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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14-05-25 22:08 作者:文明城市创建办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创建文明城市资料:县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根据吉林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域)考核细则制定。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中共洮南市委  洮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洮南市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党委,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驻在单位:
    为加快推进“五城”建设,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洮南市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洮南市委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12年4月5日
 
洮南市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五城”建设,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洮南发展环境,实现洮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吉林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域)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一、创建文明城市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开放活市、民营富市四项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城、特色农业城、区域商贸城、绿色生态城、和谐文明城“五城”建设目标,以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着眼点,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使洮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力争2015年进入“全省文明城市”行列。   
    三、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根据《吉林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考核细则》要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按照以下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1、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文明办机构编制落实,工作人员落实,活动经费落实,能较好地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建设风清气正的公务员队伍;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断规范政务行为;积极为群众排扰解难、办实事,建设服务型政府,让群众满意。
    3、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服务;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4、培育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塑造诚信政府形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窗口行业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
    5、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发展教育事业,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文化建设和体育事业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城市信息化建设;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扶持社会公益事业。?
    6、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完善市政设施与公共交通,提供便捷、整洁、干净、有序的人居环境;发展卫生事业,健全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网络,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提高公民的健康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改善市民生活质量。?
    7、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重视城市绿化,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确保空气污染指数、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水质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符合考评要求。?
    8、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打牢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积极探索创建活动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办法,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四、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步骤   
   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5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制定和印发“创城”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将创建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大力宣传“创城”的目的、意义、方法、任务和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6月—2014年11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考核标准和责任分工,逐项对照,全面创建。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对照整改、固强补弱。市创城办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分析总结,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3、申报迎检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6月)。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程序要求,对照《全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域)考核细则》,撰写申请报告,向省文明委申报,迎接省文明办的检查考核。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奖励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向广度深度发展。
    五、创建文明城市重点工作 
   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在围绕上述“八项任务”全面开展创建的同时,今年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着力提高市民素质,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突出“创三城、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开展市民教育“六项行动”。一是开展市民学习文明礼仪知识行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的作用,以各类市民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为依托,广泛开展礼仪知识培训,宣传普及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洮南市民守则和行为规范,形成知礼仪、讲礼仪、用礼仪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志愿者服务队文明劝导行动。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队伍作用,劝导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提高文明素质。三是开展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优质服务行动。以创优美环境、建优良秩序、讲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塑造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四是开展“六进社区”服务行动。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走进社区,开展科教、文体、法律、环保、卫生、生态等方面的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五是开展假期关爱未成年人行动。抓住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等时机,以结对帮扶、爱心助学、文体娱乐、网吧整治、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关爱未成年人行动,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六是开展“建设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创建行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引导居民争做文明市民。
    2、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三区”建设,集中启动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不断提高城市硬件建设水平,为创建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强道路建设。大力实施沿街亮化工程和城市出口美化工程。对市区主要街路两侧人行道进行高标准硬化,并规划建设停车区域,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实施“脱靴”工程,消灭市区所有泥土巷道,大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大力开展“生态建设进万家”活动,推进园林景点建设和道路绿化、社区绿化、单位绿化、庭院绿化,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完善标志牌、标志线、护栏等交通设施,合理划分机动车、自行车停放场地,科学设置公交站点。?
    3、着力整治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城市面貌。以治理脏乱差为切入点,以加强城市卫生管理为主要手段,全面开展卫生治理攻坚行动。一是继续抓好“清洁工程”。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实行卫生保洁全覆盖。狠抓小广告的治理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不断完善“门前三包”制度。并形成常态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突出“专项整治”。以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为重点,彻底解决市场外溢、商贩占道经营、食品卫生环境不达标等突出问题;三是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全民洁城、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面貌。?  
