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确保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到2021年底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市创模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21年度攻坚实施方案》(创模办通〔2021〕3号)、《关于印发2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
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保
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确保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到2021年底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市创模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21年度攻坚实施方案》(创模办通〔2021〕3号)、《关于印发2021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项目的通知》(创模办通〔2021〕5号)和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第三方技术反馈问题进行分解落实的通知》(创模办通〔2021〕22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教育系统创模工作按时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作为创模“攻坚年”,作为成员单位要抓好创模各项措施落实,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确保已达标指标得到进一步巩固,差距较小指标实现达标,差距较大指标切实得到提升,为实现2021年底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具体目标如下: (一)2021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创模工程,创模指标全部达标,全面完成考核资料收集整理。 (二)2021年10月底前通过省级预评估,根据省级预评估情况,适时申请国家技术评估。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市创模办要求,教育系统指标是基本条件第五项任务指标第22项: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25项: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工作,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教材,并将其纳入到地方课程,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不少于12课时,同时在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强化青少年环保意识。 (二)认真落实《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第三方技术评估反馈问题任务分解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件4)中第31页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7-49要求,统计教育系统涉及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其他),将数据及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校园危险废物管理并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全市校园危险废物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工作,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教材,并将其纳入到地方课程,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不少于12课时,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创模指标,继续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教育活动,做好各项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以便迎接市“创模”办10月份督查。 (二)对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21年度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教通〔2021〕54号)、《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第三方技术评估反馈问题任务分解表》(附件2)要求,于每周一将《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周调度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四创”办。 (三)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师范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中小学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第31页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7-49要求,认真填写《市教育系统危险废物统计表》(附件5),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四创”办。 (四)根据《市创建国家环境模范保护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创模办通〔2016〕18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针对“创模”工作要点、难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的“创模”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创模”的宣传氛围。大力推进创模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活动,营造浓厚创模氛围,提高创模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五)要全面完成创模资料收集、整理、建档,高标准建立创模档案,做到创模档案条理清、层次明、材料齐、佐证强,全面印证创模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上下一盘棋,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好创模工作调度机制、项目决策机制、督查督办机制、标准化管理机制、充分理清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跟踪调度到位、督查督办到位。 (二)强化日常管理形成常态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围绕创模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加大创模工作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全面按照“四定三集中”的工作要求,定时间表、定工作量、定责任、定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立即进行查缺补漏,全面排查创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毕的要举一反三,持续保持整改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创建工作。 (三)强化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各类学校针对“创模”工作重点、难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通过LED屏幕宣传、横幅、主题班会课、国旗下讲话、手抄报、黑板报、手工制作、微信、QQ、手机短信、环境教育课、校园广播、专题宣传栏、调查问卷、参观体验馆、读书活动、观看视频、知识讲座、志愿者宣传、环保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创模宣传活动,提高创模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大力推进创模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的创模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人人知晓创模、人人支持创模、人人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主体加强督查力度。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结合创模实施方案,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指导和督促调度作用,各学校积极参与创模工作并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四创”办交办各项创模任务。市教育局“四创”办将根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问效,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视具体情节分类采取提醒、约谈、诫勉谈话。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全市创模工作进度的将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规定进行问责。 教通〔2021〕320号附件2 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第三方 技术评估反馈问题任务分解表
