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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20-04-07 11:29 作者:创卫网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教育局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根据《区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扩大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品位,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教育局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三、创建文明城市主要工作任务。

教育局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区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扩大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品位,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教育局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突出环境、社会风尚、市民素质、城市文化建设,打造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在巩固提升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力争在新的创城周期里,推动创城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动员全区中小学师生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xx区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测评项目全部达A级测评标准。
三、创建文明城市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制
区教育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民政、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协调,形成合力,每年推出常态化的工作品牌或经验。
(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中小学党组织要通过个人自学、集体交流、理论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教职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实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巩固基层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倡导爱岗敬业、文明礼仪和勤俭节约之风。把弘扬和践行创建文明城市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教育行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与选树师德标兵、道德模范等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确实提高我区教师队伍道德水平。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未成年人能够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在中小学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落实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
4.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实施“六个一”工程,推动全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推动学校达到文明校园“六好标准”(即: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整洁优美环境好),实现我区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促使全区学校文明程度和育人环境显著提升。
 
(三)加强学校校园建设
1.建设校园环境。校园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校园保持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洗手间设施齐全,干净卫生、无明显异味;设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咨询室),有挂牌、有记录等。
2.创建各级文明校园。区教育局为推进我区开展争创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学校、文明校园工作,形成“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办学格局。下发文件关于《印发<xx区教育局关于积极争创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学校、文明校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覃教发〔2020〕27号)。要求各中小学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好”中的“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引领全区各中小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打造“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的办学特色,积极开展争创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学校、文明校园工作。
(四)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打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新时代好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2.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学生领略中华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抵制餐桌浪费、包装过度、生活浪费等不良风气。大力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诚信为主要内容的经典诵读活动,把经典诵读列入正常教学计划,引导未成年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道德文化。开展影视教育,推动戏曲进校园活动。
3.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网络。建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社区有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具体措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建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4.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以及区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建设,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开展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做到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销售“三无食品”现象,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加大在报纸、电视、网络、公共场所等媒介进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力度。
5.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广泛开展“法治学校,学法崇德”创建活动和“法治护航,健康成长”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学生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开展帮教活动,激励后进生不断进步。
6.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室管理,明确专(兼)职教师,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心理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心理教育教学水平。
7.关爱特殊学生群体。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各学校要对留守、孤儿单亲、残疾、贫困等弱势学生建立专门档案,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对他们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用精神和物质的真心关爱,激励他们生活和学习的信心,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顺利进行,区教育局成立区教育系统参与创建贵港市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各股室负责人、全区各中小学校校长(含村小)
领导小组负责区教育局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育股。
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明确职责分工和标准条件,健全工作领导架构,形成有力的组织保障。要根据工作指标分解,制定方案,坚持具体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按照区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对照测评指标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制度、明确完成时限。不断拓宽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渠道载体的创新,针对问题,解决急需。抓好各个环节,不留任何死角,形成全覆盖、全达标。力争网上材料申报不丢分、实地考察少丢分、问卷调查多得分、特色项目得满分,力争国家测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创城氛围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校园网、宣传橱窗、广播等专题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和经验做法,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的特点,向师生提供点对点的宣传,使广大师生充分了解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要求、标准、责任与义务,不断提高创文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真正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区教育局将加强监管督查,成立督查工作组采取不定期、不定点、不定时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区教育局按照工作部署,将创城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实行严格考评问责制度,加强对创城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考评问责。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在创城工作中不重视、不作为,未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创建材料,确保验收合格
各学校要根据《2020年xx区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指导手册》和工作材料清单要求,完善本学校创建工作材料,规范收集整理材料同时注重过程材料的收集和原始材料的积累,保证创建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按时报送给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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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海区教育系统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力争2020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根据《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2019年舟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为切实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立德树人,以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全面加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推动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中的相关指标,全面加强定海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文明行为规范活动,积极争创市级文明校园和省级文明校园,夯实文明创建基础,提升师生综合素质,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圆满完成定海区教育系统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高质量完成文明城市创建的前置任务。围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整合德育资源、凝聚育人合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人人熟记并践行24字核心价值观。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结合全区2019年“美德同行、文明有约”德育主题系列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学习和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系列活动。切实加强交通、消防等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责任制。
(二)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做到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力争全区市级文明校园达到70%。以学校为单位,大力开展文明班级创建。贯彻落实《舟山市文明促进条例》和《中小学生守则》,进一步强化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进一步规范完善文明校园创建台账资料,确保学校宣传橱窗内容齐全、及时更新,努力把文明校园打造成舟山“文明细胞”的响亮品牌。
(三)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以教育部最新印发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学校与幼儿园要上墙展示)为引领,遵循“面上统一策划设计和各学校特色工作相结合”“主题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开展相结合”“夯实队伍建设与服务群众需求相结合”“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与扩大品牌影响相结合”四个原则,通过系列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定期对教职工开展礼让斑马线、不违规停车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关于严明创城工作纪律的通知》,做到令行禁止。
(四)全面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补短固效”。做到创建任务无死角、创建区域无死角、创建内容无死角。一是净化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无乱堆放、乱停车、乱涂写等,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全面落实垃圾分类与校园禁烟。二是加强校园设施管理。按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设置文明标识和指示牌等;定期做好学校基础设施排查,对于老旧、破损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换、更新,确保各项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三是提升宣传及公益广告品质。按照“位置要醒目、点位要达标、分布要均匀、表述要正确、画面要整洁、内容要齐全、形式要多样”要求,更新完善入校门200米范围内、教室及走廊、寝室与食堂、心理咨询室等点位的公益广告和宣传栏内容;提升城区老学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环境创设品质。四是加强周边环境巡查整治。落实“区域管家制”,学校在常态化管理中每周至少两天(周二、周四的规定时间要穿志愿者服装)巡查校园周边环境,并每周一次零报告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治。五是加强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全面落实上放学期间校门口执勤管理制度和初二及以上年级学生自行上放学倡导要求,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停放秩序,确保校园周边道路通行有序。
(五)大力营造“舟山有你 越来越好”同创共建氛围。一是进一步营造“创城”氛围。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创建“文明校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横幅,标语、横幅要及时更新,常年保持规整整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广播站、橱窗、教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创建口号、创建目标、创建动态等情况。学校校园网开设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宣传专栏。二是广泛宣传“创城”工作。利用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家长会、晨会、班会、队会等形式向师生、家长宣传创建工作,争取广大师生及家庭的大力支持,使我区创建工作深入民心,保证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知晓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进一步抓好十二周岁以下学生乘坐(电动)自行车上放学时穿校服或背上书包;骑车不横穿马路、过路段斑马线要推行;乘坐公交车以及公共场合不吃零食等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认真落实“文明有礼30条”要求,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效果。
(六)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与劳动实践教育相结合,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到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记录。提升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啄木鸟”行动、“暖冬”行动、认领爱心斑马线等文明活动;定期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师生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就近就便主动参与社区服务活动;教育系统体制内教职工与学生团员都必须是志愿者,确保每位教职工志愿汇一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5小时。
(七)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检查测评机制。巩固发扬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良好做法,落实舟山市教育系统《上放学秩序长效管理机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交通秩序管理方案》等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将创城工作全面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创城工作常态化、有效做法制度化。深化“指导+督查”制度,创城指导员每月初(一般10日前)须至少一次到校指导,并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日常管理检查测评标准(试行)》开展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向学校反馈并交局创建办。建立创城工作日常管理检查测评机制,原则上1月至6月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规管理阶段,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日常管理检查测评;七月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省测、国测阶段,开展模拟测评和监测督查。
(八)切实加强台账资料的常态化整理与收集。台账资料分为二个方面要求,一是学校创建文明校园的“六好”建设资料,由学校根据指标要求自行设计与建立;二是学校与有关科室应该上报的资料,主要包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资料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资料,由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单位、各中小学共同协力完成。为确保创城工作有序开展,有关台账资料应做到及时、有序的收集整理,并按规定时间与要求上传到局创建办,台账资料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形成文明创建工作合力。教育局各科室单位和各学校“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推进创城工作。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创城工作持续推进。通过建立未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机制、文明校园创建机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联动机制、创城工作指导考评机制等一系列的机制建设,让创城工作成为教育教学的一部分,成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教育惠民生的重要内容,提高教育创城的参与率、贡献率。
(三)狠抓落实,强化考核督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创建工作实行专项考核,日常管理检查测评、迎检期间模拟测评和监测督查情况列入对学校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四)加大宣传,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各校要在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定期刊登、播送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工作人人皆知,在全区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附件:舟山市教育局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工作安排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工作安排

