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襄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五城同创办《关于落实全市“五城同创”工作要点的通知》襄创办文要求,围绕创模重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襄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五城同创办《关于落实年全市“五城同创”工作要点的通知》(襄创办文[2015] 2号)要求,围绕创模重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发展战略,以推进生态市创建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重点,积极完成创模各项工作任务。 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dB(A),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2015年全面开展PM2.5监测,并向社会发布监测数据。 (二)环境污染控制目标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标率≥80%,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达到100%。 (三)环境管理目标 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2015年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发生,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四)创模重点项目 以项目建设推进创模工作,根据《襄阳市蓝天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统一安排,积极推进2015年度蓝天碧水各项目实施,明确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节点,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确保蓝天碧水工程取得突出成效。 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内容 (一)污染减排,落实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积极推进减排项目建设,按期完成2015年度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严格落实汉江保护责任制,围绕2015年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拟定2015年度《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办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治理任务。 (二)综合治理,全面改善水、气、声环境质量 1、实施大气环境整治。加大对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工程督办力度,督办完成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管,督促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线的建设。 2、实施水环境整治。重点督促协调各地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强化工业及养殖业污染防治,整体联动加强库区水环境监管,推进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3、实施声环境整治。要全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整治,营造宁静生活环境。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三)确保环境安全,依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坚持严格执法,开展2015年度环保专项行动,以重点工业园区、国控重点污染源风险排查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防控和重金属污染、固体危险废物、辐射安全等监督管理,着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力防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步骤 为扎实推进创模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7日-3月30日) 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创模工作贯穿于整个环保中心工作的始终,积极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根据2015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路径图,各单位逐项对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资料及时上报,确保创模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从12月开始,创模办将对各单位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做好迎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形成创建合力。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创模工作作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大意义,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形成推进创模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完成创模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创模各项目标任务,确定了2015年度创模重点项目建设路径图,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确定完成时限,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推进。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报市创模办,由市创模办整理后上报市五城同创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要广泛宣传开展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严格考评,明确奖惩。要把创模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问责追究。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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