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精选三篇3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精选三篇之一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果,助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组决定于2020年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根据《陕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陕西省文明标兵单位考评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文化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为促进岐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决策民主、勤政廉洁,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强,核心作用发挥好。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干警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
(二)检察工作业绩突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主要检察业务工作和各项指标出色完成。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干警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坚定文化自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进一步提高。“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作风建设持续有效推进,作风评议群众满意度高。
(四)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干警培养成效明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全员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形成。文明创建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制度、稳固的阵地、足够的经费保障。干警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积极性高,文体活动日益丰富,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加强检察文化中心、法治宣教中心和健身中心建设,干警职工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婚丧事大操大办现象。
(五)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机关“五化”(即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平安化建设逐步深入,工作、生活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无脏乱差现象,保持省级“文明卫生单位标兵”称号。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物,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警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托法治宣教中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单位内部治安状况好,消防、防盗设施齐全,无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组织志愿者参加社区、街道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巡查、参与疫情防控、基层治安维护、文明交通安全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带动队伍政治素质提升。
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
四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检察决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五是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工会、青委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中的助推作用。坚持竞争选拔,进一步优化干警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着力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服务保障大局。要始终坚持县委和上级院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认真贯彻县委“三个重构”的总体思路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定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以更加有效、更加有力的服务保障推动中心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推进岐山高质量发展中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切实在保障服务大局中找定位、尽责任、做贡献、谋发展。
二是深耕主责主业。坚持以业务为导向,注重实绩实效,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与监察委的衔接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强化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和效果。积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强化证据意识和证据标准。同时,在审前羁押、刑事执行尤其是财产刑执行、公益诉讼以及认罪认罚从宽使用等方面开展创新性、前瞻性的思考和探索,下大功夫提升能力补齐短板,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发展。此外,要努力推动检察文化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文化软实力打造具有岐山检察特色的业务工作亮点和品牌。
三是坚持群众需求。充分发挥法治宣教警示教育中心功能,努力打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全民法治教育,强化民众法治信仰,提升检察为民的公信力。要加大检力下沉力度,更多的走近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真正把红色教育的根脉和“枫桥经验”的核心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提升素质能力。持之以恒地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警培养。积极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正规化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案例评析、对抗辩论、庭审评议、业务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充分发挥“岐山检察讲坛”、“每周一讲”等交流平台作用。
五是实施科技强检。要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远程视频讯问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等为重点,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和人员培训力度,最大程度的发挥信息化科技装备效能,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同时,完善硬件设备和相关资料,积极申报“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
(三)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干警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独特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功能,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争做有理想、有良知、有文化的检察官。
三是深入开展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和文明餐桌行动、学雷锋志愿者活动、送法下基层等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文明创建载体。
四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检察官文联、工会等为群团组织载体,组织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提高幸福指数。
五是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四)切实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以及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着力营造大力抓落实的浓厚氛围,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二是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三是继续巩固和深化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成果,以始终在路上的心态和问题导向的意识,狠抓整改,防微杜渐。以案警示加强纪律作风,努力塑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文明向上的机关形象。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一是推进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的“五化”工程,抓好机关食堂、健身场所、球类运动场所、图书阅览室等硬件建设,创造优美、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建立卫生评查机制,明确评查内容、评查对象、评查标准、评查程序,严格问责追责,保持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称号。
