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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

2024-08-29 11:46 作者:创卫办 来源:未知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根据《2024年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书》,结合我局职责,现制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根据《2024年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书》,结合我局职责,现制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立足2024-2026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改进创新实际,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4年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书》,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取得的好成绩、好经验、好做法,力争完成2024年度各项创建测评任务。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任务
1.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厕所革命,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明显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科室):乡村振兴信息科
责任人:
具体安排:
4月,组织召开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工作会议,对村内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及各级河流、铁月路公路、畜禽养殖场周边区域的黑臭水体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
5月,加强旅游景区、活动场所、旅游村庄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打造干净卫生、舒适整洁的旅游环境;
6月,强化水域环境净化源头治理,开展水体区域环境卫生以及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全面清理景观河道、沟渠、湖塘内各类垃圾、漂浮物和岸线积存垃圾,确保水体清澈、岸线环境清洁;
7月,对村内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及各级河流、铁路公路、畜禽养殖场周边区域的黑臭水体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8月,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广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
9月,推动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取得实效,做到“整”有章法、“治”显长效,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知晓率、积极性和参与度,营造人人参与净化整治的良好氛围。
材料审核具体要求:省相关部门对本市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厕所革命等情况作出评价(部门评价)。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
责任单位(科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二科、执法四科、执法五科
责任人:
具体安排:
4月,制定本溪市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开展省、市两级监督抽检工作。
5月,开展市级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在抽样时提高重点品种占比,以检测促安全,强化生产者合理、安全用药。
 
6月,加强监测工作指导,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坚决守住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7月,协助省厅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8月,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9月,协助省厅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材料审核具体要求:省相关部门对本市相关工作作出评价(部门评价)。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人员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调县区、乡镇主要领导挂帅,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协调推进。突出重点区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堆积垃圾等重点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干部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都有充分认识,引导鼓励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每个人都是村庄清洁活动的受益者和参与者的良好氛围。
3.加大资源整合。要整合有关项目资金,科学合理摆布好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环保、水利等和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联的项目,用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
4.强化监督指导。市级层面要适时开展暗访,并对暗访情况予以通报。督促各县区、乡镇充分运用明查暗访加强问题整改,确保村庄清洁行动取得实效。
 
 
全市商务领域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白银市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要求,为全面推动2024年全市商务领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市商务局承担的相关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务领域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市商务局共有任务17项,网上申报部分9项,其中,部门评价5项,为配合单位,需向牵头单位提供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图片资料4项,需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并按要求上报图片资料,有时间节点的活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实地考察部分8项。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具体内容
(一)部门评价5项
1.以端午节为重点,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具体要求:上报端午节活动开展情况总结。(责任科室:商贸服务业科)
2.推进文明餐桌行动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及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餐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安排》,开展“光盘行动”“空瓶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形成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具体要求:上报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工作总结。(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市场秩序和行政审批服务科)
3.选树宣传先进模范
建立健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推选、帮扶、礼遇、管理制度,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模范事迹精神,综合运用公益广告广泛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发挥先进模范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具体要求:上报开展综合运用公益广告宣传情况总结。(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科、商贸服务业科、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科、对外贸易管理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市场秩序和行政审批服务科)
4.打造优良秩序
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规范有序发展夜市经济,科学规范管理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城市公共场所无违规占道经营现象。具体要求:上报本市规范有序发展夜市经济,科学规范管理马路市场、流动摊贩情况总结。(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市场秩序和行政审批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农贸(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98%,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具体要求:上报农贸市场商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图片资料4项
1.加强诚信建设
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主题实践活动,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具体要求:①提供本市开展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主题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每季度举办一场活动,提供2张活动图片,需明确主办单位,不少于10人参加,图片中无不文明行为)。(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市场秩序和行政审批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②提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和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图片资料(在活动节点开展活动,每次活动提供至少2张图片,需明确主办单位,不少于10人参加,图片中无不文明行为)。(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市场秩序和行政审批服务业科)
2.推进文明餐桌行动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及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餐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安排》,开展“光盘行动”“空瓶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形成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具体要求:提供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的图片资料(每季度举办一场活动,提供至少2张图片,需明确主办单位,不少于10人参加,图片中无不文明行为)。(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市场秩序和行政审批服务业科)
 