    4、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创建工作要充分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让广大市民共享创建成果。一是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温暖群众。二是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各项政务服务制度,抓好政风行风整治,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三是大力推进平安洮南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进北部新区文化活动中心、锦湖公园等市民休闲娱乐场所建设,进一步办好全民健身活动周、社区文化节、青少年读书节,组织好传统节日、重大节日的文化活动,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六、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领导,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步  民   市委书记
    孟兆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沈雪松   市委副书记
    张  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家彬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晓峰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苏永新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纪  纲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朱也智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  双   市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闫秀丽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翟喜林   市政府副市长
   卜宪伟   市政府副市长
    董春灵   市政府副市长
    王天昊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由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宣传部、组织部、纪检委、政法委、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文体局、广电局、林业局、统计局、农业局、粮商局、卫生局、民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质监局、药监局、司法局、信访局、交通局、工商局、经济局、发改局、法制办、行审中心、武装部、法院、检察院、消防大队、安监局、科技局、人民银行、烟草局、食安办、科协、残联、计生局、机关党工委、总工会、党校、团市委、妇联、各乡镇、各街道、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沈雪松(市委副书记)。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1、环境整治组
    组    长:张  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卜宪伟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  晔   市政府办主任
    林继春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于洪友   市公安局局长
    单亦全   市财政局局长
    王喜彬   市人社局局长
    徐德福   市住建局局长
    贾延厚   市环保局局长
    蔡景晨   市林业局局长
    师  杰   市民政局局长
    姜新建   市文体局局长
    冯运斗   市卫生局局长
     陈恩贵   市司法局局长
    石文博   市交通局局长
    于延春   市科技局局长
    杨国辉   市城管局政委
    张学忠   市安监局局长
    朱文安   市食安办主任
    潘志勇   市工商局局长
    主要是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创建活动中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五项重点任务。指导协调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环境整治、秩序整顿、规范服务以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等方面工作任务。
    2、督导检查组
    组    长:刘晓峰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纪  纲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成  员:王  晔   市政府办主任                    
    徐宝兴   市委办副主任
    王进超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林继春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明中伟   市人大秘书长 
     孙睿航   市政协秘书长
    魏宝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德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主要是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行阶段性的验收和督导,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将督查情况作为考察干部和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创建效果不明显、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创建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3、综合协调组    
    组  长:朱也智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闫秀丽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  员:王  晔   市政府办主任                    
    徐宝兴   市委办副主任                
   单亦全   市财政局局长
    林继春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魏宝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录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艳春   市广电局局长
    姜  辉   市新闻记者站站长               
    刘德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秀樱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          
    主要是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负责文明城市创建中各个工作环节的指导和协调。包括起草制定文明城市创建规划、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考核细则及其它文件;组织召开有关创建工作的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文明城市创建意见;编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简报;做好创建工作舆论宣传和社会宣传的宣传报道;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设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和公益广告;注重培育、宣传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各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 
  
     七、保证措施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各个方面。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创城”的责任感,把“创城”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创城”的紧迫感,把“创城”工作作为新阶段推动洮南跨越升位的重要举措。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文明委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市级领导包保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办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出现的问题。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敢为人先、勇争一流的进取精神,攻坚克难、知难而进,努力把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要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有针对性地补缺补差,把“创城”工作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市容环境整治结合起来,着力优化美化城市环境。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创建中教育人、培育人、塑造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把“创城”工作与培育城市文化、塑造城市精神结合起来。要真正把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把“创城”工作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党委、各部门要把“创城”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服从统一指挥,确保政令畅通。“一把手”要负起责任,亲自把关,务求实效。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党委、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围绕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任务部署,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形成上下一心、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宣传“创城”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对不文明的行为和现象予以曝光。要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市委、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情况,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积极有为、勇于创新、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逶扯皮,影响全市“创城”整体进度和整体效果,以及在“创城”迎检中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把创建活动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加大对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环保、城市管理等社会事业以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吸引民间资本的投资与融资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重点项目经费落实。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创建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


创建文明城市专栏:http://www.cww114.com/wm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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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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