二是健全学习、工作、作风、纪律、财务、人事、安全、保密等规章制度,推进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三是加强对机关治安、消防、计划生育等工作的综合管理,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维护机关良好工作秩序,确保机关大院平安稳定无事故,实现各项综治管理目标。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推进会,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干警积极投身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4月上旬至9月上旬)。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抓好机关软硬件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促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落细。严格对照《县文明标兵单位考评细则》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撰写汇报材料,做好文明创建申报工作和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三)迎接检查阶段(2020年9月中旬以后)。省文明办、省直文明委将组织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和明查暗访。组织各内设机构和全体干警随时准备迎接检查验收和明查暗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由院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分头抓,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望松为组长,主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专职委员和各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内设机构都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文明创建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动员全体干警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自觉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件、经验做法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要加强与县文明办的日常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三)结合实际,打造亮点。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进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等方面精准发力,打造工作亮点,争创更多的省市先进或“品牌”,形成竞争优势。
(四)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要求全面加强整章建制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的司法办案制度、高效有序运转的机关管理制度和文明创建的学习教育机制、联系指导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督察问责机制。继续巩固现有文明创建成果,加强动态调度和管理,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内设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创建工作任务。政治部要认真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推进的作用,协助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全院所有干警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力支持、全程参与文明创建。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精选三篇之二
福州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2022年度工作计划
为落实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2021—2023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提升全市公安队伍精神文明素养,更好地服务保障新时代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现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人民至上宗旨,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落实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扎实抓好党的二十大主题、主业,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全面落实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文明程度和公安队伍整体素质,锻造“四个铁一般”的福州公安铁军,为全方位助推福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创建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创建合力,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工作效能突出,社会形象良好;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科教文体活跃,队伍健康向上;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氛围和谐;工作环境优美,服务文明优质;行业管理规范,行风积极向上”的工作目标,推动全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项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广泛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行业媒体、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积极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坚守初心使命,将信念种子植入灵魂、忠诚基因融入血脉。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纪念活动、传统节庆和现代节日、重要仪式礼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等,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深化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更加过硬,思想建设更加牢靠,作风建设更加深入。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公安机关规章制度、融入公安民警工作生活,使之成为广大民警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倡导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开展道德模范和时代楷模学习宣传、“最美人物”宣传、“身边好人”、“福州警星”推荐评选、“崇德尚礼”实践等活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道德滋养。
(四)发挥党建工作政治引领作用。落实“365”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在创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公安机关政治属性,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先行,健全完善“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工作实现融合发展,形成以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以“数字党建”赋能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彰显,巩固党建和公安中心工作齐头并进良好态势。
(五)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把职业道德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着力教育培养广大民警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养成规范的职业行为。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自觉履行职业道德要求,塑造良好职业形象,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六)注重涵育单位文化。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公安文化,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增强公安机关凝聚力、向心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科所队、学习型民警建设,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贯彻落实人才强警发展战略,大力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精气神。完善公安文化体系,丰富公安文化内涵。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广大民警科学文化素质,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思想土壤。加强公安机关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培育公安文化骨干队伍,广泛开展文艺演出、运动会等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七)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加强警务诚信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践行诚信准则,做到诚信服务、诚信执法。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传统美德,普及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以诚信文化丰富公安机关文明内涵。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支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培育树立诚信典型,开展创建诚信单位主题活动。
(八)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围绕“e体+”智慧赋能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突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落实“三提三效”行动要求,切实加强窗口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健全完善窗口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服务。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扎实推进“降趟升级”改革工作,推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选树优质服务典型,争创最美警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品牌、服务明星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条件,拓展服务功能,建设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让群众感到舒心、贴心、暖心。
(九)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发挥公安机关自身优势,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发挥行业扶贫优势,巩固脱贫成果,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大力支持、积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支教助学、志愿助残、义务献血、义演义诊、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广大民警在帮助他人、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的过程中提升道德境界。强化志愿者培训,发展应急志愿服务等专项志愿服务。