3.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和宣传文化阵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引导,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传播主流价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中,具象化分众化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提供本市(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的图片资料。(每季度举办一场活动,提供至少2张图片,需明确主办单位,不少于10人参加,图片中无不文明行为)。(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秩序和行政审批服务科)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具体内容
1.制作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1)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相结合,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作品,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显著位置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具体要求:商业大街主要街道每隔500米能够看到至少1处公益广告。(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2.强化公共文明引导
(2)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明显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具体要求:商业大街、商场超市①无明显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明显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明显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明显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⑥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⑦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3)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实现室内全面禁烟。具体要求:商场超市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获评国家卫生城市此项自动符合)(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3.建设优美环境
(4)城市公共场所无明显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明显违法广告(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具体要求:商业大街①垃圾清运及时,无明显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②无明显违法广告(小广告)乱张贴现象(获评国家卫生城市此项自动符合)。(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4.保持城市整洁
(5)城市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完整,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或逐年提升,建成区绿化率≥36%或逐年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或逐年提升,道路照明亮灯率≥95%,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具体要求:商业大街①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1平方米以上);②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完整。(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5.打造优良秩序
(6)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规范有序发展夜市经济,科学规范管理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城市公共场所无违规占道经营现象。具体要求:①商业大街、商场超市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或在未划线情况下,机动车、非机动车能做到整齐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两种情况下不算违章停车)。(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②商业大街无违规占道经营现象,无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无序摆放现象。(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③科学规范的夜市经营场所:环境干净整洁,无明显脏乱差,无明显乱扔垃圾乱摆乱放现象,管理规范有序,无明显影响正常交通、群众生活问题。(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市场秩序和行政审批服务业科、流通业发展科)
6.加强公共安全保障
(7)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用户龙头水合格率达到100%,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建成区人均避难场所面积≥1.5平方米,窨井盖完好率≥98%。具体要求:农贸市场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8)农贸(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具体要求:商场超市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责任部门:白银区商务局、平川区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其他工作
商贸服务业科负责商务领域创城工作的总体牵头实施和任务督促落实,做好上下沟通联系协调,收集各科室网上申报资料并统一上报,负责实地考察部分的统筹衔接和具体安排等事宜。各科室和电商中心、贸促会要相互配合,做好包抓点位国芳百盛和非星级宾馆饭店的实地考察工作,以及问卷调查、点位值班、文明交通值守和“三清一维护”等其他创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对照创城网上申报和实地考察测评标准,认真梳理属于本单位、科室负责的工作任务,提前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网上申报材料报送和实地考察点位的打造,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相互沟通、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开展活动。要按测评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反对浪费、崇尚节约、倡导文明行为等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活动主题,认真开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创城良好氛围,共同助力文明创建工作。
(三)积极参与创城,做好资料报送。要积极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共同完成创城各项工作任务,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商贸服务业科,方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创城办,确保商务领域网上申报资料不丢分,实地考察得高分。
 
 
 
乡镇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是精神文明创建改进创新之年,也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为全面提升村社区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持续巩固和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效,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行动。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认真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全员发动、全民参与、全面落实,优化提升基础设施短板,巩固抓好常态长效整治,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攻坚战,成功夺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任务
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面抓好实地创建提升、网报材料提质、群众满意提效、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实现实地创建、材料申报、调查问卷、文明村镇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创城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1.推进全国文明乡镇建设提升
金川镇为全国文明乡镇,建设内容涵盖镇机关、文明实践所、便民中心、主要干道(善政大道、明珠大道)、周边商店和餐饮店、卫生院(县)、养老院(县)、公园广场(县),建设标准详见附件。
①金川镇机关: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第1.2.3.7.9项。
责任领导:罗桂保
责任干部:范雨莎、黄恒林
②便民中心: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第13项。
责任领导:段兵
责任干部:肖克
③周边商店和餐饮店: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第6项。
责任领导:郑海滨
责任干部:华军
④文明实践所: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
责任领导:江碧云
责任干部:杨美珍
⑤善政大道东面、明珠大道北面: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第1.3.5.8.9.10项。巡察主要道路存在的问题,并填写《全国文明城市实地点位值守记录表》,详见附件3。
责任领导:邓亦军、邓锐
责任干部:戴双桃、邓细红
⑥问卷调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7
责任领导:邓军、邓锐
责任干部:张勤华、聂雪辉
值守人员:临时安排
⑦材料自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责任领导:江碧云
责任干部:杨美珍
 
