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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网上申报资料: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报告

2024-08-10 11:21 作者:创卫办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文明创建网上申报资料: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报告
 
一、工作情况
(一)狠抓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落实。加大与各医疗机构紧密配合,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做好引导服务,使每名住院待产母亲都知晓新生儿落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充分调度群众参保积极性。
(二)强化医疗救助对象动态监测。聚焦未成年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保障功能,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与多部门协作,全面排查孤儿、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信息,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参保率,确保应保尽保。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掌握医疗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医疗救助人员名单,并录入医保系统,确保救助对象及时准确享受各项医保待遇。
(三)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在经办服务上,积极推进服务窗口下沉,强化医保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有力推动医保服务“门口办”、“就近办”。同时通过优化救助流程,简化结算程序,将医疗救助结算纳入医保“一站式”结算服务,既增强了救助实效,又减轻了未成年人患者就医时监护人跑腿垫资压力,有效提高就医便捷度,全面提升医疗救助服务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加强有关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医保政策宣讲,增强广大群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县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说明报告
 
 1.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我局联合检察院、公安、妇联及时查处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行为的事件。未保办积极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派法定代理人参与现场审讯。
2.提升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能力。2023年截至12月,我县共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04人,其中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74人,机构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0人。2023年累计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1072.325万元。积极组织开展2023“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等,对符合条件的49名孤儿按照每人每年10000元发放助学资金,共计发放49万元,对符合条件的5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年发放6000元助学资金,共计发放31.8万元。

3.加强关爱队伍建设。28个乡镇(街道)均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406个村(社区)各配备1名儿童主任,实现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在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目前,我县已在14个乡镇(街道)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4.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今年以来,县民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情暖新春共护未来”、“两讲一送”帮扶、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等活动,为困境儿童送去了米、面、学习物资等慰问品。推选了2名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优秀牵手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023年10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上报工作,共摸排特殊困难儿童中需应急处置、救助帮扶对象100名,投入资金3万元。
 
县民政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说明报告
 
一、成立组织领导
2024年3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更名为“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我县成为阜阳市首个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县(市、区)。我局作为县未保委下设办公室,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并于2024.3与2024.9月分别召开会议,会议再次强调了职责分工,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明确工作措施,强化了各单位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1.修订完善《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并将《办法》印制成宣传页,分发至各乡镇进行张贴,扩大政策普及面,做到“应保尽保”。
2.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优化孤儿申请审批程序,动态管理我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及时新增和取消,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截至2024年8月底,县共有564名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孤儿18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5名。2024年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771.725万元。
3.协助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审核县“福彩圆梦大学”公益活动申请资料,资助孤儿和低保家庭儿童37人,发放助学金18.5万元;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孤儿24人,发放资金24万元,促进更多孤儿成长成才。

三、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1.指导各乡镇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留守儿童模块信息,认领信息15939条,新增1231条,删减311条。
2.制定《留守儿童排查承诺书》,进行县、镇、村三级签订,压实层级责任。
3.指导乡镇进行季度走访排查,填写走访记录表,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核对系统数据,并将动态管理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考核。
4.开展关爱慰问活动。牵头实施“六一”儿童节慰问,联合县妇联,为贫困家庭儿童发放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联合阜阳市“三留守”协会等社会公益力量,到乡镇及学校开展关爱帮扶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5.印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县民政局致全县留守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儿童防溺水知识宣传)等宣传资料,分发至各乡镇,并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指导乡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溺水知识进行宣讲学习。

四、规范收养登记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收养评估,与合肥市友爱社会工作评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和送养工作,截至8月,收养登记已办理9例。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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