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印发《全市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现将《市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全市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文明办 2020年2月21日
全市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省文明城市复核验收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一年。各级文明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具有行业文明特色、职业文明特点、岗位文明风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为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建设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十二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坚定信念、提高觉悟、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学习教育成果。 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机制,制定2020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目标、有举措、有经费、有活动。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并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机制健全,成效明显。 4.加强法治教育。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法治教育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5%。领导班子无严重违纪和违法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食品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无严重负面网络舆情,员工无刑事案件、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5.提升道德品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本单位、本行业的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之中,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广泛发掘、选树各类身边典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巡展巡演巡讲活动,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推动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常态化。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6.提供优质服务。完善行业规范,制定员工守则,细化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坚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开展文明窗口、岗位、员工创建活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冷、硬、拖、卡”等突出问题。 7.丰富文化生活。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加强楼道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8.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干部职工积极注册志愿者,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支持公益事业,每月至少开展或参加一次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9.开展文明风尚行动。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坚决抵制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破除陈规陋习,倡导健康、科学、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每月开展一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文明礼仪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建设节约型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勤俭节约教育。 10.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重视家庭教育,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出本单位年度文明家庭并进行表彰,择优推报至市文明办,加强孝敬教育,促进家庭和睦。 11.开展单位环境卫生提升行动。严格对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单位环境卫生考核办法>的通知》(亳办〔2018〕60号)等文件,开展单位环境卫生提升行动,做到“门前三包”落实到位、庭院环境整洁优美、办公区窗明几净、生活区干净卫生、生产区安全有序、厕所卫生保洁到位,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 12.开展帮扶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并参与本地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城区)创建活动,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结对共建,积极组织参与市、区(县)、街道、社区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立足单位职能特点,作出积极贡献。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帮扶生活困难职工,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困难群众,支援贫困乡村,助力脱贫攻坚。 (责任编辑:创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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