2.推进全国文明村创建提升
金川镇华城门村为全国文明村,根据最新版《全国文明村镇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对全国文明村的测评采用材料自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种方式。
①材料自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责任领导:江碧云
责任干部:华城门村委会全体干部;饶丽平
②实地考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
责任领导:邹峰、郑海滨
责任干部:华城门村委会全体干部;曾国发、温德赟、谭贵珍
③问卷调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7
责任领导:邹峰、董年平、郑海滨
责任干部:村委会全体干部;刘国如、李翔、刘国红
3.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质效提升
①阵地建设:金川镇共1个文明实践所、11个村文明实践站、9个社区文明实践站,着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七彩桥服务品牌建设,具体建设要求和标准详见附件2;②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宣讲活动、四史学习宣传、“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移风易俗、全民阅读、群众性文化(重点是传统节日)等活动。
责任领导:江碧云、刘桂雪
责任干部:杨美珍、饶丽平,李雁斌、徐小强;各村社区文明实践员
4.推进12345政务事项满意率提升
按时受理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业务,常态化开展群众满意度回访,并对回访情况及时梳理,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要在规定时间内想办法尽快解决,确保办结率>99%,对其它由于政策性原因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
责任领导:罗亮亮、胡乐孙
责任干部:杨欣、宋建贵
责任村居:各村居
 
5.推进重点点位巡查效率提升
整治环境卫生,随时清除各类垃圾和小广告,确保点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整治公共秩序,随时纠正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车辆乱停乱放、溜狗不牵绳、争吵谩骂现象,确保值守点位及周边公共秩序规范有序;整治交通秩序,随时制止乱闯红灯、乱穿马路和翻越护栏等行为,随时劝导机动车礼让行人,礼让率和遵守率>95%,确保值守场点及周边交通秩序规范有序。注意所有人员值守完成需要填写《全国文明城市实地点位值守记录表》,详见附件3。
点位一:明珠大道①赵一鸣零食店门前(105国道与明珠大道路口);②明珠大道食尚民厨对面。
责任领导:李丹
责任干部:李翔
值守人员:详见具体值守安排(附件6)
点位二:善政大道胡胖子旁。
责任领导:段兵
责任干部:蒋满萍
值守人员:详见具体值守安排(附件6)
6.推进城中村创建巩固提升
金川镇6个城中村中分布在县城实地点位(农贸市场、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周边的村小组,以县城实地点位为中心,围绕该点位步行400米,所有可视范围皆为检测区域。
①持续加大城中村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常态清理各类垃圾(含村民区、绿化带、围挡内外等)、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杂物和垃圾等,确保卫生清扫全覆盖、无死角,保持好“清净整洁”的村庄面貌;②清理城中村随意张贴和散发的小广告(含租赁的店面);③更换泛白或者破损的公益广告(所有围挡上都需要公益广告,且占围挡总面积的40%);④解决飞线充电以及缆线乱拉现象(要求横平竖直,不能超过3根缆线乱拉);⑤修复破损路面和围挡(<0.5平方米的破损)、村牌;⑥车辆头尾一致摆放,解决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民房楼道能正常通行;消防标志不能挤占);⑦更换破损的垃圾桶(须有盖且分类)、路灯、护栏、座椅等基础设施。
责任领导:罗桂保、邹峰、罗亮亮、江碧云、邓亦军、邓锐、郑海滨
责任干部:挂点城中村的干部
责任村居:华城门村、文家村、路口村、瓦桥村、金川村、灌溪村
 
7.推进责任小区整治提升
金川镇作为善政片区责任单位,所属责任小区有清华苑第4栋(含原六建公司)、塘头大厦;城市社区党工委作为城南片区责任单位,所属责任小区天府庙第96、97栋(含路边主干道)。
(1)实地创建:①对小区枯死苗木进行更换、补栽,对小区路面(<0.5平方米的破损)硬化,确保无裸露地面;②对墙面(<1平方米的污损)、消防设施(灭火器指针需在绿区、28天内更新检查记录)、路灯(含楼道灯)完整且亮、垃圾箱(桶)(有盖且分类)等公共设施进行修复或者更换;③对小区内各类信息栏、宣传栏、展示牌、公益广告(至少有宣传党的二十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市民公约、精神文明宣传栏)等进行清理,确保内容规范、无褪色污损;④解决飞线充电以及缆线乱拉现象(要求横平竖直,不能超过3根缆线乱拉);⑤车辆头尾一致摆放,解决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楼道能正常通行;消防标志不能挤占)。
责任领导: 
责任干部: 
(2)问卷调查:重点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问卷调查的支持,详见附件8。
责任领导: 
责任干部:按照包户安排具体执行
8.推进网报材料质量提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宣讲活动、四史学习宣传、“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移风易俗、全民阅读、群众性文化(重点是传统节日)等活动。每月下发材料申报提示,2月详见附件9。
责任领导: 
责任干部: 
责任村居:11个村、9个社区
9.推进行政村文明创建提升
测评内容同全国文明村(华城门村),重点在材料自查和实地考察,问卷除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附件5.
责任领导:各村挂点领导
责任干部:各村挂点干部
责任村居:11个村
 
