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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精选3篇)

2017-02-05 21:15 作者:创卫办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规划。为深入贯彻中、省文明委部署,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精选3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之一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7-201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渭各有关单位:
  《渭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
 
渭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52017)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中、省文明委部署,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齐抓共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培育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市民意识、文明意识,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渭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高点规划、高位建设、高标管理,分段实施,阶梯推进,从2017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努力实现“政务高效、法治公正、市场诚信、文化繁荣、生活便利、社会稳定、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总目标,力争2017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坚持群众主体。始终以人民群众为创建主体,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调动、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使群众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创建惠民利民为民,讲求工作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部署安排,下达任务,确定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
  4.坚持齐抓共管。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市级领导包抓、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5.坚持开拓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创建工作思路,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体制机制,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探索具有我市特色的工作举措、活动载体、管理模式,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和层次。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一)突出抓好中央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的主要任务,建立理论宣传普及的长效机制,健全干部理论学习和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实践的本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讲话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的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经济、法制、科技、文化、道德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的综合培训,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大力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组织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努力实现教育活动全覆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为社会群众意识和人们自勉行动。同时,进一步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宣传“渭南精神”,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为主题的“一唱四管”活动,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3.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4.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大力弘扬“奉献、友善、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和自愿服务数据库,建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完善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深化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打造“渭南志愿服务”品牌。
 
  5.提升市民旅游文明素质。建立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的工作机制,景点、景区坚持文明宣传,以提示牌、监督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等,不断提高市民文明旅游素质。
  6.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按照中、省文明办的部署与安排,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在市级主要媒体和公共场所及报刊播放公益广告,建立完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作用,积极引领社会道德风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
 
  (二)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强化权力运行监控,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确保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立科学高效的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吸收民智、及时化解民忧。政府部门、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正确对待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确保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满意。
 
  (三)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积极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对各阶层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大于80%。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设立12348法律服务专线,设立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2.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设立劳动者维权举报电话,预防和制止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健全妇女维权机构,保障妇女基本权益。设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部门,坚决杜绝企业使用童工现象,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重视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完善孤寡老人、残疾人社会救助与服务机制,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团组织和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做好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健全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机制,建立社区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积极推行居民小区物业化管理。
  
(四)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1.强化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品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加大集贸市场的建设力度,建设方便市民、方便菜农产销直通车。强化集贸市场的管理,营造秩序井然、卫生干净、诚实守信的购物环境。
  2.优化“窗口”行业服务。重点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窗口”单位的服务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群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
  
(五)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市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以节庆、纪念活动为载体,教育和引导全市人民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渭南精神”,并广泛宣传使市民熟知。加强市、区(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开展红色旅游,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国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和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渭南市市民文明公约》和《渭南市市民行为“十不”规范》,不断强化市民的都市文明意识。办好社区市民学校和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强化进城务工人员的都市文明意识,帮助他们认同和融入城市生活。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中华经典诵读等全民读书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建设民族事务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2.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国家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积极实施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遏制“择校”问题。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
  
3.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全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每个街道(乡镇)建有文化站,社区(村)建有文化室,长期向群众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建立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动。广泛开展“文化广场”、“文化进社区”和“文化下乡”公益文化活动。
  4.开展群众科普活动。认真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科普队伍和科普志愿组织,确保科普活动经费投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和科普实践活动,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市政府网站设立科普网页;全市每年举办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80%以上的街道、乡镇能正常开展科普活动。
 
