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武清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2018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2018年全市“五城同创”工作要点的通知》(襄创办文[2018]2号)要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武清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2018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2018年全市“五城同创”工作要点的通知》(襄创办文[2018]2号)要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宗旨,树立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对照指标抓创建,精心组织,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健全机制,克难攻坚,全力推进创建支撑性项目建设,全面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任务目标 巩固2014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成果,通过2018年各项创建工作,基本构建起符合城市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要求的城市生态园林绿化体系,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力争使城市建设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 三、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具体任务 (一)综合管理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告媒介、宣传画册,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高市民创建工作满意度。 2、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基础数据库,为完成各项创建指标提供数据支撑。 3、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4、积极协调市城建委抓好节水型城市创建,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基础。 (二)绿地建设和园林绿化 1、继续推进月亮湾公园、南北轴线唐白河至邓城大道段、三桥北匝道、动物园等重点园林工程建设。 2、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特色的目标,改造提升大庆路、人民路等道路绿化景观。 3、建设火车站天桥绿地。 4、维修文荟园仿古建筑。 5、实施部分老城区绿化改造。 (三)建设管控 1、加大市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力度。加强绿地管理及巡查力度,及时查处私自毁绿等不良现象。对在城市管理检查中出现的绿化带缺失等问题,由各养护单位进行重点整改。加强城市绿地日常养护管理检查考核,不断提升管养水平。 2、继续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制定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园林专家进行检查,对存在养护问题或病虫害的树木进行整治。 3、在城市绿化中,广泛应用乡土树种和市树、市花,确保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4、加强对隆中风景名胜区管理与保护的指导,提升景区绿化水平。 (四)生态环境 1、生活垃圾密闭运输,杜绝垃圾运输车辆飞扬撒漏。 2、加强对渣土运输的管理,实行密闭化运输,规范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运作模式,白天禁止渣土运输作业,对车身不净、存在飞扬撒漏、带泥上路隐患的车辆一律不予放行。 3、完善“夜间清洗、白天保洁”的环卫作业模式,增加白天洒水压尘频率,减少扬尘污染。 4、定期清洗主次干道行道树、绿化带。 5、推进行道树树穴园艺化覆盖。 (五)节能减排 大力推行节约型园林绿化。在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养护管理等环节,贯彻落实园林绿化节水技术和雨水利用,开展立体绿化、透水铺装、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自然群落式植物配置等工作。 (六)市政设施 1、维修改造公园、广场公共设施。完善市区各公园、广场内破损的基础设施,对配套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改造。 2、集中治理生活垃圾。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做好清扫保洁等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垃圾清运和环卫机械化作业率;加强市区垃圾转运站管理,确保垃圾及时有序倾倒。 3、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全年持续推进市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建成收运系统和监管系统。 4、协调市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抓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和实施。 5、规划建设反映武清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城市主题雕塑。在武清南尹集高速出口建设“论道”雕塑。 (七)人居环境 1、继续推进“三无”小区整治。按照2018年市区“三无”小区整治计划和目标,扎实推进三无小区整治工作,细化责任,加强检查督办。对剩余185个三无小区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力量解决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基础设施缺失落后、无人管理的问题,彻底改善小区环境面貌。 2、继续抓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单位、社区的卫生,重点是绿化带卫生、路面破损和环卫设施的综合管理。 (八)社会保障 1、协调市房管部门,积极落实年度保障性住房计划。 2、协调市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3、协调市城建等部门,继续做好在主要道路、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使用。 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坚定的信心和果敢的气魄抓好创建工作。要推行目标管理,按照2018年创建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进度,稳步推进,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沟通与联系,强化协调协作,做到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合力推进,重点任务相互支持、合力落实,难点问题积极配合、合力攻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与协作单位之间要建立起沟通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创建工作协调顺畅、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把创建工作目标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挂钩,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对在创建过程中履职不力的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加强督办检查与考核奖罚,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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