10.推进不文明养犬和散养家禽整治提升
持续加大文明养犬宣传,通过上门入户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规范群众养犬行为,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劝导、查处流浪犬、无主犬,遛狗不牵绳、随意排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上门入户通知村民对散养家禽进行圈养。
责任领导: 
责任干部: 
责任村居:11个村
11.推进群众满意度提升
①开展入户走访。各社区发挥社区“五长”(即片区长、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中心户长)作用,在3月上旬开展一次“访千楼进万家”活动,做好模拟问卷宣传工作,收集好群众意见和困难,将走访情况台账汇总及时报送至县创建办。
责任领导: 、各社区挂点领导
责任干部: 
责任社区:9个社区
②做好各类宣传。继续完善主次干道、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地的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及时更新一些破损严重、实效性不强的内容,确保达到测评要求;持续开展卫生突出问题和不文明行为随手拍,并积极向县级媒体曝光。
责任领导: 
责任干部: 
责任村居:11个村、9个社区
12.推进志愿服务常态提升
①开展周五志愿服务日活动。启动“新干县创建志愿者之城”活动,加大各行各业社会志愿者招募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深入责任区域、责任路段、责任点位开展卫生大清扫、环境大清洗、堆物大清运、设施大整治、文明大劝导等“五大行动”,保持创建常态长效,不定期评选表彰“文明志愿者”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干部: 
责任村居:11个村、9个社区
②开展“红色星期六”活动。以“党建+创建”为载体,组织在职党员深入网格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认领群众“微心愿”,解决群众愿望和困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 
责任干部: 
责任村居:9个社区
③强化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加大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文明标兵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并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宣讲活动,营造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干部: 
责任村居:11个村、9个社区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专班
每天深入责任路段、责任小区、挂点村居开展督查,尤其是重点时段,督查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并督促整改,杜绝敷衍了事、不履职尽责的现象发生,每天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纳入年底绩效管理考核。
责任领导:朱云
责任干部:邹盼辉廖国新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居主要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一把手责任,围绕各自职责,做到重要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现场办公、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创城决胜工作高效开展。全镇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干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定期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工作调度会议,及时有效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各村居要对标对表文件要求,做好实地点位短板补齐、网报材料完善、问卷调查宣传等基础性工作。
(三)强化责任问效。镇纪委和镇创建办组建的督查专班,对全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对创城决胜工作不重视的村居和工作不积极的人员,启用“红黄牌”管理办法和《金川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失分、谁负责”的失分问责制度,对于在创建工作中存在因主观原因造成在上级实地测评、材料申报及问卷调查中出现扣分等重大过错行为的村居和个人,根据反馈情况视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4年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是精神文明创建改进创新之年。全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为工作牵引,秉承创建为民宗旨,树立共同富裕思维,锚定创建成功目标,适应改进创新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高、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国文明村镇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就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标抓实六个关键环节
(一)提升材料自查质量。强化在材料自查中检视基础工作质效,建立材料自查任务清单、省级部门评价项目任务清单、创新特色工作清单,强化指标推进常态化、材料自查系统化、审核把关制度化。对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培育、教育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政务廉洁高效、法治公平正义、生活和谐宜居、社会安全稳定、生态环境良好、创建常态长效11方面指标任务,各责任部门实行台账管理,强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全程动态监控,专人负责全面及时收集上报材料,落实材料初审、复审、终审制度。
(二)提升实地点位建设管理水平。强化在实地考察中检验和谐宜居环境质量,建立实地考察点位建设管理标准、任务清单、网格责任清单、督导检查问题整改台账,提升点位建设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精心研判申报测评点位,全面治理申报点位、随机测评点位,消除治理盲区。区级行业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测评指标,全面统筹推进、全域督导检查,与网格责任单位共同负责。
(三)提升问卷调查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强化在问卷评价中审视惠民利民宗旨立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小微实事大起底”行动,办好民生实事,增强群众创文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开展“创文进社区”“文明来敲门”“一人带一家”“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宣传文明理念、创文知识、工作成效,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提高群众创文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针对重点社区、居民小区,建立街道、社区联系服务居民制度,全覆盖入户问需、问计、问效,开展模拟问卷调查收集社情民意,增强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引导群众合理表达意愿,化解负面情绪。做好12345热线反映问题办理,做好数据整理分析,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全面开展办结事项满意度回访。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真实感受,杜绝生硬教条,禁止以创文名义损害群众利益,真正创在人民需求上、创到群众心坎里。
 