 5.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积极开展“争做文明渭南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公共道德意识,有效遏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吵架、斗殴、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市民群众“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开展文明乘车“跟我排”活动,培养市民排队乘车的习惯。建立文明督导员制度,引导市民维护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大力开展和谐渭南创建活动,培育和谐人际关系,努力实现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
  6.培育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宣传教育和奖励保护工作机制,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设立专门的扶贫帮困机构,经常性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形成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倡导和组织市民经常参加社会慈善、救灾捐赠、助残助老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无偿献血和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等社会爱心活动。建立志愿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健全和完善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志愿者服务多元化、常态化。建立学习、宣传、崇尚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六)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推进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化和形象化,开展各种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问题的调研,不断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道德体验和行为养成。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依托团队组织、学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园网等载体,努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校园文化活动。
  2.不断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和社区的整合作用,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链接。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健全和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实现家长学校达标建设目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家长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家庭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塑造健康人格和提升文明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坚持公益性、服务大多数”的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落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开辟更具特色、更加丰富、更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特点的校外活动场所。
  3.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领导协调,大力开展净化网络、整治网吧、净化荧屏声频、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四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市民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满意度。对网吧、电子游艺等文化***所实施有效管理,着力强化网吧监督管理,规范网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黑网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收听的影视剧、动画片和广播节目在大众传媒上播出,着力净化荧屏声频,坚决抵制低俗媚俗之风。加强先进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办网,办好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满足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
 
 (七)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1.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渭南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实现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同等城市的平均水平。
  2.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城市管理责任,联动、巡查、应急和监督等保障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努力实现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的无障碍化。规范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路名标牌设置合理,公共图形标志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街巷路面全部达到硬化标准,路灯、排水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公交站点布局合理,方便乘客换乘,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
  3.加强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加大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市政道路、背街小巷等各项保洁制度和沿街单位门店门前“四包”责任制,切实提升主要大街、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的环境景观容貌。整治和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严格治理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和“野广告”现象。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地围挡、材料堆放和搬运运输规范化。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净化绿化社区环境。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无非法营运和争抢客源现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
  
4.推进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现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为居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到管理规范、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5.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劳动就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就业服务、公共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制度,城镇登记失业率和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八)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落实物防、技防、人防、消防安全措施。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切实发挥作用。
  2.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体系。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在全市各大市场、商场、超市建立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不合格食品通报制度、监管信息互享共用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建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使用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药品制售行为,积极开展社区用药知识宣传,建立药品安全协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效遏制在社区利用各种方式兜售假药和冒充药品的保健品的行为。
  
3.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实行突发公共事件领导问责制。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确保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法治渭南建设,积极开展平安渭南创建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有效打击黑恶势力,抓好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夯实基层综治基础,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
  6.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控制邪教活动,做到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九)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巩固省级园林城市成果为抓手,统筹城乡绿化发展,丰富城市绿化建设内涵,推进南塬绿化步伐,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做好城市道路绿化,营造富有活力的城市绿化系统,提升城市绿化水平。积极创建生态城市。
  2.加强环境整治和环境质量监测。大力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重点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不低于90%,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率大于80%。完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市域内水环境治理。严格大气环境管理,确保空气污染指数达到国家测评标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不断优化市民生活居住环境。
  
3.提倡节能减排。大力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倡导环保、低碳理念。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不断优化市民生活居住环境。
  4.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加强耕地、林地保护,维护土地利用秩序,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规划指标,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定额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1.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调动整合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围绕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大兴文明礼仪之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大兴读书学习之风。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3.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活动。进一步抓好文明社区示范点创建,完善创建文明社区动态管理办法,提高文明社区创建水平。积极开展“睦邻日”等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确保市民对四进社区活动的满意度不低于80%。巩固文明家庭创建成果,扩大和深化家庭美德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4.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以“共创文明城”为着力点,围绕严格服务流程、建立有效机制,坚持从持证上岗、文明用语、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细节入手,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活动,继续狠抓微笑服务、便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形象和服务效率,落实“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全覆盖,确保市民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坚持开展全市性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完善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强化对文明单位的社会监督,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推动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
5.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体要求,坚持有规划、有措施、有载体,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抓好各级文明村创建工作,推动在中心镇开展创建文明示范镇工作。认真落实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和措施,继续开展“三下乡”活动,积极动员城乡各部门、社会各方面把文化、科技、卫生服务送到农村、送给农民,形成以城带乡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文明户”评比,进一步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6.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开设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超过广告总数的20%;建好精神文明专门网站,并力争加入全国文明网联盟。努力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创建文明城市在全市家喻户晓,保证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在80%以上。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步骤
  (一)规划部署,全面启动(2015年):主要任务是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工作,下达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制度四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创建氛围;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标准学习,熟练掌握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做好资料建档及迎接本年度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
  (二)重点突破,深入推进(2016年):主要任务是对照测评体系,围绕建设八大环境,使创建标准得到有效落实;紧扣创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使市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突出项目带动作用,使城市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创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使城市环境更加靓丽整洁;对照标准检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力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做好资料建档及迎接本年度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
  (三)巩固成果,组织申报(2017年):主要任务是结合年度测评,对照标准体系,不断自查自纠,巩固达标成果,补差补齐遗漏,完善档案资料,提交申请报告,迎接中、省文明委综合考核测评。
 
