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内容提要:6个“立足于”6个“突出完善...体系”。 一、立足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突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二、立足于满足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突出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三、立足于增强军民融合,突出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
2015年睢宁县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内容提要:6个“立足于”6个“突出完善...体系”。 一、立足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突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二、立足于满足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突出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三、立足于增强军民融合,突出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 四、立足于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突出完善基层民主建设体系。五、立足于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突出完善专项事务管理服务体系。五、立足于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突出完善专项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2015年是我县创建省级现代民政示范县申报起始验收之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业务指导下,民政工作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一主题,高点谋划、重点推动,内容突出为民务实、措施注重创新突破、结果力求群众满意。充分发挥好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做强,民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我县在创建省级现代民政示范过程中由于重视程度高,工作措施实,推进力度大省厅通报表彰,社会组织培育和执法监督工作经验在内参《江苏民政通讯》全省专刊推广,社会救灾资金社会化打卡发放在全省作经验介绍;在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被授予优秀单位荣誉称号;殡葬改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民政局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现将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足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突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县救助工作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辅助的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有了稳定可靠性的制度性保障。 (一)城乡低保规范有序。严格遵循“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公开”、“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的原则。从4月1日起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进行全面复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定享受低保的对象和补差标准。全年全县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20162户37350人,保障标准分别为558元|人和380元|人,人均月补差分别是311.38元和236.28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0422.55万元,给城乡低保对象发放2015年“两节”补助金402.15万元。 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医疗救助有序开展。调整完善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困难群众全覆盖,有效解决了面临重大疾病陷入困境的家庭看病就医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具体政策为:一是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民政定补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参核退役人员、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等七类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三是所有救助对象全部实行费用零起点救助,不设置救助门槛,没有病种限制;四是除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外其他所有救助对象住院治疗目录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为70%,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为100%。五是对救助对象中白血病、尿毒症、癌症、器官移植、巩固期精神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等重大疾病进行门诊治疗救助;六是所有救助对象住院治疗年救助封顶线为3.5万元,门诊救助年封顶线为2000元。全年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15432人次,资金支出1924万元。2015年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合参保45027人,资金支出420.03万元。