(四)提升同创同测项目创建水平。对测评结果分别按20%、10%权重计算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村镇创建,强化市文明办、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各区党委、政府责任,对照指标体系和测评要求,全面推进材料自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测评指标落实,与文明城市创建一体推进、整体提升。
(五)精心打造特色指标加分项目。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在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培育、教育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乡文明融合发展、服务保障民生、促进人民健康(心理健康)、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公益广告宣传、城市形象国际传播等方面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提供省级以上部门重点推介交流、通报表扬的佐证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精心甄选,争取创新特色工作加分。对获得特色指标加分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目标绩效考核加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坚决防范出现负面清单事项。建立防范负面清单事项责任清单、防范处置机制,坚决避免发生重大负面事件、形式主义、突击迎检、弄虚作假、阻碍拒绝测评、跟踪干扰测评等情形造成测评罚分,或者被取消提名资格和参评资格。
 
二、持续优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项公共服务
(一)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巩固提升城市运行管理专项治理成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城市公共服务。优化城市建设规划,实施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基础设施升级、服务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塑造“主题鲜明、功能齐备、生活便利、生态宜居”的城市新格局。完善无障碍设施,突出重点点位,推进无障碍设施场景建设。优化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常态化开展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无障碍设施不健全、标识设置不规范,道路路面破损、排水设施不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缺失、破损、移位等问题。
(二)优化文明交通服务。由东区公安分局牵头,巩固提升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成效,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文明、高效有序的交通服务。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加强主要交通路口和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交通路口视频监控,提高交通指挥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突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城乡公共区域等点位,常态化开展交通执法、教育引导,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机动车闯红灯、人行横道前不主动礼让行人,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建立属地牵头、财政补助、公安交警业务指导的重点点位文明交通劝导长效机制,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三)优化市容环境服务。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巩固提升市容市貌专项治理成效,为广大群众提供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加强城市净化美化,加快“花城”打造,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优美环境,维护优良秩序。坚持规范管理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科学合理规划设置马路市场、潮汐市场、早晚市场,规范流动摊贩经营,加强夜市规划管理,疏堵结合治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倚车售卖等现象。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实施“城市啄木鸟”行动,持续整治环卫设施缺失破损、清扫保洁不到位、市容市貌管理混乱、垃圾未分类收集、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优化农贸市场服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巩固提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成效,为广大群众提供整洁有序、安全健康的购物消费环境。加强统筹,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农业农村、商务、城管执法、消防安全、市场业主联动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农贸市场设施升级改造、文明氛围营造。加强市场及周边交易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公共安全管理。及时劝导纠正入市经营者、消费者不文明行为。
(五)优化便民信息服务。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巩固提升“城市牛皮癣”专项治理成效,疏堵结合治理“城市牛皮癣”顽疾,美化市容市貌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探索兼顾环境美化与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推进便民信息收集汇总、定点张贴、网上发布、扫码查询。开展联动共治,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制度,强化全域排查清理,持续清除存量。完善有奖举报、约谈警示、无限呼叫、强制停机等措施,有效遏制增量。强化监管执法,露头就打、治点溯源,落实违法行为人限期清除、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在依法长效治理上取得新突破。
(六)优化文明养犬服务。由东区公安分局牵头,巩固提升不文明养犬专项治理成效,营造文明养犬良好氛围,创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落实措施,完善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宣传教育、规范劝导与依法监管相结合,整治限养区内违法违规养犬、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排泄物等突出问题。向合法合规养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流浪犬收容管理及病犬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三、着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项提升行动
(一)推进广大群众文明素养提升。强化“先育文明人、再创文明城”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运用公益广告、融媒体、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加强宣传教育,培育广大群众文明观念,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社会氛围。综合运用宣传劝导、舆论监督、媒体曝光、执法监管、居(村)民自治等手段,促进广大群众文明习惯养成,综合治理不文明行为。“干好惠民实事”与“讲好身边故事”相结合,选树标杆、传播文明,对先进典型给予精神褒奖、物质激励,形成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文明风尚。
(二)推进干部业务素质提升。聚焦“在干不在行”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履职监督、激励约束,锻造精通测评体系、善抓指标落实、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创文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模拟测评,对创建队伍履职效果进行量化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三)推进社区治理质效提升。坚持“贴近群众抓创建”,将创文治理成效体现在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群众日常生活最小单元。建立完善区级、街道、社区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强化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有效融入、同步推进测评指标项目建设,减少“翻烧饼”。巩固党建引领“和美家园”建设行动成果,持续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管理,提升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文明实践+”行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队伍、活动等结对共建。加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居民生活便捷度、舒适度。
(四)推进公益宣传形象提升。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相结合,提升公益广告刊播展示质量。用好网络、融媒体、公共空间、建筑围挡等资源,统筹组织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刊播展示,推出一批宣传新时代新思想、内容通俗易懂的公益广告,做到公益广告设计风格统一,更好体现城市历史文化、社会文明风尚,更好地融入城市环境。加强公益广告检查维护,确保展示类别、数量等符合要求。对公益广告内容错误、过时,外观褪色、大面积污损,或被小广告占用的,及时进行更换、清除或拆除。
(五)推进科技赋能水平提升。主动适应更多依靠信息化手段进行测评的新形势,积极推进创文方法手段创新,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依托“一网统管”大数据资源、各行业管理系统资源,提高城市治理、便民服务水平。依托“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系统,提高调度指挥效率。
(六)推进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强化舆情风险防范意识,优化工作推进举措,避免因突击整治扰民、治理成效滑坡、执法管理不当、内部工作失范、将正常的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冠以创文之名而引发负面舆情。加强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公安、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执法队伍舆情应对处置业务培训。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妥处置舆情事件。
 