  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将创建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保证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建立健全创建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强化区、街办、社区创建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创建力量,夯实基层创建基础,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明确目标任务。市创建办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下达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及中、省驻渭单位要按照市上下发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全面实行市级领导包联路段工作机制,实行区级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由创卫网编辑)包联城中村工作机制,确保创建任务件件落实、项项达标。各职能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评判权,不定期组织各种督导巡查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组织部门、区办和社区之间开展互查互评,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创建工作监督、评价。各级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投诉处理机制,做到第一时间接听、第一时间解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加大舆论宣传。加大创建文明城市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扩大覆盖面,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身创建工作。市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大创建动态新闻和专题报道的力度,重视并积极运用好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发挥新兴媒体在创建宣传中的作用。加大户外宣传的力度,在城市出入口、市区主要路段常年设置大型公益广告牌,市区内的电子屏、交通诱导屏以及有关部门设置的电子信息屏,每天插播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内容。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在公交车、出租车、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售货亭、橱窗以及公用设施、市政设施上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
 
 (五)严格考核奖惩。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创先争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对创建工作实行专项检查、半年考评、年终总评。对任务完成好、工作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重视、不作为、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之2
 
乌兰察布市2014-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特制定《乌兰察布市2014-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利民惠民,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开展“德润草原·文明之行”主题实践活动为统领,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从2017年至2017年,中央文明委每年对我市进行测评,最后取三年测评综合分数,第一年分数占比为20%,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50%。根据这个安排和分数占比率,要以提高中央测评分数为努力方向,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创建,达到如下创建目标:
(一)2017年创建工作目标:加大创城工作力度,完成所有创建任务,在中央测评分数中分数达到95分以上。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
(二)2016年创建工作目标:巩固创建成果,提档升级,在中央测评分数中分数达到98分以上。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分数达到95分以上。
(三)2017年创建工作目标: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全面上台阶、上水平,在中央测评分数中分数达到98分以上,在全国排序进前20名。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分数达到98分以上。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创成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文明委各项重点工作
1.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每年要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学习制度,并形成长效学习机制。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二是要大力宣传阐释,市内各新闻媒体和网站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宣传阐释。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基层群众进行教育,推动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进农村牧区、企业、社区、学校。四是要深入推进面对党员干部、职工群众、青少年和农牧民群众的“中国梦·尽职圆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2.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新闻媒体长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立足车站、机场、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广泛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场景,达到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所不有。二是要抓好核心价值观的贯穿融入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则、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之中,贯穿融入到“德润草原·文明之行”等主题实践活动之中,贯穿融入到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中,贯穿融入到先进典型评选之中,贯穿融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三是按照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要求,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大力培育基层工作品牌。
 
