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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创卫新标准解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篇2021版)

2024-05-01 21:17 作者:创卫办 来源:未知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2021版创卫新标准解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篇2021版)

2021版创卫新标准解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篇2021版)


(六)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七)辖区内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八)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九)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建议开展的工作:
 
1. 各地要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及其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
2.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和各级各类单位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制订和发布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开发和制作健康传播材料,定期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患者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开发特色健康科普材料,定期面向患者举办针对性强的健康知识讲座。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逐步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
4. 学校应利用多种形式实施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科学健身知识、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主动防病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行为习惯,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把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重要内容。
5.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环境,完善体育锻炼设施。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6. 社区要以家庭为对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活动,提高家庭成员健康意识,倡导家庭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志愿者作用,注重培育和发展根植于民间的、自下而上的健康促进力量。
7. 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参考文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
8. 建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辖区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主要媒体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栏目,结合创卫、健康素养提升、疫情防控、热点健康问题等,制作、播放健康公益节目,开展针对性强的健康传播活动。加强对媒体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和监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对于传播范围广、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要组织专家及时澄清和纠正。[参考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
9. 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人群集中的重要公共场所根据所服务对象集中、流动的特点,按照辖区健康教育的总体安排,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10. 城市(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参考文件:《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 年版)》]  
11. 加快推进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等建设,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效果评价和总结推广等工作,提升全社会参与健康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环境。[参考文件:《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规范(试行)》《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
12. 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建设是通过完善健康政策、建设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措施,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辖区常见健康危害,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县区、乡镇治理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13. 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建设是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
倡导健康文化等措施,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减少健康危害,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环境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14. 加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为公众提供方便可及的活动场所。
(1)健康步道是指适用于社区、单位、公园等公共场所内具有一定长度,可供公众开展健步走等形式的健身活动,并获取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步行道路。
(2)健康主题公园是指适用于向公众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公众身体活动,同时提高健康素养和获取健康技能的公园。[参考文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2019 年修订)》]
 
15. 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减盐、减油、减糖行动以餐饮从业人员、儿童青少年、家庭主厨为主,健康口腔行动以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为主,健康体重行动以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为主,健康骨骼行动以中青年和老年人为主。要传播核心信息,提高群众对少盐少油低糖饮食与健康关系的认知,帮助群众掌握口腔健康知识与保健技能,倡导科学运动、维持能量平衡、保持健康体重的生活理念,增强群众对骨质疏松的警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参考文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关于持续推进“三减三健”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16. 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 2.2 平方米。新建居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参考文件:《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
 
17. 每个社区、行政村应设置一种及以上能够满足青少年和老年人等各类人群需要、可免费使用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括球类运动场地、健身步道、室外健身器材、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等。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达到 100%。
18.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传统新兴并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居民提高身体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了解和掌握全民健身相关知识,将健身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掌握运动技能,少静多动,减少久坐,保持健康体重。
19. 城市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38.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频度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 30 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
20. 国家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由低到高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引导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在健身场所等地方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健身效果,预防运动损伤。每千人口拥有的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低于2.16 名。
21.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系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形成自觉锻炼、主动健身、追求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
22.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控烟宣传工作,结合国家和当地控烟立法进展情况,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烟草(含传统卷烟和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下同)危害和控烟技能宣传,增强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提高公众保护自己免受二手烟、三手烟危害的能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及学校、医院、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在日常健康教育活动中,把烟草控制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参考文件:《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
 
23. 辖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1)烟草广告指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宣传推介活动,其目的效果或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促进烟草使用。
(2)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的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7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电子烟管理办法》]
24. 推动全面建成无烟党政机关,鼓励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无烟党政机关建成比例≥90%。[参考文件:《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
25. 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主动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劝导、帮助患者戒烟。不在工作时间吸烟,不在医院室内吸烟,不着工作服吸烟。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比例≥90%。[参考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26. 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建设,教师要做学生控烟的表率,不在学校吸烟,不当着学生的面吸烟。学校周边 100 米禁止售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烟。无烟学校建成比例≥90%。[参考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27. 积极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广泛宣传保护家人免受烟草危害。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 20%。
 
28. 积极推进控烟立法,出台全面控烟法律法规规定,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内全面禁止吸烟(县出台规范性文件或被市级全面控烟法律法规规定覆盖)。
(1)室内场所是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 50%以上的所有空间,不论该顶部、围挡、墙壁使用了何种物料,也不论该结构是永久的还是临时的,这类区域都定义为“室内场所”。
(2)公共场所涵盖公众可以进入的所有场所或供集体使用的场所,无论其所有权或进入权。
(3)工作场所指工作人员在其就业或工作期间使用的任何场所。包括:工作场所,如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等;工作期间使用的附属或关联场所,如走廊、升降梯、楼梯间、大厅、联合设施、咖啡厅、洗手间、休息室、餐厅、车辆等。
(4)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缆车轿厢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
28. 辖区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内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禁止吸烟标识张贴正确、规范(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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