两项合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344.03万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缓解了看病难问题。 (三)社会救助全面落实。以“冬天送上一杯茶,夏天送上一杯水”为理念,以亲情服务为宗旨,坚持“先救助,后办手续”的原则,多措并举。全年共救助街头流浪人员、市民反映及公安、城管等单位送来流浪乞讨人员274余人次,接收市级和外地救助机构送回122人次,全部妥善安置或护送返乡。开展“三无”对精神病人接续救助工作21人次。为2名唇腭裂儿童实施“微笑列车”免费手术治疗。春节,组织慰问全县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贫困户、孤儿等困难群体171户次,发放春节慰问款物慰问总额达22.05万元,今年,已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330户(人),总计救助金额42.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救灾减灾扎实开展。2015年省民政厅下达我县2014年度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计455万元,其中,购置发放救灾棉被2230床,通过政府采购发放救灾面粉61.89万斤,向受灾群众直接打卡发放冬令春荒生活救助金357万元,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宣传活动。联合县消防大队、地震局、气象局、疾控中心、红十字会等单位,通过摆放展板,设置现场咨询台,器材展示演练等各种形式,向市民宣传和解答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册、宣传单页共计2万余份。同时组织防灾、防空、防震应急逃生演练进校园活动,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防灾减灾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将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向学校和工业企业延伸。按照每户1元的标准,为全县所有农村居民住房购买了保险,主要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灾害造成的农房损失,最高赔付金额可达到1万元。 二、立足于满足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突出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与康复医疗,注重规范发展、有序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 (一)五保供养保准不断提高。从3月下旬开始,组织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复核,及时清退,应保未保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止12月底,全县纳入财政供养五保对象6070人,集中供养1494人,分散供养4576人,目前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2732.9375万元,发放五保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金60.16万元,五保供养标准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二)敬老院达标升级成效显著。2015年,我县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升级改造3年计划,对剩余7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实施“三有三能六达标”提档升级,三年累计投入改造资金约5650万元。全县敬老院的硬件建设得到空前的提升,所有养老机构都达到并超过上级改造要求,现在所有老人不出院能接受便捷的医疗服务,冬天不出院就能泡上热水,生活质量提高,各类生活娱乐设施进一步完善,院内道路、绿化和整体环境得到大幅改善。在稳步提升敬老院硬件水平的同时,把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作为机构养老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试点、推广,目前,全县公办养老院都推行“责任传导法”、“奖惩激励法”、“任务承包法”等不同管理模式,在探索公办敬老院多元化投入改革上渐入了深区。目前全县五保供养中心都接纳数量不等的社会老人入住,累计达500余人,已经有梁集镇、睢城镇2家敬老院实现了部分承包。年底前,凌城镇敬老院即将实现整体对外承包,实行公办民营。我们严格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督促和指导各类养老机构逐步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和手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力度,强化检查力度和密度,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不出现安全事故。截止目前,全县星级以上农村敬老院已经达到16所,全县星级敬老院达标率达到80%。其中三星级4所,二星级敬老院4所,一星级8所。 (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实现全覆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宁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对象、重点任务和序时进度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在全县全面建立镇、村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督导员制度。截至12月底,16个镇和县经济开发区分别明确1名专人负责,全县400个村(社区)分别明确1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督导员,并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发现报告困境未成年人,协助落实救助保护措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现镇、村(社区)全覆盖。全年共调整超龄孤儿出保23人,新增孤儿7名,全县纳入孤儿保障542名,全部建立个人档案并录入系统,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581.76万元,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一次性过节费5.51万元。 (四)养老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截止2015年底,全县拥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23个,床位4860张,居家养老、托老所及关爱之家等各类互助型养老床位1886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310张,全县总床位共计805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3.6张。其中,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拥有护理型床位2104张,占养老床位比率34.1%。全县养老机构服务人员241名,其中持初级和中级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132名,护理员持证上岗率54.8%。 (五)福利彩票发行稳步发展。全县福彩投注站点103个。城区48个,乡镇55个。含快3游戏站点76个。全年销售7364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6230万元,即开型彩票264万元,中福在线870万元。10月中旬完成全年销售任务。截止12月底,已经完成上级下达我县任务的百分之一百四十一,提前80天完成全年任务。在全省增长率排前三;市场占有率在全省稳居前五。有效地推动了福利事业的开展。 三、立足于增强军民融合,突出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 (一)双拥成果扎实巩固。以力推全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八连冠为抓手,大力开展军民共建系列活动,单位互动加强,特别是消防、武警中队与民政在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平安创建和谐社区创建等工作中深度融合、留下佳话。春节、八一两大节日期间对驻徐、驻睢部队和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现金40万元。广泛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相互团结相互支持的大好局面,县政府组织召开议军会,帮助解决部队军事训练设施、营房改造、随军安置等实际问题,全县18个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踊跃参加拥军优属活动,赠送慰问金和慰问品计合人民币15万元。清明节、公祭日期间,在睢宁烈士陵园开展烈士公祭活动,受教育人数达4万多人。“八一”期间,睢宁县美术协会到武警中队进行现场书画笔会,赠送、宣传人民子弟兵。睢宁县大众演唱团到消防、武警进行慰问演出、县文广新体局送电影、图书进军营活动等,进一步增进了军民感情。军地结成8个共建对子,丰富共建内容和方式,形成了浓厚的双拥共建氛围。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2015年全面落实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政策,组织和接待近5万名各界人士到烈士陵园清明节祭扫;基本完成优抚对象的信息核对;完成258名应享受抚恤补助人员材料申报;光荣院已经启用;5项在建慰烈工程已经竣工。2015年是抗战胜利70周年,我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组织11位复员军人到外地疗养;为240位复员军人体检,并每人发放200元慰问金;9月3日组织6个组,将中央和省慰问金每人7500元发放到51位抗战老兵手中;与县委宣传部和摄协举办“向抗战老兵致敬”摄影展;与书协、老年大学共同举办“纪念抗战70周年书画展”;与组织部、老干部局共同召开“纪念抗日活动,弘扬爱国精神”座谈会;承办和组织12集团军特种作战旅来睢纪念演出;9月30日,组织全县各界500人冒雨举行第二个烈士公祭日活动。 (三)退役安置稳妥有序。2015年全县共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482人,已落实城乡一体化货币安置,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001.1225万元,按照“档案考核、积分排名、按序先岗”和“安置政策、安置对象、安置指标、安置程序、积分成绩、名次排序、选岗过程、安置结果”八公开要求,对2014年冬退役的21名转业士官,采取阳光安置与用人单位专业需求相结合的办法,妥善安置到位,8月底前已全部上岗,并严格按照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标准执行,同工同酬。积极动员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坚持由退役士兵自愿选择承训学校和专业,做到退伍即入学,参训率达到96.7%,领证率、就业率、满意率达到100%。积极做好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休养服务工作,加强涉军群体信访稳定工作,我县无一例涉军人员到省进京上访。 四、立足于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突出完善基层民主建设体系。 (一)积极完善社区建设工作。7月中旬联合县财政局,对桃园镇镇级综合服务中心和庆安镇骑路村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2014年城乡社区建设省补项目进行达标验收,对各奖补单位进行考核评分,并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基础服务设施,完善城乡社区网络服务体系,发挥、运用好“一站式”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社区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计划新建35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全年已开工建设26个。7月份,联合县综治办下发“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建设及和谐社区创建考核办法,年底对全县各镇和园区管辖的村级社区进行考核。 (二)全力推进“社区减负”和“政社互动”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政社互动”和“社区减负”工作。全县13个镇按照同部署、同推动、同督促、同检查,工作进展良好。通过清查梳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为社区“松绑”。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取消了70项纸质台账,32项创建评比考核项目、49个组织机构和挂牌、24项工作任务和指标,减少了80%的盖章证明事项。