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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2024-09-01 23:07 作者:创卫办 来源:未知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市公安局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近阶段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心任务,全警参与、全力以赴抓好交通事故预防、城市疏堵保畅、安全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完善、便民服务优化等工作。现将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优化勤务管理模式
 
阶段来,市公安局全面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整治交通乱象;落实市区勤务网格化管理,在市区设置25个固定执勤岗点和12条机动巡逻路线,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人员;坚持高峰定点疏堵、平峰巡逻纠违原则,结合市区施工点段和市民出行习惯,及时调整夏季早晚高峰勤务模式,早高峰提前至7时上岗,晚高峰延迟至19时下岗;推动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机关警力下沉一线,基层大队、中队警力前置前移,切实提升见警率和管事率,实现站路执勤和疏堵保畅常态化。
 
与此同时,该局加强大型商圈交通秩序管理。国庆期间,针对万达广场开业后人流、车流剧增的实际,市公安局成立应急指挥中心,交警支队启动应急措施,将警力最大限度投入到广场周边,切实加强疏导密度、频次和强度;同时,优化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对部分道路实现单向通行,规划乘客临时上下区域和临时停车位,强化对广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巡逻、指挥、疏导和维护,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此外,市公安局还加强密集住宅小区交通秩序管理。该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区间路内、步道停车管理,严厉查处在小区之间路口和消防通道的乱停乱放;推动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的停车划线工作,打通小区的微循环;督促沿街铺面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缓解主次干道的通行压力;走访周边商场开放停车场,科学勤务安排,加强警力部署,落实精细化管理,带动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和优化。今年9月,交警市区一大队一中队彻底解决江南五期后面道路长期拥堵难题,江南新城五期业主代表及物业管理处送上锦旗致谢。
 
二、坚持管控导向,全面加强市区秩序管理
 
市公安局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并深度融入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考评,实施每月通报制度,积极构建全警动员、全力攻坚工作格局。
 
该局坚持以打开路,依托“逢五”“逢十”和周末夜查等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围栏式执法等手段,集中优势警力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规模化、常态化整治,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现场查处交通违法22万多宗,其中货车超载2800多宗、不戴头盔1.2万多宗、违法停车3.3万多宗、不停车礼让5000多宗。经过阶段来整治,市区常见的交通违法明显减少,路面遵章率明显提升,道路交通环境持续稳定,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三、坚持强基导向,全面优化市民出行体验
 
阶段来,市公安局以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为目标,部署隐患专项清理,通过道交联对9条隐患路段实施三级挂牌督办;结合城市文明畅通提升计划,创建6条交通秩序文明示范路,完善交通科技设施,调整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双向放行等路口45处,增设视频卡口19个。
 
为进一步优化市民出行体验,公安交警部门大力推进岐山学校周边道路停车和微循环改造,以点带面,破解交通拥堵难题,成立女警护校队,专题部署开展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全力保障校园交通安全;推行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停留岛、车辆提前掉头口等便利通行措施;利用环市北路两侧2条辅助车道的优势,将内侧辅道设置为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通道,新设7283米机非隔离设施,在交通量大的116个路口设置摩托车等候区,优化摩托车通行环境。
 
四、坚持宣传导向,落实宣教引导并重措施
 
市公安局秉承文明是“管”出来的理念,设置警示曝光台,发布不礼让斑马线、不戴头盔、违法变道等专题曝光30期;坚持专项宣传带动,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进校园等“八进”宣传活动,协调党政机关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举办“警保合作”赠送安全头盔、警企联合劝导佩戴安全头盔活动,组织环卫、快递、外卖、共享单车等从业人员,专题座谈加强安全管理。
 
同时,该局启动一批宣传教育岗,组建女骑警“大喇叭”宣传队,大张旗鼓开展主题宣传。发挥矩阵宣传优势,利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号、南方+等自媒体发布宣传信息3499条,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发布信息101条,广东电视台、《羊城晚报》等省级媒体发布624条,营造全民参与创文、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氛围。
 
 
 
 
 
市公安局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3年度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事关隆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系统性工程,是实现隆昌城市转型升级、振兴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城市品质、区域价值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市民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市民幸福指数的现实路径。今年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为开展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市公安局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3年度工作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目标
依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标准和要求,高效有序推动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社会公共秩序不断优化,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在全省15个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年度测评中进入第一方阵,确保2023年取得参评资格,并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努力建成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成立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华龙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李俊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警种、部门、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委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文办)在指挥中心,李俊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肖慈杰任办公室副主任,交警大队教导员陶燕、政治监督室副主任郑川江、机关党委副书记朱发友、治安大队长何健为办公室成员,创文办具体统筹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
(一)综合统筹协调
创文办(指挥中心)根据创文工作总体部署和领导指示要求,谋划安排创文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创文有关事项,做好文稿拟办、会议筹办、信息报送、上传下达、沟通联络等工作;负责公安局参加各项重点任务的人员统筹调配工作。
责任领导:李 俊
牵头单位:创文办、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工监督室、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治安大队、食药环侦大队等警种部门
(二)整治市场秩序
配合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全面整治各类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部位乱停乱放现象,有序规范停车秩序,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责任领导:韩维明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巡警大队、古湖所、金鹅所
 
(三)增加停车泊位
配合综合执法局、隆投集团等部门围绕城市中心商业区、城市社区、医院、学校、旅游景区、夜经济活跃区域等重点区域,按照“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思路,结合实际,增加停车泊位。
责任领导:韩维明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四)规范交通秩序
加强城区重点道路口综合整治,压降事故发生率。重点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闯红灯、随意掉头、压实线变道、车窗抛物、接打电话、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上牌、驾驶人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占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共享单车不规范停放和不文明出行;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韩维明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巡警大队、市局相关部门
 
