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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精选3篇)

2023-05-02 21:03 作者:创卫办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精选3篇):1、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2021年-2023年商务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市城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精选3篇
 
 
东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
 
     2023年是安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年”,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创文工作,特制订本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人民至上宗旨,落实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抓精细、补短板、治顽疾、强保障,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根据“常态长效年”工作要求,以“七大市民素质提升行动”为重点,在市民素质提升、人文精神培育方面求突破,持续巩固“七大整治行动”成果,在推进创文工作与改善民生、优化环境、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提升城市竞争力上求创新,全面提升街道创文工作水平,着力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保持积极发展态势、展现良好时代风貌。
(一)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
1.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2.持续深化党的百年奋斗历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继续把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引向深入,引导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
3.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城市工作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做好城市工作及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融入到工作中来,融汇贯穿到创文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以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效能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的高水平改善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为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经验、作出典范。
 
(二)扎实推进“七大市民素质提升行动”
1.推进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对标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创建测评内容,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紧扣“七大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开展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法治素质、诚信素质、科学素质、身体素质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发动机关干部带头示范,下沉网格包保社区开展党员进社区及文明创建工作,帮助解决文明创建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人人践行文明,你我都有责任”的创文氛围,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推进文明培育行动。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开展“最美西秀人”“新时代好少年”、“文明实践之星”等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道德讲堂示范活动、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风采展示活动,传递向上向善的社会正能量。
3.推进文明教育行动。持续抓好《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加强《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案》《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开文明车、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大力推广全民阅读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倡导低碳节俭之风、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鼓励树立良好的家风;持续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推进文明实践行动。扎实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提档升级建设工作,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打造具有特色亮点的志愿服务队伍项目、特色品牌,组织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日、“文明实践日·靓丽星期五”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加大机关文明创建力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开展党员进社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和传递诚信精神,增强市民诚信意识。
5.推进文明创建行动。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确保社区全民健身设施能正常使用,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积极组织队伍参与区级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以竞赛活动促进健身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有效提升群众身体素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着力提高青少年、城镇劳动者、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等群体科学素质;充分利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安全交通日、全国爱眼日、世界水日、世界献血日等时间节点,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市民养成热爱科学、学习科学、运用科学的良好习惯。
 
(三)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1.持续巩固“七大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成效。以市容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为抓手,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提高整治标准,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一批老大难问题。重点对公共场所破坏公共设施、噪声扰民、不文明养犬等现象加以制止和处罚;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积极配合开展背街小巷路面坑洼、空中飞线、路面积水等问题的整治;对新老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整体环境较差、物业服务缺乏等问题进行改善;对户外破损广告、虚假广告、不雅广告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提升城市面貌和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群众生活环境。
2.持续深化“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西秀”活动成果。以“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游之舒心、购之称心、娱之开心”为重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创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创文工作深入开展。社区要成立以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扎实抓好创文各项工作。各科室负责要高度重视创文包保工作,切实履行包保科室创文职责,组织带领科室人员深入包保社区抓好各项创文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创文工作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重要举措和创文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亮点、典型以及取得的成绩、经验,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三)严格督查问效。严格按照《东街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方案》抓好各社区、各科室创文工作考核和奖惩。
 
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0日
 
 
2021-2023年商务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部署,为促进我局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商务领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提升城市品位,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拓展商贸领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向上向善、文明进步的社会氛围,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打造“强优美富”美好南陵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
着力解决商贸领域薄弱环节,重点突破难点问题,全力以赴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扎实工作,努力使商贸领域发展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社会风气显著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商务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全力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内容
根据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要求和商务系统职责,我局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
(一)分析前期工作薄弱环节,认真查摆积极整改
1.商贸系统点多线长面广,人少事多管理难度大。商贸系统涉及行业、经营区域较为分散,目前县商务局(含二级机构及编外人员)仅15人,且年龄结构偏大。为保障文明创建工作的持续性,坚持问题导向,打破路径依赖,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创城积极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创城荣誉感和工作效率,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加班加点开展创城工作。
2.少数历史遗留现象突显,影响创城整体步伐。商贸系统商超、星级以下宾馆旅社、加油站点、专业市场等管理难度大,影响到城市的形象,也影响到创城的整体步伐。我局按照“定人、定岗、定职责、定任务、定标准、定进度”的严格要求,对照文明创建标准,督促各经营主体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商品划行归市、车辆停放有序、垃圾日产日清、市场保洁全天候在线,同时及时纠正其他不文明行为,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创建环境。
3.管理方式单一,缺乏联动执法机制。我局制定《商场、超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手册》,明确各自的创建任务。全局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分配,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加强对创建单位的业务指导,对于重点单位实行包干划片制。同时针对管理中的难点、堵点,会同相关单位联动,完善联动执法机制。
4.参与企业配合度不一,缺乏经费保障。商贸系统行业分散,人员素质结构不一,为了保证文明创建成效,我局将对广大经营户、商场负责人不定期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等,及时传达文明创建相关精神,表彰先进通报落后,督促各企业对标落实,同时制作宣传栏、宣传牌、宣传画及宣传标语等营造氛围,提高认知。
 