水东中心小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教体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及《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2021]9号)要求,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紧密结合“绿色”学校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从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强化生态道德、环境伦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能力,科学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文明行为,努力把少年儿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为迎接创模工作,确保我校“创模”能达到宣城市的相关要求,我校提出今年“创模”的目标任务是:创模知晓率达100%和环保教育普及率≥90%;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切实提我校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知晓率。 三、加强“创模”工作的领导 成立学校“创模”领导小组,“创模”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宣城市教体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及《宣传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创模”工作。 水东中心小学“创模”领导小组 组长:徐抗震 副组长:王胜会、吕成龙 组员:杨光升、段康、高群勇、宗良勇、耿己泉、时维新、杨成俊、袁美、朱冯霞、桑恩德 四、任务分解 1、成立“创模”领导工作组,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人):校长室 时间节点:5月10前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媒介,开展一系列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员工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达到100%,都清楚知道“创模”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大家对“创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人):德育处、少先队及班主任。 时间节点:5月—6月 (2)、设置1块“创模”宣传栏,定期更新(每季度不少于1次);“创模”标语不得少于3条;每天在LED屏上滚动播放12369环保投诉电话、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人):德育处、办公室 时间节点:5月10日前 2.以课堂为主渠道实施环保教育,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和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按照《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形式,激发学生对环保知识的学习兴趣,不断提高学生环保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要安排环境教育课程,环保教育课表、教材和教案。 责任部门(人):教导处、全体教师。 时间节点:6月前 3、采取多种方式把环境教育与学校各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认真适时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并结合上述各种节日,开展环保征文、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学生环境教育参与率达到90%,以此不断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文明行为。要认真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1)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德育处、办公室)时间节点:5月10日前(2)开展环保征文活动;(教导处)时间节点:5月20日前 (3)开展环境手抄报评比活动;(教导处)时间节点:6月前 (4)5月31日世界无烟日主题教育活动;(德育处少先队) 时间节点:5月31日 (5)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主题教育活动;(德育处少先队) 时间节点:6月5日 4.学校绿化规划图及校园实际图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 时间节点:6月前 5、学校垃圾清运委托协议书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 时间节点:6月前 6、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废药品处理协议。(教导处) 时间节点:6月前 7、绿色学校申报材料和批文。(校长室、德育处) 时间节点:6月前 五、实施步骤 从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5月):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2.具体实施阶段(2021年5月):有计划、有步骤、按要求落实完成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查找问题,积极推进活动顺利开展。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与不足,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治理整顿工作。 3.自查验收阶段(2021年6月):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自觉接受教育局对学校“创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并迎接上级检查。 4、6月15日前上报我校创模相关资料及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和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德育处为牵头科室。各有关部门(人)要细化创建工作规划,落实分工负责,保证创建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2.营造创建活动氛围。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网、板报、专栏、主题班队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浓厚氛围。 3.强化考核督查力度。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责任部门(人)接受创模领导工作组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指导。 水东中心小学德育处 2021.03
市农业委员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卫创模暨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切实高效开展我委的创卫创模工作,确保我市2021年底全面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按照创建工作的规范要求,结合农林工作实际,将本单位的双创具体工作全面细化,分解责任,进一步量化、实化,特制定农委创卫创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开展集中整治,抓好长效管理,优化卫生环境,提高文明程度,强化环保意识,营造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使全委上下环保意识明显提高,重点工作及时到位,办公区域干净整洁,卫生区域不留死角,责任路段有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落到实处。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双创”工作组织领导,农委成立由主任王建石任组长、各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和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委员会办公室合署),纪委书记施红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委办公室主任施永军、后勤组组长黄石、植保站唐凯健等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下设宣传报道组、环境整治组、台帐资料组、重点工作组、督查推进组等五个工作小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双创”工作的组织、宣传、督导,各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第一组:宣传报道组 责任领导:陈辉 责任人员:倪韩燕、王小军、黄玲玲 第二组:环境整治组 责任领导:施红华 责任人员:施永军、江骐骥、朱白平、朱裕超、 樊晓京、倪建辉、吴海荣 第三组:台帐资料组 责任领导:盛雪飞 责任人员:范鸿、唐凯健、薛捷、顾明慧 第四组:重点工作组 责任领导:陈辉、徐忠 责任人员:盛忠辉、胡德新、汤菊芳、顾建明 第五组:督查推进组 责任领导:施红华 责任人员:黄荣、谢红兵、周南翔、施永军、黄石 四、工作责任分解 1、重点工作(见附表1)。 2、卫生区域(见附表2)。 3、路段工作(见附表3、4)。负责对下属各路段长单位的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主要督促检查各路段长单位是否开展经常、实效、严肃的督查工作,是否能及时发现问题、发出督查整改通知,是否能一抓到底、落实整改,并定期汇总下属路段长单位的督查情况,分别报送市双创指挥部和需整改的被督查单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双创指挥部。 4、上级交办的中心及突击工作。