3.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重点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社会公德突出抓好公民文明礼仪、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教育;职业道德突出抓好行业规范、执业理念、职业理想、爱岗敬业等教育;家庭美德突出抓好在社会上做好公民、在家里做好成员等教育;个人品德突出抓好孝老爱亲、勤俭自强、诚实守信等教育。二是常态化开展评选推荐道德模范、 “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善行义举”典型人物、优秀志愿者、“美德少年”等活动,凝聚崇德向善的正能力,并把学习宣传贯穿于评选推荐工作全过程,运用多种形式讲好乌兰察布的好人好事。办好道德讲堂,推动城乡基层设立善行义举榜。三是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发布失信“黑名单”,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分工》、《关于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精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4.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建立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有联席会议、协调制度、工作方案、部门分工。二是做好经常性的文明旅游宣传报道,进行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一方面开展旅游不文明“随手拍”、“提个醒”等活动,经常曝光不文明行为;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导游”、“最美领队”“最美游客”等活动,选树文明旅游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进行宣传推广。
 
(二)建设好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七大环境
5.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抓好干部学习教育,全市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二是抓好政务行为规范,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建立坚持党政领导来信来访制度和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
6.建立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推进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学校、进企业,建设法律援助机构。二是抓好公民权益保护,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三是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群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管理社区事务的民主制度。
 
7.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商品。二是提高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公开服务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8.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制定完善并大力宣传市民文明守则,加强公民文明意识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二是抓好国民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学校管理,人均教育经费支出水平稳定增长。三是抓好文化事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四是抓好文体活动和文体设施建设。五是抓好科学普及,完善科普设施,经常性开展“三下乡”活动。六是抓好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公共场所道德秩序良好,文明交通蔚然成风,公共设施得到维护,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9.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水平提高,降低单位GDP能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抓好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各类建筑无障碍设施完备,城市主干道与辅道等设施分布设计合理,街巷基层设施完善。三是抓好公共场所秩序,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整洁、交通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四是抓好医疗与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卫生达标。五是抓好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10.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社会治安建设和管理,做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城市重要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社区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二是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严格实行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制度,依法加强监管。三是抓好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宣传,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四是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系和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11.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度提高。二是加强环境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城市污水处理率、空气质量检测、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检测、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水平全面提高。三是严格土地资源管理,依法开展对耕地、林地保护。
 
(三)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2.抓好学校教育。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切实做到进材料、进课堂、进头脑。二是抓好“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活动,有部署、有落实、有效果。三是抓好中小学道德教育课堂载体,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纳入课堂教学安排,创新教育内容。四是实施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果。五是抓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六是贯彻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内容设置和课时保证。
13.抓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社区家长学校建设,搞好家长德育素质教育培训。二是抓好社区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组织好社区教育活动。三是抓好社区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活动,措施具体。四是抓好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五是建设好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
 
14.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重点组织好五项活动:一是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未成年人熟知并会背诵“三个倡导”24个字。二是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以瞻仰烈士陵园、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入队入团仪式、成人礼仪等主题实践活动。三是抓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优秀童谣作品创作和推广、传唱。四是组织开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开展孝敬、友善、节俭、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五是组织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选树宣传活动,并使之常态化。
 
15.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三是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抓好常态化工作,形成教育工作品牌。四是每年进行1—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检查考评。
16.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国家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落实“五个好”要求(即切实把思想认识问题解决好、严格把专项资金使用好、扎实把各项活动开展好、认真把辅导员队伍组织好、努力把长效机制建设好。),管理制度健全、活动项目丰富、经费保障有力、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健全。二是抓好网络环境净化,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取缔“黑网吧”。三是抓好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并使之常态化、实效化。四是各新闻媒体和网站做好关于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宣传。
 