四、建立完善六项创建机制
(一)建立完善常态长效机制。主动适应“随机组建测评队伍、随机抽选测评城市、随机确定测评时间”的测评方式,坚持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治理,杜绝任何形式的突击整治、弄虚作假,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关注当下、注重长远,在重点突破、治理见效的同时,推进长远谋划、建章立制,将创文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地方性法规、标准、制度,以制度化、标准化、法治化方式推进创文常态化、长效化。
(二)建立完善全员创建机制。坚持“五大创建”联动共进,实行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测评推荐与文明城市创建现实表现挂钩。深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创共建,调动文明单位为文明城市创建做贡献。引导新广大群众群体、新业态新就业群体融入社区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有效发挥外卖、快递、网约车、自媒体、网络直播等新业态新就业人员“移动网格”“流动哨兵”“公益使者”积极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生产经营业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让群众在亲身参与中增强文明意识、珍惜创文成果、支持问卷调查,凝聚创文合力,筑牢创文群众基础。
(三)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大学中专学校、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创文志愿服务队,做好志愿服务项目供需对接,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公益宣传、文明劝导、环境净化、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我们在一起”等志愿服务品牌,推进“志愿之城”建设。
 
(四)建立完善依法治理机制。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创建手段”“创文是分内职责”的理念,依法依规界定创文职责,推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执法、日常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深入实施《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依法惩戒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曝光典型案例,提升城市治理、文明创建法治化水平。针对倚车售卖、不文明养犬等难点问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监管执法职责到位。
(五)建立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建立完善创文督导检查工作体系,强化属地党委政府分片督导、主管部门分类督导、创文工作专班综合督导。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模拟测评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坚持谁督导检查谁负责跟踪整改,强化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全程闭环管理。通过问题交办清单、“两书一函”、专题通报,推动履职到位、问题整改见效。
(六)建立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厘清责任分工,以“清单制+责任制+标准化”方式,建立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行业主管、专项工作牵头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通过督导检查、量化评价、目标考核,推进责任主体分管一行、精通一行、督导一行、负责一行。严格责任追究,纪律监督、检察监督、绩效监督同步发力,整治对群众切身利益诉求关心不够、对群众生活环境监管治理不力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存在严重问题的,实行点位责任、监管责任、主管责任、牵头责任同步追究。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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