(十)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强化生态文明教育,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切实增强广大民警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实际开展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积极推广使用公筷公勺、餐前洗手、拒食野味等文明习惯,提升餐桌卫生健康水平。践行“八不行为”规范、文明礼仪线上线下教育引导等活动,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推动市民群众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十一)深化爱警惠警措施。认真落实“爱警如子”理念,把关爱民警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从优待警工作,推进“爱警如子”50条举措落到实处,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倾听民警呼声,了解民警愿望,扎扎实实为民警办实事,解难题,创造严谨团结、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坚持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困难民警的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民警健康素质,提升广大公安民警职业认同感和组织归属感。
(十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以局直机关“三好一规范”评比活动为抓手,完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美化办公环境,提振民警精气神,全面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促进公安机关管理规范化,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充分尊重民警的主人翁地位,落实政务警务公开,保障民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精选三篇之三
岳阳市水利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推动文明创建向纵深发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文明建设内涵,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增强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意识,助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就2020年创建湖南省文明单位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形式内涵丰富的创建活动为载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形成“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共识,积极营造文明和谐文化氛围,为我市水利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良好风气,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树立廉洁高效、文明办事的部门形象,营造秩序优良、业务优秀、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工作氛围,达到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的创建要求,争取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具体为“六个好”:
(一)领导班子好。局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勤政务实,作风朴实,清正廉洁,为民办实事;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好,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二)单位风气好。全局以服务人民、奉献岗位为宗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部管理严格有序,服务态度热忱和气,业务技能精湛娴熟,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
(三)办公环境好。严格落实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办公秩序井然;坚决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有关要求;办公区域内外环境优美、道路绿化、硬化、亮化。
(四)工作业绩好。抢抓机遇,整合职能,理顺体制,努力实施水利改革发展,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争创市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五)综合治理好。全局上下廉洁勤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无政策外生育、无重大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聚众赌博和封建迷信等不良现象发生。
(六)创建效果好。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社会反响好。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小组
(一)成立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正文
常务副组长:刘利文
副组长:丁文奇、刘固华、谢月秋、陈卫成、徐育才、朱敬礼、万军
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谢王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文明创建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各科室(单位)都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文明创建活动。
(二)成立3个工作组
(1)组织督查组:负责对接市文明办,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组长:谢王华
组员:方腊梅、任泽晖、赵超、邓沙江
(2)宣传资料组:负责起草创建需要的各项总结、报告,收集各部门上交的资料,按照评分细则,审核分类,制作成册;负责做好创建经验和工作梳理,在主流媒体上进行相关宣传,打造亮点(加分项)。
组长:冯伟
组员:杨伟利、蔡缔家、夏宇、孙宇、钟美凤、曾淑云
(3)环境建设组:负责按照标准细则修缮整理办公环境,制定方案保持院落及办公室的整洁明亮,制作相关宣传橱窗、宣传栏。
组长:李曙锋
组员:方丽华、姚浩、任为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创建省级文明文明单位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工作,要把任务具体落实到各科室(单位),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全面创建的同时,对标对表抓好工作重点:
(一)理想信念教育
1.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效显著。(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单位文明创建。(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4.广泛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5.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面向干部职工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和本单位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1.在局机关设立宣传栏,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收集宣传报道、图文资料。(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干部职工日常生活。(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三)思想道德建设
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提供活动图文资料。(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制定体现单位特色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守则,引导干部职工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提供机关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和学习的新闻报道、图文资料。(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4.开展向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宣传学习活动;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崇德尚礼”“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等主题实践活动。(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团委、相关科室单位)
(四)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强化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和党内廉政法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警示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牵头科室:机关纪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五)文明优质服务
1.围绕服务人民、服务企业、奉献社会,增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意识,促进优质规范服务,建立整治“冷、硬、拖、卡”等问题的长效机制,无“索、拿、卡、要”等现象,设置意见本、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提供相关方案、会议、培训及图文资料。(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深化“一站式”服务,推进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尽力方便群众。(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能力素质。制定机关学习制度、学习台账,做好每次学习教育图文资料整理。(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4.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对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督查。(牵头科室:调研法规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5.选树优质服务典型,开展争创最美政务(服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品牌、服务明星等文明创建活动。(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
6.群众办事满意率≥80%,提供图文资料。(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六)推进诚信建设