(五)规范公共场所秩序
制定《隆昌市公安局莲峰公园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与市综执局、市生态环境局、古湖街道等责任单位联动协作,强化管控及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改善噪声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制定《隆昌市公安局开展全市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所队加强宣传、巡逻,同时针对群众关注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犬只问题,会同市综执局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形成“街面不见无主犬,缉犬外出讲文明”的良好市容市貌。
责任领导:郭宗树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单位:巡警大队、古湖所、金鹅所
(六)规范宾馆餐饮店管理
加强宾馆餐饮服务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显著位置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公益广告,对无证餐饮门店开展集中整治,杜绝过期、变质、劣质食品,消毒设施齐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店外经营、露天烧烤、乱排油烟行为,消除油烟、噪音扰民现象。
责任领导:何 刚
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责任单位:古湖所、金鹅所
 
(七)规范垃圾分类管理
强化警营内部垃圾分类管理,采取“定点设置分类容器+定时分类投放+定人值守引导”的三定四分类模式,合理配置智能或普通分类容器;建立完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收运体系,突破终端处置“瓶颈”。强化环境卫生整治,营造浓厚创文宣传氛围。
责任领导:贾芸锴
牵头单位:警务保障室
责任单位:各驻外警种部门、派出所
(八)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机关党委具体牵头抓好抓实飞泉社区包保联创工作。整合志愿服务资源,厘清工作清单,强化志愿服务项目培育,扎实推进“就在身边、为你健康、安全到家”等专业志愿服务项目,引导群众弘扬时代新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发挥党员志愿者服务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困难群体、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领导:刘 礼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市局各警种部门、派出所
(九)精准帮扶乡镇创文
积极对接响石镇党委政府,下沉挂点点位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帮扶工作。
责任领导:贾芸锴、蒋泳汶
牵头单位:响石所、政工监督室
责任单位:黄家所、圣灯所
 
(十)高质量报送网报材料
牵头抓好网报材料的收集、汇总、编纂、上报等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逻辑清晰、数据可信、无涉密敏感内容。
责任领导:蒋泳汶
牵头单位:政工监督室
责任单位:市局各相关部门
(十一)强化监督问效
组建创文督导组,对照重点任务、关键区域、薄弱环节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切实消除工作误区盲点,实现创文督导全覆盖。
责任领导:胡 啸
牵头单位:警务督察大队
责任单位:政工监督室、机关党委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参战单位务必认真思考谋划,牢记肩上重责,以最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带头把工作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以最高标准,尽最大努力,取得更大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紧扣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和推进时序,层层压实责任。牵头单位要发挥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对标对表,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相关责任单位要把责任分解到每位领导、每位民警头上,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创文”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本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将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情况纳入督导重点内容,开展逗硬督导、务实督导、实战化督导,确保贯彻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敷衍塞责、推进缓慢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关于印发《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全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呼和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分局制定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创城工作顺利开展。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2023年2月6日
 
公安分局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23年度工作责任及任务分工,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创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及分局2022年创城工作经验,特制订本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攻坚克难,为实现到2023年把我市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目标
近日,市创城办连续召开两次动员部署会,对2023年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收官之年,全年将进行两次实地测评,第一次将在3月全国两会后开展,第二次将在8月份组织实施。2021年我市综合测评在全国97个参评地级城市中排名第55位,只有跻身前30名,才能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牌匾,总体看,压力非常大。所以我们要以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巩固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以信仰之固、崇德之风、文化之润、文明之美,结合公安的力量,引导市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将首府青城打造成一座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局创城办)主要负责分局创城工作的安排部署、与上下级的协调对接、工作任务的量化分解及创城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及量化标准
(一)持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市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加大对犬吠扰民、犬只伤人案事件的查处,对遛犬不拴犬链、随意排放犬类粪便进行整治。各派出所每周要在社区开展不少于2次的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对犬害严重地区各派出所联合当地城管部门依法进行收容,对辖区内大型犬、烈性犬联合城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督法大队、各派出所)
(二)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各派出所要按照市局要求,坚持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继续实行每日通报制度,确保实现应上尽上。如意派出所每日要安装电动自行车牌照10副以上,如意南区、沙尔沁派出所每日要安装电动自行车车牌照5副以上。(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三)持续开展打击违法张贴小广告工作。要加强与当地建设和城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分局全体民辅警要利用“随手拍”功能,发现违法张贴小广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拍摄固定证据,同时通知属地派出所进行查处。各派出所对随意张贴、喷涂小广告人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各派出所每周要查处一起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加强反恐、禁毒、反诈宣传。坚持宣传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持续开展反恐、禁毒、反诈宣传及各类支援服务活动每周不低于一次。(责任单位:刑侦大队、政保大队、禁毒大队、各派出所)
(五)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加强与市场监督、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对校园内部保卫力量、防护装备、安全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解决。要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案事件,强化校园周边巡逻,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提升满意度。各派出所每日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间进行巡逻防控,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督法大队、各派出所)
 
(六)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对接。各单位在创城工作过程中,对每项开展或完成的工作,要拍照留存备查,形成文字材料,对好的工作做法及典型经验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七)坚持常态化督导要求,加强每日督导跟进,做好常态化督导。督法大队要对各单位落实创城的具体工作进行常态化的检查督导,对落实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治安大队、督法大队、各派出所)
(八)预防严打各类经济犯罪及传销活动。(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真抓实干,主动揭短亮丑,增强针对性和真实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折不扣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实效,严格督查。按照创城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凡是因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对拒不落实整改任务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三)责任到人,攻坚克难。各单位领导对创城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攻难点、兜底线、补短板,做到全员动员、全员参与,打响创城攻坚战。
(四)突出重点,立行立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城工作,突出重点,立行立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城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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