(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个人等节约创建活动。在商贸系统发出文明活动倡议书,争做“俭以养德、节约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塑造文明县民形象。督促商贸企业做到行业规范、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消费方式,自觉引领“文明消费、文明创建”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商业节能、节水,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2.积极营造创城氛围。为营造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发挥公益广告宣传社会主流价值、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作用,我局将加强对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加油站点、专业市场等商贸企业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公益广告的督查,做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呼应、与城市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力争公益广告做到主题鲜明、图文并茂、形式活泼、内容详实,从而激励着全县人民关心创城、支持创城、参与创城的良好格局。
3.倡导文明行为。加强文明公益宣传,抓好商务系统单位职工的学习教育,普及文明礼仪常识,引导商贸行业职工遵守基本道德规范、文明公约等,营造“学礼仪、讲环保、守秩序、讲诚信、传爱心”的社会氛围。破除公民道德、公共秩序、社会环境、公共卫生、公共礼仪中存在的各种陋习,形成“说文明话、行文明礼、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1.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居民的满意度。二是切实加强商贸企业诚信建设,指导商贸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建立商贸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商贸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商贸企业“红黑名单”。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抓好诚信教育实践,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商务行业从业人员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
2.强化商务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商场超市建设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二是加强商场超市周边环境管理,规范市场附近车辆停放秩序,劝解、消除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保持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三是强化商场超市环境卫生、持证经营、优质服务、安全畅通、便民有序。
3.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一是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宣传教育和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培养从业人员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引导企业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履行好社会责任。二是热心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从政策、要素、资金等方面尽全力帮助企业谋发展,利用“四送一服”等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4.提升商贸行业“窗口”形象。一是加强商贸行业的建设,引导推进规范管理,做到服务环境良好、服务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公示、监督机制健全、服务文明规范、办事高效透明。二是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树立和推广窗口行业先进典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商贸行业风气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
1.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通过开展环境保洁、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不文明行为、帮扶弱势群体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自觉遵守公共文明礼仪,形成团结友善、互助友爱的和谐氛围。
2.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在商场超市根据一线服务岗位的实际情况,在营业员中设置“学雷锋优质服务示范岗”、“学雷锋文明诚信示范者”等岗位。
3.做到文明创建责任区管理常态化。坚持做好青年志愿者路面执勤,坚持局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轮值制度。
(五)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报道
1.广泛动员。召开商务系统提升文明素质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参与意识,倡导文明的生活和行为方式,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
2.积极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单、横幅、电子屏、会议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和意义,着力提高这项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3.养成规范。开展规范养成教育,主要包括形势政策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市民公约、行业规范等内容,让文明规范和精神道德的正能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拖等突出问题。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县商务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局机关各股室和县电子商务促进中心要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完成好本职岗位任务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精诚合作,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强化检查。要坚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正常经营相结合、与安全生产相结合,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对照任务内容,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活动,在检查中在要做到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更能有效解决问题,从根本上保证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商务系统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充分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大力宣讲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形成全县商业服务行业人人了解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促进商贸企业文明守法、诚信经营,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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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泰州市2023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泰办发〔2023〕15号)要求,现将《市城管局2023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市城管局2023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根据《泰州市2023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泰办发〔2023〕15号)要求,结合单位职能,制定本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以提升城市品位、完善服务功能、推行文明执法、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城市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城市管理薄弱环节,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全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治理、背街小巷提质等行动,确保城市建成区内环境卫生整洁优美,管理常态长效,符合测评要求。
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主要为城市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重点围绕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社区周边、交通场站周边、医院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周边、学校周边等“六周边”,以及城市出入口。
 
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治内容
1.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对占道停放、堆放、经营行为以及倚门出摊行为持续进行整治,加强上下联动,对夜间占道扰民的排档摊点进行整治。海陵区、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街道全面实施“党建引领街网融合”,定期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并在媒体公布排名。加大对“六周边”区域整治力度,重点确保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商户不出摊经营、摊位整洁卫生,规范已设定的自产自销区,依法整治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的临时市场、马路市场等。(责任单位:市容处、各区局)
2.垃圾分类专项整治。加大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力度,确保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新增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116个。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厨余垃圾占比率≥2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规范管理,不混入生活垃圾。(责任单位:环监处、各区局)
3.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加快公共卫生间的新建改造进度,主次干道每500米至少设置1处公共卫生间或公共卫生间指示牌,确保公共卫生间整洁干净。集中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提高精细化程度,提升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能力和覆盖范围,市区道路环卫机械化清扫覆盖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环监处、各区局)
 
4.背街小巷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规出店、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夜市摊点、露天烧烤、马路市场等行为,杜绝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和阻碍交通行为。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挂乱晒、乱挖乱占、店招店牌破旧凌乱等突出问题持续进行整治,确保背街小巷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推进背街小巷深度保洁,确保道路清洁卫生、路面呈本色。垃圾桶密闭完好且有分类标识,垃圾分类投放、清运及时、干净整洁。公共卫生间落实专人清洗,确保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责任单位:市容处、环监处、各区局)
5.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市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与小汽车保有量的比例≥1.1。严控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设置阻停装置。合理施划背街小巷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车辆按照划线区域停放,加大对乱停乱放处罚力度。加大对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巡查和处罚力度。深化“文明交通绿色出行”活动,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责任单位:市容处、执法支队、各区局)
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坚持“安全、美观”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市区重要区域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整治行动。对部分道路沿街商铺店招标牌设施进行专题设计和提升改造,着力打造市区广告店招精品亮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做好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公益广告布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容处、执法支队、各区局)
 
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工作薄弱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明确责任人、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效推进。
2.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5月—6月)。突出群众满意、注重创建实效,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倒排时序、挂图作战,高标准严要求,对各项重点任务逐一挂号销号,精准发力攻克各类存在问题。
3.巩固完善阶段(2023年7月—12月)。在创建达标的基础上,对前期创建任务进行查漏补缺、系统总结,持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使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部署。今年是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和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关键年,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迅速行动起来,确保难点问题“零反复”。
2.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处室(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序时任务清单,积极协调、快速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逐条逐项抓落实、抓推进,确保取得过硬成效。
3.严格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局创建办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围绕各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常态化开展督查,通报有关情况,跟踪问责问效,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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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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