的林木及时办理林权证,明确树木管护责、权、利,确保“栽得上、管得好、护得住”。对骨干道路、乡村道路和村庄绿化所栽植的林木要严格控制采伐;加强行道树病虫害防治,重点防治杨树食叶害虫,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蔓延。各级林业执法部门要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大对偷砍盗伐、乱砍滥伐等破坏行道树行为的处罚力度,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武清市2019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五城同创办《关于落实2019年全市“五城同创”工作要点的通知》(襄创办文[2019] 2号)要求,围绕2019年创模重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发展战略,以推进生态市创建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重点,积极完成创模各项工作任务。
 
  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dB(A),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2019年全面开展PM2.5监测,并向社会发布监测数据。
  (二)环境污染控制目标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标率≥80%,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达到100%。
  (三)环境管理目标
  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2019年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发生,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四)创模重点项目
以项目建设推进创模工作,根据《武清市蓝天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统一安排,积极推进2019年度蓝天碧水各项目实施,明确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节点,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确保蓝天碧水工程取得突出成效。
 
  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内容
  (一)污染减排,落实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积极推进减排项目建设,按期完成2019年度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严格落实汉江保护责任制,围绕2019年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拟定2019年度《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办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治理任务。
  (二)综合治理,全面改善水、气、声环境质量
  1、实施大气环境整治。加大对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工程督办力度,督办完成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管,督促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线的建设。
  2、实施水环境整治。重点督促协调各地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强化工业及养殖业污染防治,整体联动加强库区水环境监管,推进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3、实施声环境整治。要全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整治,营造宁静生活环境。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三)确保环境安全,依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坚持严格执法,开展2019年度环保专项行动,以重点工业园区、国控重点污染源风险排查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防控和重金属污染、固体危险废物、辐射安全等监督管理,着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力防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步骤
  为扎实推进创模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7日-3月30日)
  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创模工作贯穿于整个环保中心工作的始终,积极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根据2019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路径图,各单位逐项对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料及时上报,确保创模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从12月开始,创模办将对各单位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做好迎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形成创建合力。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创模工作作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大意义,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形成推进创模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完成创模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创模各项目标任务,确定了2019年度创模重点项目建设路径图,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确定完成时限,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推进。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报市创模办,由市创模办整理后上报市五城同创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要广泛宣传开展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严格考评,明确奖惩。要把创模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问责追究。
 
  
  
武清市2019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2019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全市“五城同创”工作要点的通知》(襄创办文[2019]2号)要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宗旨,树立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对照指标抓创建,精心组织,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健全机制,克难攻坚,全力推进创建支撑性项目建设,全面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任务目标
巩固2014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成果,通过2019年各项创建工作,基本构建起符合城市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要求的城市生态园林绿化体系,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力争使城市建设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
 
  三、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具体任务
  (一)综合管理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告媒介、宣传画册,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高市民创建工作满意度。
  2、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基础数据库,为完成各项创建指标提供数据支撑。
  3、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4、积极协调市城建委抓好节水型城市创建,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基础。
  (二)绿地建设和园林绿化
  1、继续推进月亮湾公园、南北轴线唐白河至邓城大道段、三桥北匝道、动物园等重点园林工程建设。
  2、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特色的目标,改造提升大庆路、人民路等道路绿化景观。
  3、建设火车站天桥绿地。
  4、维修文荟园仿古建筑。
5、实施部分老城区绿化改造。
 
  (三)建设管控
  1、加大市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力度。加强绿地管理及巡查力度,及时查处私自毁绿等不良现象。对在城市管理检查中出现的绿化带缺失等问题,由各养护单位进行重点整改。加强城市绿地日常养护管理检查考核,不断提升管养水平。
  2、继续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制定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园林专家进行检查,对存在养护问题或病虫害的树木进行整治。
  3、在城市绿化中,广泛应用乡土树种和市树、市花,确保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4、加强对隆中风景名胜区管理与保护的指导,提升景区绿化水平。
  (四)生态环境
  1、生活垃圾密闭运输,杜绝垃圾运输车辆飞扬撒漏。
  2、加强对渣土运输的管理,实行密闭化运输,规范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运作模式,白天禁止渣土运输作业,对车身不净、存在飞扬撒漏、带泥上路隐患的车辆一律不予放行。
  3、完善“夜间清洗、白天保洁”的环卫作业模式,增加白天洒水压尘频率,减少扬尘污染。
  4、定期清洗主次干道行道树、绿化带。
5、推进行道树树穴园艺化覆盖。
 
  (五)节能减排
  大力推行节约型园林绿化。在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养护管理等环节,贯彻落实园林绿化节水技术和雨水利用,开展立体绿化、透水铺装、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自然群落式植物配置等工作。
  (六)市政设施
  1、维修改造公园、广场公共设施。完善市区各公园、广场内破损的基础设施,对配套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改造。
  2、集中治理生活垃圾。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做好清扫保洁等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垃圾清运和环卫机械化作业率;加强市区垃圾转运站管理,确保垃圾及时有序倾倒。
  3、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全年持续推进市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建成收运系统和监管系统。
  4、协调市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抓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和实施。
5、规划建设反映武清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城市主题雕塑。在武清南尹集高速出口建设“论道”雕塑。
 
  (七)人居环境
  1、继续推进“三无”小区整治。按照2019年市区“三无”小区整治计划和目标,扎实推进三无小区整治工作,细化责任,加强检查督办。对剩余185个三无小区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力量解决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基础设施缺失落后、无人管理的问题,彻底改善小区环境面貌。
  2、继续抓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单位、社区的卫生,重点是绿化带卫生、路面破损和环卫设施的综合管理。
  (八)社会保障
  1、协调市房管部门,积极落实年度保障性住房计划。
  2、协调市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3、协调市城建等部门,继续做好在主要道路、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使用。
 
  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坚定的信心和果敢的气魄抓好创建工作。要推行目标管理,按照2019年创建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进度,稳步推进,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沟通与联系,强化协调协作,做到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合力推进,重点任务相互支持、合力落实,难点问题积极配合、合力攻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与协作单位之间要建立起沟通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创建工作协调顺畅、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把创建工作目标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挂钩,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对在创建过程中履职不力的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加强督办检查与考核奖罚,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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