由农委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大局,听从安排,迅速及时地开展好相应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委专门成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小组,承担“双创”工作的组织、宣传、实施、督导,工作小组互相联动,确保创建工作层层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悬挂宣传横幅、竖立宣传撑牌、更新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努力营造“美化环境、清洁家园、告别陋习”的浓烈社会氛围,全力掀起“双创”高潮。 3、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主任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压力层层传递,制订和细化“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迅速落实行动。 4、强化督查推进。领导小组和督查推进组要开展好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当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地指出,一丝不苟地开展整治,促进创建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取得实效。 5、严格责任追究。“双创”工作责任制和效能建设考核机制结合。创建工作中凡被委督查组查证责任不到位、行动不力、有迟到早退现象的,每次扣0.5分;人员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被市督查组查证的,按所在工作责任分解,对责任人员每次扣5分。对参加上级布置的中心工作或突击性任务,由办公室通知各科站上报应参加人员数,各科站应及时上报相应人选,应参加人员未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参加活动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科站参加人员不满要求人数,发现两次以上,对该科站进行警告;发现三次以上,取消该科站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发现四次以上,该科站科站长和应参加未参加人员每次人均扣除1分,科站副职每次扣0.5分。 附1: 市农业委员会“双创”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2: 市农业委员会卫生区域责任分解表
市公安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工作,确保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21年底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6年度实施方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创卫办)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公安交警、治安有关专项行动,实现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市中心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等工作指标,为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市公安局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公安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攀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赵福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门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成员: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局“四创”专班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局“四创”专班统筹调度,负责检查督导市公安局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局属各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民警有关创模宣传和教育,确保本单位民警创模知晓率达到100%,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整治范围及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市中心城区、红桥开发区、盘县、六枝特区、水城县范围内的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 (二)涉及交警工作重点内容 (1)不断扩大市中心城区禁鸣路段,提供禁鸣路段示意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依法发布黄标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过,完善交通标志、标线; (3)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 (4)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淘汰黄标车。 (5)加强外地转入车辆入户登记管理,外地转入汽油低于国四标准、柴油车低于国三标准、营转非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转入登记手续;其余车辆须提供有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尾气检验合格证明方可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6)严格执行《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市府办发[2016]135号),将机动车环保检测,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通过年审,确保年审车辆环保检测率100%。 (三)涉及治安工作重点内容 (1)坚决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 (2)严禁在主要街道、沿河休闲区、住宅小区等场所在夜间(晚10点至凌晨6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从事晨练、娱乐、歌舞编排以及锣鼓腰鼓排练等活动。 (3)加强对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的噪声管理。 (4)加强家庭室内娱乐、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和查处。 (5)积极主动协商有关单位,控制大型电子屏音量。 (6)积极主动协商有关单位,取缔影响市民生活休息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噪声污染。 (7)积极协商环保部门配合测试噪声分贝,严厉查处一批噪声污染案件。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 全市公安机关要组织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娱乐场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交通干线噪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将公安部门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对群众进行深入细致的宣教动员,让群众知晓并自行遵守和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全市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和现场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夜间露天烧烤的大排档等,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科学合理设置禁鸣路段,开展禁鸣区域内机动车违法鸣号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发布黄标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完善交通过标志、标线;配合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淘汰黄标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加强对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情况的总结提炼,及时上报《创模简报》,按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印证材料,做好市创模办的检查考核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四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局属各部门要把创模工作作为2021年的工作重点和长效机制来抓,明确各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工作中务必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各部门2016年年度考核。 (二)各施其职,抓好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工作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确保工作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主流宣传作用,辟建安全教育阵地,为专项整治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明确专人,加强信息报送。市公安局交警、治安支队各明确一位专人负责创模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重要的工作简报随时上报,活动开始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本月工作情况至市局“四创”办。12月20日前,交警、治安所有创建工作材料要收集归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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