(四)面向基层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17.全面推进城乡基层创建工作。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加强创建活动的管理,建立推进各项基层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纳入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二是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基础,推进全国、全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落实,突出抓好“六个一”建设,即:一个道德讲堂、一支志愿服务队、一个文明餐桌、一个遵德守礼提示牌、一支网络传播队伍、一个善行义举“四德榜”。三是抓好自治区文明城市(区)、文明旗县(城)创建、依据中央旗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组织开展自治区文明城市(区)、文明旗县(城)创建活动,力争使全市11个旗县市区全部创成自治区文明城市(区)和文明旗县(城)。四是抓好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大行动”,落实好农村牧区“十五个一”建设任务,即建设一个好班子、配备一名以上专兼职宣传员、成立一个道德评议会、组建一支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评选一批十星级文明户、制定一套村规民约和总结推广一批家风家训、安装一个金喇叭、组建一支农牧民文艺演出队、建设一个文化广场和小戏台、建设一个宣传栏、制作悬挂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图说张贴画、设立一个善行义举“四德榜”、建好一个基层大讲堂、组建一支宣讲队伍、发展一个集体经济项目。抓好“十个全覆盖”中的文化设施“四个一”项目,即:一个文化广场、一个小舞台、一个宣传栏、一个善行义举四德榜。五是抓好“五好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推送和宣传机关、企业、部队涌现出来的“最美家庭”,选树一批文明家庭典型。六是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在街道社区的宣传栏普遍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措施
(一)健全创建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抽组专门人员开展创城工作,并定期参加市创城推进组召开的工作调度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制定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创城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的要求,切实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建立台账,明确进度,收集整理好电子和文字档案,强化软件建设。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创城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以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整合创建资源,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二)实行创建工作群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主体作用。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宣传、动员、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一是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在创城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赋予他们在创城工作中的监管责任。二是要建立以志愿者为主的市民寻访团,寻找、跟踪、监督创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创城专项推进组定期组织召开寻访团工作会议,听取意见,提出整改方案,迅速落实到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三是要开展创城工作合理化建议活动,下一步将开通创城工作热线,开设微博、微信工作平台,动员群众提合理化建议和监督线索,并及时研究解决,给予合理答复,对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或因提供监督线索而解决实际问题的进行奖励,千方百计激励全民参与创城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创建期间,市创城专项推进组督查组会经常性地深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自治区文明办从今年起每年将派员到我市进行蹲点调研,指导创城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扑下身子,狠抓各项创城工作任务的细化落实。集宁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团组织的作用,以街道社区为重点,推进数字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的创建格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向创城办上报创城工作情况信息。
 
(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市内各新闻媒体都要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专栏,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创城工作对推进地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各基层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创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创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典型事例进行报道,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要加强社会宣传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深入推进创城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城社会氛围。要组织开展创城工作的各项主题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人民群众创城工作的主体作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之3
 
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
 
        为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结合黄石实际,现制定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思想。
以“创建为民、全民创建”为宗旨,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全力以赴打好创建文明城市攻坚战、持久战,努力把黄石建设成为经济充满活力、百姓富裕安康、文化繁荣先进、民主法制健全、社会文明和谐的文明城市。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促进黄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载体功能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观,社会风气明显改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凸显,力争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任务。
(一)县(市)区创建工作达标计划2017年,铁山区实现全面达标;2016年,黄石港区、下陆区实现全面达标;2017年,西塞山区、开发区实现全面达标;2017年,大冶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阳新县进入“省级文明县城”行列。 
 
(二)基础设施建设达标计划
1、教育设施:建立市民学校的街道、社区≥80%。 
  2、文化设施:(1)每个街道、社区建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2)公共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 
  3、体育设施:(1)每个街道、社区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 
  4、科普设施:建有科普活动场所的街道、乡镇≥80%。 
 
  5、生活设施:(1)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2)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6、交通设施:(1)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大于8台;(2)城市交通分担率>15%;(3)主干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用字规范,符合国家标准;(4)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5)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用现象;(6)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7)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8)社会停车场利用率>95%,标线施划率>90%,标志设置率>9块/公里,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300米,路口灯控率>75%,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99%。 
 
  7、街巷设施:(1)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工作;(2)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3)排水设施完善。 
  8、医疗卫生设施: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9、安全消防设施:(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10、商贸设施:建成全国或省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1条。 
 