2015年省委、市委专项督查,给予充分肯定。深化“舞动乡村”活动内涵,多途径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如李集镇的“百姓参事团”、睢城镇王小楼等社区的“百姓参事室”,丰富了基层协商民主载体。我县还积极探索实行魏集镇“三委四会”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两委”充分协商,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按照支委提案会提出事项、“三委”议事会商议方案,村民听证会听证议决、党群评议会跟踪问效的程序民主决策。魏集镇“三委四会”村务民主决策机制(《江苏民政》采用)和李集镇“百姓参事团—政社互动的纽带”被市民政局评为“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典型案例。2015年,全县投资2430万元,新(改、扩)建社区服务中心43个,注重突出社区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 (三)探索实施“三社联动”、“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认真选择了睢城镇王小楼社区作为“三社联动”试点单位,对试点社区制定了工作方案,睢城镇政府专门出台了“三社联动”工作实施方案。选择李集镇作为“基层协商民主”工作试点单位,李集镇、睢城镇王楼、王小楼社区作为“三级联建”工作试点单位,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 (四)深化和谐社区建设,不断丰富创建形式。全县各镇、社区广泛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通过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优化环境,出现了许多新做法。王集镇以精神文明建设促和谐社区建设,放大“好人”效应,重点培养、选树宣传道德典型,建成我县第一座镇级“好人园”;邱集镇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因地制宜,创新宣传载体,打造社区“文化墙”,开展社区“好媳妇”评选等活动,开辟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新平台。我县“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建设及和谐社区创建激励机制逐渐完善,全县400个村(居)委会已有368个达到省级和谐社区建设标准,达标率为92%。 五、立足于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突出完善专项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一)区划地名齐头并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实现“四个率先”:率先启动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安排专项经费97万元,和公安、城管、规划及各镇密切配合,清理出未命名新建的居民小区111个、道路36条;率先召开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专家评审会,对第一批收集整理的115条历史地名进行了专家论证和评审;率先实行小区命名预审制,共办理15个新建居民区命名;率先完成县际界桩更换工作。充分挖掘我县历史地名文化,以镇为主体,部门联动,组织2000余人参加相关信息的采集与编修,编纂《睢宁县乡村地名文化人物志》,共计24卷10册4500多个页面,500多万字,10000多幅图版、图片、图表,即将付印;古邳镇结集出版了《下邳悠韵》系列丛书,投资近百万元建设长达113米的地名文化廊。 (二)婚姻和收养登记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处于2015年5月11日搬到新址办公(红叶北路59号睢宁大厦3楼(县人民医院西十字路口向南20米,宣武小区对面))后,深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在李集镇设立婚姻登记点,通过登记人员专业化、登记程序公开化等措施,推行工作人员“七个点”,实行“全天候服务”,坚决做到“四个不办”,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婚姻登记优质服务品牌,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2015年全年共办理各证登记证明31111对(份),其中结婚登记 16171对、离婚登记2777对、补发结婚登记2879对、补发离婚登记117对、出具各类婚姻证明9167份。整理全年档案20000余份,整理历史档案4000余份。全县共办理收养登记5例,办理解除收养登记1例。婚姻和收养登记合格率均100%,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均达100%。,由于成绩突出荣获徐州市“金牌服务岗”荣誉称号。 (三)殡葬改革深入推进。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市政府殡葬管理工作要求,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县委、县政府动用全县力量,整合有效资源,加大投入,重心下移,按照“积极稳妥实施,便民惠民利民”的思路,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制定相关措施,真正把殡葬改革重大惠民工程做大、做强、做优。“四大任务”齐头并进,打造百姓满意殡葬。一是“花园式”的公益性公墓全面建成。全县16个镇都已经建成公益性公墓,共建设墓穴5000余个,总投入8000万元,骨灰立体存放设施覆盖率达100%。同时,各镇都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实施”的要求,打造“花园式”生态墓园,基本做到了“四季常青,季季有花”;各镇都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形成了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建设格局;都能积极推广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绿色殡葬葬式。全县16个公益性公墓自2015年9月份建成后,已入园安葬400余人。二是“人性化”的平迁坟稳步推进。2015年共平迁范围内的零散坟墓6.6万余座,全县按照“宜迁则迁,宜平则平”的原则,采取“收一块、平一块、种一块”的方式,按序时进度完成了年度任务。在此过程中,全县都能通过有力的宣传发动和细致的群众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平迁坟工作,尤其是形成了“六个一”工作法,也就是“每户印发一份宣传单,每村召开一次党员群众大会,宣传车每天进村宣传一次,每个路口至少悬挂一条横幅标语,各镇每天调度一次,民政局每天汇总上报一次”,确保了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三是“规范化”的老林地改造成功试点。