月份 具体工作
1月份 1.完成2018年创城工作总结,谋划2019年工作思路;
2.落实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2月份 1.制订全区教育系统2019年创城工作方案;
2.落实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日常管理检查测评办法;
3.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管理。
3月份 1.召开创城工作例会,下发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清单;
2.开展创城日常管理检查、反馈工作;
3.开展“3·5”志愿服务活动。
4月份 1.对接文明办完善文明校园台账资料标准;
2.开展创城工作日常检查、反馈工作;
3.推荐评选第二批市级文明校园。
5月份 1.准备创城要上报的台账资料;
2.开展创城工作日常检查、反馈工作。
6月份 1.机关科室与单位、各学校上传任务清单台账资料;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台账资料整理及上传;
3.开展年中创建工作专项检查与测评。
7月份 1.上传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台账资料;
2.上传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台账资料。
8月份 1.完成台账资料的增补;启动迎省测、国测准备;
2.根据情况召开相应专题会议。
9月份 1.开展创建工作高标准自查;
2.文明校园台账资料督查,文明校园创建全面检查。
10月份 1.制定迎检预案;
2.巩固创建成果迎接省测国测。
11月份 1.巩固创建成果迎接省测国测。
12月份 1.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开展宣传推广;
2.完成学校单位创城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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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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