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明创建网上申报资料:关于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的说明报告(精选3篇):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推进“双减”工作的说明报告
关于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的说明报告(精选3篇)
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推进“双减”工作的说明报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发〔2023〕16号)等文件精神,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同时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我局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一、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已经划定的招生范围免试入学。严禁变相“掐尖”和任何变相形式选拔生源。按照《县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的规定》,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县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各学校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 三是严格落实“双减”政策。1.继续加强作业管理。落实作业管理机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时间总量,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2.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我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7849人,参加课后服务学生86942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除全寄宿制学校外全部开展了课后服务,实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所有有课后服务需求学生全覆盖。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当即下发停办通知书,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学生,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严厉查处。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把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摆在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突出位置。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政策,有效禁止了变相“掐尖”、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二是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了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 三是构建了良好的教育生态,推动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落实了教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的说明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纪律的通知》(云教函(2020)6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2020年5月28日)《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2014]79号)和《县中小学招生实施办法》(香教发(2015)185号)等文件精神,努力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市教育均衡发展,最大限度满足家长与社会需求,减少学校招生压力,缓解招生入学矛盾,体现教育公平,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现将我市“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从2014年9月起,我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乡镇等合理划分学区,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一个学校学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确保招生对象全部免试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原则。各学校严格执行州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四)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城区走读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寄宿制学校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可适当推迟入学年龄即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7周岁。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学校对来报名登记的符合一年级就读的儿童少年要摸清底子,查看是否属于本校招生辖区。如在适龄儿童、少年中有本校教职员工子女,各校可在自己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招收录取本校的教职工子女。 (五)各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原则。 各小校必须在本辖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宣传、招生。本市(十一个乡镇)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学生就近入学以居民户口簿上的住址为依据(除工作调动、进城务工、进城经商等外);市内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明上的地址为依据,市外随迁子女以云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上的地址为依据(如果外籍户口的学生暂住地所属的招生区域内的学校没有招满本招生区域内的学生,则可到暂住地所属招生区域内的学校入学,如果招满了,则要到其他没招满的学校入学,即离暂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入学)。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州招生,没有条件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实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六)各初中学校公平享受生源均衡分配原则。 全市各小学毕业生(包括开发区校区)全部无条件升入四所初中学校就读。 二、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我市将招生范围等信息在每年招生前借助各种平台向社会进行普及宣传。各学校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班级群等形式,将学校的相关招生信息及时向师生、社会公布,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的说明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中“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促进我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结合行政区划调整,现将我县“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一、合理规划入学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一)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地理位置,以户籍所在地或住所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二)保障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招生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向辖区内应就读起始年级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发送《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其他残疾儿童实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 (三)免试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确保招生对象全部免试入学。 二、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我县将学区调整、招生范围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面向全县张贴并下发了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事项的公告》、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通知》,借助各种平台向社会进行普及宣传。各学校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学校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师生、社会公布,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责任编辑:创卫办) |
谈谈您对该文章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