对平迁范围内的老林地坟墓,按照宜迁则迁的原则,鼓励进入公墓或骨灰堂;对不愿迁、不能迁的,按照游园化标准,采取“去坟安放卧碑”或栽植树木方式进行改造,达到规范管理、方便祭扫、改善环境的目的。全年全县镇、园共改造老林地示范点80个,改造后的老林地均达到“四有”标准:即有简单路径、有绿化苗木、有青石卧碑、有基本管理,不仅改善了墓区周边环境,而且方便群众祭扫,真正达到便民、惠民的目的。四是做群众认可的新型殡葬服务。县馆成立殡仪服务中心,各镇成立殡仪服务站,搭建殡葬服务平台,对逝者从死亡到入园全程提供民生服务。12月份全面实施全民普惠殡葬政策,对本县户籍不享受丧葬补助的居民一次性减免930元和殡葬基本服务费,县及各镇骨灰堂免费提供骨灰存放格位。殡仪馆对有意愿的丧属优惠提供守灵服务;积极倡导新型丧葬文化,坚决取消低俗演出,坚决取缔封建迷信纸扎用品,由镇殡仪服务站提供成本价花圈或可重复使用的丧葬用品,减轻群众负担。同时加大丧葬市场整治力度,关闭大棺材市场,取缔大棺材商铺154家;取缔无照从事殡葬服务、擅自扩大经营的丧葬用品经营店98家。全年共火化遗体8004具,其中火化本县7958具、外县46具,同比增加568具,火化率100%。 (四)社会组织管理成效显著。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培育和执法管理工作,在完善县级培育基地的基础上,延伸设立镇级社会组织培育指导站,对各镇(园区)民政办“一对一”、“面对面”的上门指导,主动降低各类业务门槛,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的业务环节进行删繁从简、优化整合,利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其提供入门培训,同时在注册登记环节上,主动压缩申报材料。全县400个村(居)全部成立注册民生综合服务站等民非组织和“红白理事会”等社团组织,出台了《睢宁县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并建立了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先后择优选拔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社会组织管理执法岗位,极大地改善了社会组织执法管理队伍结构。县财政每年为社会组织执法安排10万元工作经费,另外县局一次性列支2万余元为社管办购买了一批现场执法记录仪、录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要的执法设备。2015年,我县共成立各类社会组织685例,其中,社会团体434例,民办非企业单位250例,基金会1例,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变更社会组织登记36例,其中社会团体28例,民办非企业单位8例,注销9例。到2015年12月底,全县共有注册登记各类社会组织 1302个。社会组织年检率达96%。27家行业协会商会经过监督指导已经全部完成脱钩工作,其中9家完成注销登记,其余18家社会组织均已按照脱钩要求,办理了变更登记,在人、财、物等方面全面完成脱钩。 六、立足于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突出完善专项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一)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为把将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使百姓办事“零障碍”目标阶段化、内容要求具体化,体系建设系统化,民政局按照作风建设整体工作安排,制定了服务群众“四个一”活动方案,全面公开为民办事22项服务项目,做到让群众在电脑前点点鼠标、用手机扫扫二维码就能知道事情该到哪里办、怎么办、找谁办。为三个窗口单位制作了行政许可服务项目明白卡,公开审批主体、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审批和收费标准级依据、联系电话、办理结果,做到服务流程“一卡明”,让服务对象拿到明白卡“一次清”,事项变化“早知道”,减少群众麻烦,方便群众办事,明白卡摆放在开放的服务大厅中心。为全面提升一线干部职工的整体水平,开展了业务知识“一口清”大练兵活动,通过业务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业务理论学习与岗位技能操作相结合,重点培训业务骨干与全面提升业务水平相结合,业务培训与组织比赛相结合,开展全员练兵、全面练兵、岗位练兵和科学练兵,使参与练兵的干部职工全面掌握业务岗位所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内容及相应的岗位操作技能,做到熟记熟背、熟练运用,县作风办对窗口单位150名服务对象进行回访,满意率100%,4月24日,在“零障碍”工作百家单位社会评议中,民政局综合排名第三,婚姻登记处排名第一、受到通报表扬,“四个一”活动成效显著。 (二)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以实施为民服务“零距离”,百姓办事“零障碍”活动为抓手,认真开展创新形式,服务群众“零缺位”;搭建平台,民意诉求“零距离”;畅通渠道,化解矛盾“零激化”;推行“四个公开”,民政问效“零障碍”;整合资源,帮扶救助“零空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筹建了民政“圯桥清韵”廉政宣教室和廉政长廊,干部职工时时受教育,处处受监督,为打造阳光民政,让基层群众看得懂、看得到、看得明白,真正做到打通“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监督全方位,局投资60万元为400个村制作了公示栏,把民政政策、低保救助、救灾救助、优抚补助等信息全部公示,时刻接受百姓的监督。 (三)深入基层解难题。到“三解三促”联系点官山镇荆山村开展帮扶活动,主动协调扶贫办对荆山村村部进行选址、规划、筹建,并先后投入8万元对村庄进行环境整治,解决了荆山村两位办公条件差、硬件设施不配套等实际问题,同时,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决他们生产和生活中的问题,树立民政人良好社会形象。 (四)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民政工作简报等媒介及时宣传民政方针政策、工作动态、事迹典型,全年在国家民政部、省、市、县刊稿200余篇,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民政工作、支持民政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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