  
(三)测评数据达标计划
1、经济发展:(1)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平均水平;(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2、科教文卫体:(1)人均教育经费支出高于420元;(2)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市、区各级政府组织的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运动项目超过5项)每年1次以上;市、区各级政府组织的单项型体育活动市级每年5次以上,区级每年3次以上;(4)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 
  3、城市交通:(1)交通事故死亡率≤年度控制目标;(2)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8%;(3)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85%;(4)主干道行人守法率>80%;(5)主干道违章停车率≤2辆/5公里;(6)规范化停车率>85%。 
 
  4、医疗卫生:(1)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0;(2)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社区≥95%;(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规定划分保护区,水质达标。 
  5、社会保障:(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2)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3)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6、公共安全:(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2)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3)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7、城市绿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建成区绿地率>30%,人均公园绿地>8平方米。 
  8、环境质量:(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5%,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超过100%;(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0%;(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310天;(4)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超过90%,“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5)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6)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和减排任务。 
  
9、耕地、林地保护:(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2)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10、志愿服务:(1)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0%;(2)青少年、在职党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女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人数分别不低于90%、90%、60%和50%。 
  11、公益广告:报纸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广播、电视每套节目每日播出数量分别不少于6条(次)、10条(次);期刊每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互联网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城市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设工地围挡、景观灯杆刊播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总数的30%。 
  
(四)群众满意度测评达标计划
1、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2、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 
  3、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4、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5、市民对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重点考核市民对政府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率>85%。 
  6、群众安全感>85%。 
  7、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8、行业风气满意度>85%。 
  9、市民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 
  10、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度≥90%。 
  11、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12、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 
  13、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 
  14、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 
  15、市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志愿服务精神知晓率达到100%。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实现目标”的工作要求,举全市之力,大干、苦干三年,力争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一)2017年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启动年:打好工作基础,迎接第一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1、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问题和差距,制定创建工作三年规划;建立和完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组建创城指挥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持将督导检查贯穿创建工作的全过程,重点督办,强力推进。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全市创城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利用各种媒体和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舆论氛围,调动全市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城的积极性。 
  3、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将每项创城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对照测评指标制定工作方案,在巩固以往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及完成时限。 
  4、组织自测,实施整改。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进行模拟测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对于能够在年内解决的问题着手进行整改达标,对于需要综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创城指挥部办公室总体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迎接国家测评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2016年为提档升级攻坚年:全面推进整改,迎接第二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1、全面排查,模拟测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组织开展模拟测评,形成测评报告并通报全市。 
  2、突出重点,集中整改。对照国家测评体系标准项目,进行全面自摆自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对在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存在的问题和自测中不达标项目,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集中实施整改。
 
  3、督导检查,提档升级。市创城指挥部督导检查组定期深入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对尚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项目,实施重点督办、专项推进。
 
  (三)2017年为巩固成果达标年:巩固扩大成果,迎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测评1、突出重点,整体测评。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组织国家统计局黄石调查队进行综合测评。 
  2、针对难点,专项整治。针对综合测评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专项整治。 
  3、查遗补漏,巩固提高。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排查遗漏问题,对不达标项目集中抓好整改。 
  4、全面验收,迎接检查。制定《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各自迎检计划,做好迎接国家文明城市考核组来我市考核测评工作。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保障措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和严格有效的监督制度。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定工作。市创城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参与谋划创建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发挥骨干作用;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建立联创共建机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统领“五城同创”,统筹谋划,合力推进。完善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创建工作合力。实行市领导包保工作机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分别包保一个城区,每名市委常委、主管副市长分别担任一个工作推进组组长,通过领导包城区、包战线的办法对创城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项排查、逐条整改、逐个落实。 
 
  (三)建立健全督导巡查机制。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标、台账、调度等制度,有效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完善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考评。加强创建工作巡查,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四)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疏通民意渠道,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五)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量化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与任务,并以责任状形式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考核与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职责履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形成“创建工作有目标,目标落实有考核,考核效果有结论”的工作激励制约机制。 
 
  (六)确立筹资投入机制。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专项安排创建活动日常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形成多元化投入体系。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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