1.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结合全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中介机构诚信评定。(牵头科室:水利工程建设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推动干部职工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诚信执法、诚信纳税方面为全社会做出表率。(牵头科室:水利工程建设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4.强化诚信建设职责职能,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积极支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牵头科室:水利工程建设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七)文明风尚行动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和以“爱卫同行”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做好疫情期间的宣传和防控,引导干部职工及其亲属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科学饮食、拒食野味,利用公益广告、“两微一端”等广泛宣传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4.开展移风易俗,持之以恒抓实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有具体方案、措施,纳入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考核依据。(牵头科室:机关纪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5.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提供相关倡议书及图片资料。(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八)涵育单位文化
1.加强文化活动室等文化阵地建设,经常组织开展形势政策、应急救护、消防安全、国防知识等方面教育培训,引导员工养成终身学习的好风尚。(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促进家庭和睦。制定机关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方案,提供评选文明家庭、书香家庭活动资料。(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推进“全民阅读”,加强单位图书室(图书角)、阅览室等阅读场所建设,推荐一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理论书籍、辅导资料和通俗读物,满足党员干部阅读需求。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开展理论、经济、历史、文化等主题阅读活动。(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4.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等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活动方案、图片资料(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5.有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6.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领导班子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牵头科室:调研法规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7.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政治生态和政治氛围。(牵头科室:机关纪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8.弘扬科学精神,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九)履行社会责任
1.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方案、总结、过程图文资料。(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发挥单位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参与打赢三大攻坚战。(脱贫攻坚牵头科室:农水科;污染防治牵头科室:河长制工作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大力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落实“联点共建”,为联点社区解难题、办实事。(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4.广泛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慈善捐助、植绿护绿、无偿献血、“三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5.组织参与“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6.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十)创建工作机制
1.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供经费保障,提供党组会记录及工作方案。(责任单位:人事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在局机关宣传栏展示创建活动,刊播精神文明建设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充分利用网站、自媒体等平台载体,创新改进单位文明创建宣传方式方法;加强文明创建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单位网站开辟文明创建专题专栏,积极主动向湖南文明网等报送创建特色经验信息。(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制定局机关文明科室评选制度和评选方案。(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4.组织创建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发放创建工作意见调查表,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确保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100%,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十一)工作实绩和内部管理
1.工作业绩突出,主要业务指标居全省同行业前列。(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单位环境干净整洁,实行定制管理,确保办公室干净整洁,办公桌上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办公室无吸烟现象,绿植盆内无烟头等垃圾。(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3.完成各级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4.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干部职工没有“黄赌毒”现象,积极参与支持“扫黄打非”工作,净化单位文化环境。(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5.完善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6.加强对困难干部职工的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积极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7.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生产生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十二)特色加分项目
1.2019年至2020年(以发文时间为准),单位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一项加2分;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每一项加1分,所获荣誉及佐证材料(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2.2019年至2020年(以发文时间为准),单位文明创建经验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中宣部《宣传工作》、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推介,或在全国性会议上做交流发言,每项加 3 分;单位文明创建经验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新湘评论杂志等省级主流媒体、《湖南宣传》《湖南精神文明建设》推介,或在全省性会议上做交流发言,每项加2分。(牵头科室:调研法规科;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单位)
五、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从2020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谋划部署阶段(2020年1月1日—2月28日)
党组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意识,使人人都自觉成为创建主体,把创建工作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和工作合力。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1日—9月30日)
按照湖南省文明单位创建测评细则,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划分职责任务,把创建文明单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做到组织到位、力量到位、责任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以各项活动为载体,营造氛围,人人参与,齐抓共建。按照有场地、有计划、有标识、有设施、有专班、有制度、有档案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月31日)
根据省级文明单位申报、考核、评审、检查的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及时准备申报材料,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认真收集整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台账资料,装订归档、编制索引目录,确保资料齐全、便于查阅;对照标准组织文明创建情况自查,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再按照考核检查结果和检查组反馈意见,巩固成果,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认真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12月31日)
完成验收检查,跟进测评结果,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聚人心、鼓士气的大事,要加大投入,加强硬件建设,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明确由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体系,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科室(单位)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纳入工作日程,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做到每月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推进文明单位十二个测评项目的落实,以抓好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
(三)健全制度,重在落实。各科室(单位)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不搞“两张皮”,不为牌子搞创建,做到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结合实际,彰显特色。要紧密联系实际,结合水利工作的特点,打造有特色的品牌创建活动,展示水利工作者的精神面貌。
(责任编辑:安全生产健教组)
|
------分隔线----------------------------
谈谈您对该文章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